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1月9日,臺灣「農委會」發布公告,修改陸地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其中臺灣地區物種新增17種,移除8種保育類動物。
據報導,臺灣「農委會」1月9日發布公告,修改陸地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其中臺灣地區物種新增17種,移除8種保育類動物;非臺灣地區島外物種新增1科10種,移除286種保育類動物。飼養本次公告名錄新增保育物種的民眾,應在2019年3月8日前,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
臺「農委會」保育組組長夏榮生表示,這8種物種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但不能因為降為一般類就任意獵捕。不論是保育類動物或一般類動物都受到保護,保育類野生動物不論是族群量、受威脅的程度比一般類的保育類動物更高,所以需要進一步管理維護。但即使一般野生動物受保護的程度沒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高,也不能任意獵捕。
夏榮生表示,刻意獵捕野生動物,保育類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20至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一般類野生動物,可罰款6萬至30萬元。
臺灣「林務局」表示,臺灣獼猴野生族群雖移列為一般類,除公告修改前原已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登記在案的臺灣獼猴,可以繼續飼養並持續列轄與接受查對核實。若有發現新飼養的個體,將嚴格追查其來源,避免有捕捉野生獼猴事件發生。
臺「林務局」還表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均定期執行查訪寵物店、山海產店及可能販賣野生動物與其產製品的商店。本名錄修改後,臺「林務局」將不定期辦理全臺聯合查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