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部署,十一屆省委第一輪巡視從7月21日開始,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黨組、省民政廳黨組、省水利廳黨組、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東平縣、蘭陵縣、沂水縣、平邑縣、費縣、臨清市、冠縣、成武縣、單縣、巨野縣、鄄城縣、東明縣開展巡視。11月20日起,省委巡視組陸續向被巡視單位黨組和縣委反饋巡視情況。
□ 本報記者 魏然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有力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4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黨組反饋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黨建意識淡薄,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有力。機關黨建工作虛化弱化,存在「燈下黑」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黨員幹部黨章黨規黨紀教育不夠,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不力。對直屬和管理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要求不嚴。公務出差、會議管理不夠規範。有的單位頂風違紀濫發津貼補貼。有的處級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省水利廳:
重「水務」
輕「黨務」問題突出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3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省水利廳黨組反饋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迅速,有些「三重一大」事項未經廳黨組集體研究,機關許多頑瘴痼疾只見查擺不見整改,對激發水利發展新動能及全省水安全對策研究不夠;黨的建設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不嚴肅,黨建工作虛化弱化,重「水務」輕「黨務」問題突出,基層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不規範,基層黨組織活動不經常。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違規違紀問題屢禁不止,個別基層單位公款吃喝仍不收斂不知止,且花樣翻新,問題比較突出;違規佔有、使用企業車輛,公車私用;未經批准擅自處理國有資產的情況較為普遍;監督執紀存在寬鬆軟問題。水利脫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資金撥付使用跟蹤問效不夠,水庫移民直補資金存在虛報冒領現象;水庫移民避險解困項目進展緩慢;部分農村飲水安全存在隱患。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省衛生計生委:
貫徹健康扶貧決策部署
力度不夠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1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向省衛生計生委黨組反饋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貫徹健康扶貧決策部署力度不夠,對健康扶貧工作不夠重視,基礎信息採集不精準,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落實不到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新舊動能轉換結合不緊密,推進乏力,對醫改問題從政治上認識不到位,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分級診療成效不明顯,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展緩慢;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層層傳導壓力、履職盡責不夠,對直屬單位管理寬鬆軟,擔當意識不強,監管機制缺失,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公款吃喝問題禁而不絕,存在違規收費、佔用下屬單位車輛以及學會、協會管理混亂現象,有的單位績效工資管理不規範。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省民政廳:
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
民政扶貧兜底部署要求不到位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3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向省民政廳黨組反饋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民政扶貧兜底部署要求不到位,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不力,對社會組織管理不重視,公共權力部門化利益化;黨建工作不紮實,基層基礎薄弱,選人用人存在薄弱環節;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直屬事業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監管不到位;紀檢組監督責任發揮不夠;「四風」問題仍有發生,存在「搭車」出國、經費超預算等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沂水縣:
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0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向臨沂市委通報巡視沂水縣情況,11月21日向沂水縣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縣委對黨建重視不夠,抓黨建工作不力,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不認真,機關黨建不紮實,農村、社區黨建工作弱化虛化,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部分黨員幹部缺乏幹事創業激情;全面從嚴治黨不嚴不實,壓力傳導不到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違紀違規問題突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四風」問題禁而未絕,文件多、會議多問題突出;貫徹中央、省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夠堅決有力,扶貧脫貧工作不夠精準紮實,存在「被脫貧」問題,扶貧項目資金監管鬆弛,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
平邑縣:
「一崗雙責」意識不強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11月20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向臨沂市委通報巡視平邑縣情況,11月22日向平邑縣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全面,黨內政治生活不認真、不嚴肅,機關黨建工作存在缺失,基層黨建工作弱化虛化,部分幹部精氣神欠佳;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到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一崗雙責」意識不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頂風違紀問題時有發生;貫徹中央、省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夠堅決,扶貧脫貧不夠精準紮實,存在「被脫貧」問題,對扶貧項目和資金監管不力,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頻發,離中央、省委要求有差距。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