前兩天上網查閱資料時看到了這麼一句農村俗語:「辛丑『寡婦年』,男女絕姻緣」。當我看到這句農村俗語後,雖然認真揣摩了好久,但還是沒有能夠揣摩出這句俗語的意思來,於是,便向一位老農進行了請教,老農告訴我說,這句俗語的意思是這樣的:
「辛丑」是指辛丑年的意思,也就是明年的牛年。明年的2月3日立春,而春節則為2月12日,立春日在春節之前,因此,2021年被稱為「無春年」、「滑頭年」、「啞年」或「盲春年」,而在民間,「無春年」也稱為「寡婦年」。
民間認為:「無春年」裡沒有「春」,而春天是播種的季節,常常被作為男歡女愛的象徵,一旦哪一年中「無春」,那麼,就意味著女子無法「懷春」,而一旦女子無法「懷春」,就會「孤寡」,因此,「無春年」就等於「寡婦年」,是不適合結婚的。一旦男女不適合在「無春年」裡結婚,男女之間豈不是「絕緣」了嗎?其實,「辛丑『寡婦年』,男女絕姻緣」這句俗語就是這麼來的。
那麼,這句俗語中的說法究竟對不對呢?
我國既使用國際通用的公曆紀年法紀年,也使用傳統的農曆紀年法紀年。農曆節氣是根據地球繞太陽一周的軌道作24等分來確定的,而陽曆會在每月有2個固定的節氣,並且,節氣的日期基本上是固定不變的。由於農曆是一種陰陽合曆,每年的月數和天數難以固定,全年的天數至少要比陽曆的天數少11天,為了使農曆與陽曆保持一致,從而順應寒暑的變化,因此,農曆採用了歷經19年有7個閏月的方法,這就使得凡是農曆有閏月年的年份會比陽曆年多約18天,故在其農曆年的一年中會出現25個節氣,而每一年的「立春」都是每一年中的第一個節氣,所以,就會導致在某一年中有兩個「立春」節氣,而在另一年中則沒有「立春」節氣,沒有「立春」節氣的這一年就被稱為「無春年」。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無春年」是因公曆紀年與農曆紀年的差異所導致的,是存在「人為」的原因的。
既然「無春年」的出現存在「人為」的原因,那麼,就會與男女是否能夠在「無春年」中結婚存在任何必然的關係。因此,稱「無春年」為「寡婦年」是不對的。
其實,自從這種說法出現之後,就遭到了民俗專家的批評。民俗專家表示,「寡婦年」不宜結婚的說法簡直是荒唐可笑的,是根本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無春年」僅僅是農曆與陽曆的巧合,有無立春只是不同曆法的時間差所造成的,根本不可能會對四季輪迴造成影響,更不可能會波及到個人的生活。因此,將「無春年」稱為「寡婦年」是完全錯誤的。
馬上就到辛丑年了,因此,我們應該儘早地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便使有情人在辛丑年裡都能夠成為眷屬。
聽了老農的講解後,我總算是弄明白了這句俗語所要表達的意思。同時,我也覺得老農的講解也是蠻有意義的呢!因此,特意分享給大家,供大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