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的黎巴嫩貝魯特港口爆炸事件已經造成130多人死亡,數千人受傷,引發世界廣泛關注,很多媒體在提及此次爆炸的威力時,都聲稱「不亞於小型核彈」。
從此次曝光的爆炸視頻看到,著火中的濃煙中突然發生爆炸,其能力巨大的衝擊波雲看得非常清楚,這是爆炸中含有大量水汽的衝擊波和空氣摩擦產生的衝擊震蕩效應,類似於超音速飛行突破音障時的效應,炮彈爆炸也有這樣的震蕩效應,特別是核武器爆炸,這種震蕩效應更強烈。那麼,這次爆炸和核武器爆炸到底有什麼不同點?
首先是爆炸物質不同,爆炸反應不同;核武器爆炸是核裝料,硝酸銨只是具有爆炸性質的鈍感炸藥,核爆炸是核反應,也就是鏈式反應。而這次發生在貝魯特港區的爆炸是有2750噸硝酸銨引發的,硝酸銨爆炸是簡單的化學爆炸,硝酸銨具有爆炸性,但是很遲鈍,需要有一個反應過程,通常溫度185~200℃左右時釋放氮氣,繼續加熱到230℃會釋放氧氣,溫度在400°C以上時會發生劇烈的爆炸。硝酸銨爆炸和核武器爆炸最大的不同點一個是能量不同,核武器爆炸的能量巨大,可以在幾微秒內釋放出大量的能量,而且這種能量成分中衝擊波佔50%,光輻射佔35%,核武器1Kg鈾全部裂變釋放的能量約8×1013焦耳,比1千克TNT炸藥爆炸釋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約大2000萬倍,而硝酸銨爆炸的能量低於TNT,約為0.53左右,所以,硝酸銨爆炸能量遠低於核武器爆炸。
硝酸銨爆炸的爆熱也不同,1Kg硝酸銨爆炸的爆熱約4000KJ(千焦),TNT是4500KJ,這都不能與核武器爆炸比。硝酸銨爆炸產生大量的水汽等物質,這也是我們從視頻中看到有一個白色衝擊波雲的原因,而核武器爆炸則是溫度百萬、千萬、超億度的火球,從爆炸破壞性來看,硝酸銨爆炸後並沒有出現人員燒傷、建築物著火等情況,這是一個明顯的不同。
殺傷原理不同;硝酸銨爆炸的主要破壞與殺傷能量就是衝擊波,而核武器的殺傷與破壞原理是衝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和放射性沾染等,核武器爆炸的光輻射能夠引燃大火,炙傷人員,而核輻射,核汙染等等破壞性更大,更難於短時間內消除。殺傷原理不同,威力不同,結果也不同。網絡上曾經有一篇有關硝酸銨爆炸的案例分析,18噸硝酸銨爆炸能夠使88米範圍內的人員死亡,126米範圍內的人員會嚴重挫傷可能導致死亡,400米範圍內的建築物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如果是2750噸硝酸銨爆炸,殺傷力有多大可想而知。不過,正是由於建築物密集,阻擋了衝擊波的擴散。其實,倉庫堆積的硝酸銨通常是採用梯形堆放(正規的碼頭倉庫堆碼方式),而且每個垛的數量是有限制的,一包通常1~2噸左右,這次貝魯特港區的爆炸看來堆碼密度很高。
總之,核武器爆炸和硝酸銨爆炸是有本質不同的,從這次爆炸來看,符合硝酸銨爆炸的條件,先是發生燃燒,隨著燃燒溫度升高,達到了爆炸臨界點,而且很可能是堆碼密度大,沒有採取梯形分垛堆碼。理論上2750噸硝酸銨至少要有2750包以下,至少需要堆碼10垛以上,當然,根據倉庫和天車高度來確定,不過,即便是大倉庫也有一個堆碼數量,間隔的要求,並不能堆在一起。這類倉庫都不允許有火源的,更不允許電焊作業了,同時滅火系統,滅火器必須要配置,有嚴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