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 5月8日消息,民間組織關注新生代農民工高校調研組今日發布《2011至2012年電子行業學生工調查報告》。該報告顯示,國內多所職校與地方政府及富士康等工廠聯合壓榨學生,原本該在學校完成正常學業的學生,被安排在惡劣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進行生產工作,部分學生工還未成年。
調研組發現,組織實習的職校沒有負起保護學生的責任,反倒是幫助企業對學生進行剝削,並從中牟利,成為「同謀者」。部分地方政府不僅沒有監管企業和學校的行為,還行政施壓學校必須派遣一定量的學生赴企業打工。
此前,高校調研組在3月底發布富士康調研報告表示,連環「自殺事件」後富士康確實採取了一些補救措施,但管理制度本身並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還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地方政府濫用公共資源為富士康招工;富士康、地方政府及職校,共同損害學生工合法權益;嚴苛管理未改,工人自殺繼續;加薪實為空頭支票。
2011年7月23日,旅遊車把數十名學生工送往深圳觀瀾富士康鴻祥宿舍。
以下為調研組報告全文:
引子:2012年2月初,我國學校寒假即將結束之際,位於深圳龍華、全球最大電子代工企業富士康,爆出一起學生工維權事件。70多名從河南不同高校,通過當地的「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去到富士康「實習」的學生,在即將回校上課之前,因為打工一個月都未工資條,認為工資受侵吞、欺騙,集體前往企業人資部門抗議,要求得到周口聯營早前承諾的工資。其後學生並報警求助,最後並有28人至人大信訪辦。
事件其後於網絡上刊載,再度使我國製造業中使用學生工的用工情況,受到關注。
一名崔姓同學透露,在寒假大量工人離職回鄉過歲,企業出現季節性的用工荒時期,單是透過周口聯營進到富士康打工的學生,在龍華廠區便有400至500人,觀瀾有1000至2000人。學生受周口聯營宣傳招募時,被告知打工一個月將得綜合工資3000元,因而自行支付從河南至深圳的交通費500至600元過來實習,並跟富士康及周口聯營籤署「三方協議」,然而因為學生並非真正周口聯營學生,該協議並非真實,而且雖然學生籤署了三份協議,卻全被收走,學生並未掌握一份副本。
20歲的崔同學在一個月的工作過程中,曾經在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位上工作:他給蘋果鏡頭上膠,用上化學品,其中一個噴霧劑,包裝上有中文說明可致不孕不育;另外也接觸另一化學品,去擦不良品,包裝上並未寫明是何種材料,而學生自己估計是「丙酮」:「這是我們自己猜的,因為這毒性跟其它的比應該是最小的,我們網上自己查,說是微毒,但如果吸入量過高會休克。但是包裝上面也沒有寫濃度多少。」崔同學指,同一工位上,老員工會有呼吸機蓋住口鼻過濾,但他們學生工只有口罩,「因為我們時間短,只有一個月,所以沒有給我們配備呼吸機。」
崔同學及與他同一批次進廠的學生工的經歷,明顯並非孤例。近兩年來,學生工權益遭到侵犯的個案,時有所聞。
以下,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計劃中的跨院校調研小組,將對我們在2011年暑假時對於兩大電子代工廠,富士康及偉創力使用學生工的情況,作出闡述,揭示行業內全年無休地對學生工侵權之嚴重情況。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調查背景
伴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家對於職業教育越來越重視,而關於學生實習的新聞也屢屢見諸報端。在這其中,常被提及的一個問題是實習生的權益如何保障。如2006年「桂林舞蹈學校送22名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做陪酒女」的報導所揭示的,很多情況下,實習生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到令人髮指的程度。
近年來,中職學校以更快的速度和規模在發展並被提到國家發展的戰略高度,但是中職學生實習過程中面臨的侵權問題卻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2010年,來自兩岸三地20多所高校的60多名師生,對全球最大的代工廠富士康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有些車間的學生工使用率竟高達50%。不僅如此,富士康像對待普通工人一樣對年少的實習生與未成年工人,每月加班超過八十小時,並且實行日夜班輪換制度,每三周或每月換一次班。富士康要求學生進行高強度、超時限勞動的安排,違反了《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見習條例》的規定。
該調查還發現,在富士康工廠的實習中存在三大實習怪相:第一,老師當監工,按照有關的實習規定,學校應該制定相關的實習計劃,並安排相關老師負責,但是調查卻發現很多學校的駐廠老師並沒有成為學生實習中的指導老師,而僅僅只是協助工廠管理學生,甚至監督學生在流水線上的生產;第二,實習也要交學費,很多學生反映實習期間仍然要繳納昂貴的學費;第三,拿著試卷到工廠舉行考試,有的學生為了「保證」實習生的「實習時間」竟然在考試時帶著試卷讓學生在車間進行答卷,答卷完後接著工作。
據中國青年報2010年10月11日的報導,在《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組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團頂崗實習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的指導下,河南電視廣播大學以全校動員的方式動員全校一些班級的學生去富士康實習,並且以「不去的話沒有畢業證」相威脅。
這些現象表明,在實習的過程中很多中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僅受到實習企業的侵害,更有甚至一些學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也參與其中,成為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積極主體。
2011年5月份,一份對富士康內遷的報告「西進」表明,雖然富士康自去年以來一直在媒體的監督下,但是位於成都和重慶的富士康工廠仍然大規模僱傭學生工,有的流水線甚至僱傭學生工的比例達到60%!與此同時更多的學生工使用情況被揭示出來,貴陽國防學校的學生工更是走上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道路。
學生工問題一時間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焦點集中在以下三個題上:
第一,「學生工」究竟是工人還是被職業學校遺棄的孩子?
從法律上講,「學生工」其實是實習學生,根據1995年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09號文)中對勤工儉學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籤訂勞動合同」。2007年職教司《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本人或家長應當籤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應對企業技工荒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規定了為頂崗實習的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從這幾個規範性文件可以看出:學生在實習過程中並不與實習企業成立勞動關係,也不受勞動相關法律的保護,處理事故的依據也不是勞動法律之中的相關規範,而是商業保險。
第二,職業學校的角色。作為教育機構的職業學校在學生實習過程中充當了什麼樣的角色?是學生實習的組織者、監督者,還是輸出勞務的派遣公司,抑或勞務販子?比如《西進》報告所指出的,富士康與重慶市兩百餘所職業學校籤訂用工協議,這些學校在獲取利益的同時為富士康輸送了大量廉價的勞動力,實現了學校與企業的雙贏,卻喪失了作為教育機構的本分。
第三,地方政府的角色。在很多被報導出來的學生工事件中,幾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比如2010年河南省教育廳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各校組織在校學生進富士康實習。這個被媒體稱為「富士康實習風波」的例子提醒我們,當下學生工被如此大規模地使用並不簡單是職業學校的逐利行為,權力的因素不可缺少。
為了切實了解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尤其是目前實習制度下學校、用人單位甚至地方政府的角色,以及實習學生對實習安排的體會與看法,調查組決定以近年來被披露較多的電子行業作為切入點,了解學生工的狀況與學生工作為用工模式形成的機制。
調查方法
2011年7月22-29日,來自中山大學等高校的學生展開了對電子行業學生工用工情況的調查,以期對電子行業學生工,以致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制度的了解與反思。
一些調查表明,規模越大的廠,對勞動力的需求越大,使用學生工的情況越普遍,因此,調查組選取了兩家規模最大的電子企業富士康和偉創力,並對富士康位於深圳龍華與觀瀾的工廠區以及偉創力位於珠海的工廠進行了為期一個星期的調研。本調研主要採用調查問卷與深度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工廠規模,富士康深圳龍華25-30萬人,觀瀾10萬人,偉創力珠海5萬人,調查組按照比例分別在三個地方收回有效問卷250,120,48份,共完成有效問卷419份,深入訪談20個。調查組採用偶遇的方式進行抽樣,在廠區附近的住宿區,消費場所等完成問卷調查和深入訪談。
本調查所顯示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電子行業使用學生工的情況,也是中國職業教育實習制度在現實中運作的一個描述,希望能夠引起公眾,尤其是教育相關部門的注意,切實從制度上做好職業教育的實習制度,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培養技能人才,同時,也希望教育部門、勞動部門、職業教育單位、品牌公司及製造公司等,切實保障學生實習的權利和實習期間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職業教育制度的演進
短短三十年,我國的職業教育經歷了很多的變化。這裡主要通過對78年以後職業教育相關的一些規範性文件的變化,回顧職業教育的制度演進。這些規範性文件構成了職業教育的制度環境,既是職業教育變化的體現,也是職業教育為實現教育目標變化的主要幹預手段。
1980年國務院在《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中指出,要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需要,改革中等教育結構,發展職業技術教育;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前期,職業技術教育曾一度繁榮,及至90年代末,高等學校開始「擴招」,職業技術教育一度進入低潮。
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中國加入WTO政府將職業教育的發展視為科教興國戰略、增強國際競爭力、產業升級以及促進就業等的高度。2002年,《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出臺,這被認為是中國職業教育大業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發展。該決定指出,要充分依靠企業辦職業教育,開展「訂單」培訓,加強職業教育與勞動就業的關係;同時,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重,實行靈活的辦學模式和學習制度。加強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銜接與溝通,建立人才成長「立交橋」。
2005年《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與企業緊密聯繫,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改革以學校和課堂為中心的傳統人才培養模式。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後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即所謂「2+1」模式,前兩年在學校學習,第三年到專業相對應的企業實習。總理溫家寶在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我國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就是培養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技能專門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並將高級技工和技師的培養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
2006年《關於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意見》(教職成〔2006〕4號)職業院校要緊緊依靠行業企業辦學,進一步擴展和密切與行業企業的聯繫,加強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生產實踐相結合,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培養模式由傳統的以學校和課程為中心向工學結合、校企合作轉變。
2007年教職成〔2007〕4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安排學生實習前,學校、用人單位、學生本人或家長要籤訂書面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同時規定了五種不得安排的情形,包括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等。
2008《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指出,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中等職業學校基本的教學制度。《意見》還指出「學校要與企業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處理好學生「工」與「學」的關係,保證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
應該說05年以來的規範性文件都確立了「頂崗實習」在職業教育過程中的重要位置,同時,這些文件也都對頂崗實習的崗位做出了要求——頂崗實習的崗位與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
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應對企業技工荒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更明確地將發展職業教育作為緩解技工荒的重要手段,並進一步強調了專業對口原則下的頂崗實習,「三方協議」,實習的時間以及學校應當承擔的責任。
可以看出,近十年來的職業教育政策處於不斷調整和形成中,換句話說,在調整中形成。與職業教育發展並行的是社會經濟領域連年的「用工荒」。在這一背景下,職業教育最終走出了90年代末的低迷狀態,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職業教育的方針也從堅持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銜接,迅速轉向以市場、就業為導向。
就具體的職業教育制度,尤其是「頂崗實習」制度來說,以下幾方面構成了頂崗實習的基本制度。
第一,實習的安排。「頂崗實習」的一個原則是專業的對口,或者「頂崗實習的崗位與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這意味著實習崗位不可以與專業毫不相干;實習的時間,中等職業學校是三年級;安排實習的主體是學校,不得是中介等;
第二,實習中學校的角色。學校、用人單位、學生或家長應在實習前籤訂實習協議,學校與企業要為實習生購買保險;學校應當配備專門的老師作為實習的管理和指導;
第三,職業教育目標,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培養技師。
三、職校實習生制度的實際運作
對我國職業教育近十年政策變化的簡單梳理,我們發現,職業教育制度對於「頂崗實習」的學生亦工亦學的身份採取的只承認學生這一單一身份的方式。在此暫且不論這種處理的優劣,接下來我們將通過調查結果來考察這種實習制度在目前電子行業的實際運作情況。
1.實習的安排
僅被取錄即需實習
首先,實習的時間。在我們調查的學生工中,有4.6%是2011年入學的第一年的新同學,44.9%是2010年入學就讀於二年的,33.0%是09年入學的;有54.8%的同學表示本次實習從2011年6月份開始,35.2%表示本次實習從2011年7月份開始,2011年之前開始實習的只佔3.7%;本次實習主要為2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分別佔38.1%,36.4%,8.1%和2.7%的百分比。
這表明,學校非法組織學生頂崗實習的情況比較嚴重,超過50%的學生在走上實習崗位的時候還沒有達到第三學年,更讓人震驚的是有的學生僅僅被錄取,還沒有入學就被要求進工廠實習了。29.2的同學表示本次實習是第一次實習,70.8%的同學表示本次實習不是第一次實習。
專業不對口,喪失實習意義
其次,實習崗位與專業。據調查,學生工的專業分布及其廣泛,從電機、電子、到計算機網絡、會計、教育、建築、英語等專業,其中電子類專業的學生只佔 12.4%,僅有11.5%的學生工表示實習的崗位與所學專業對口。這意味著從實習崗位與專業的匹配程度來看,學生工所從頂的崗與專業所面向的崗位群極不一致。再從學生工從事的具體工種來看,93.6%的學生工在實習崗位上從事普工工作,4.9%的學生工表示自己從事技工工作,0.2%表示從事文員和生產線管理人員工作,另有1.0%從事保安工作。這兩點表明,絕大部分學生工所從事的崗位既不是專業面向的崗位群,也即通常講的專業不對口,也不是對技能有特別要求的。頂崗所從事的工作既然不符合實習的基本要求,也就只剩下廉價勞動力這一個意義了。
來自江西的小陳是江西某職業學校2010級的學生,專業為園林工程技術,2011年6月份,在學校的組織下進廠實習。據她介紹:「選擇實習單位的時候,學校聲稱,學生可以自願選擇實習單位,學校當時在網上掛出來幾個實習單位供我們選擇。上面除了名額十分有限的農莊與專業對口之外,其它實習單位都是像富士康、偉力創的代工企業。當時,我知道很多人想去農莊實習,但名額有限,自己怕選不到,所以就直接選擇來富士康。」
和她一起來富士康的同學還有兩百人左右。而他們在工廠所做的工作跟他們的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她表示,「這樣的學習雖然可以開拓我們的視野,讓我們賺點錢,但這樣的工作對於自己的專業知識沒有什麼影響。校在安排實習的時候應該更多地考慮我們的專業,找一些專業對口的實習給我們,這樣才可以提高我們的能力。」
無法自主實習安排
再次,實習的選擇。16.8%的同學表示是如果不參加實習將會面臨不予畢業的處罰,2.7%的同學表示會被退學,66.0%表示沒有任何處罰,也有2.4% 的同學表示需要交錢,金額從700到5000不等。59.3的同學表示能自由選擇進入哪家工廠實習,另有40.7%的同學表示沒有選擇的自由。
在偉創力實習、來自陝西省安康巿某中專的小張說:「如果在實習過程中對工廠不滿意,表面上說是可以申請換廠的,但是一般都會勸說或者是調解,不容易換廠成功。」
更誇張嚴重的例子來自湖北某職業技術學校到富士康打工、專業為機電一體化的二年級生小洋(化名)便是如此。小洋由學校統一組織來到觀瀾富士康,學生跟學校先籤了協議,「說明如出了什麼意外、人身傷亡,學交並不負責任;而家長只知道學生會被送往實習,卻不知道有這個協議。」小洋本不想在富士康實習,「與專業一點邊都夠不上」,亦不打算在富士康如期留駐六個月;但提前回去亦要面臨延後畢業的懲罰。
富士康還將該校部分在深圳實習的學生,轉調派至山西的工廠。
「剛來的第二天下午還選了50個同學要派到山西去做模具,願意去的同學還要經過筆試、面試。另調山西的學生將有500元補助,卻沒有底薪,而且勞動強度高,同學說那邊也挺苦的,5:30就要起床,9:30睡覺,車間又不能講話。」
兩名負責把學生帶來深圳的老師之一隨行同往,「要去培訓2個月,很多同學現在都聯繫不上了。」
小洋的另一同學阿貴(化名)則抱怨實習安排太倉促,「本來說9月才過來的,後來暑假放了5天,我們在家裡留了3天,7月初就要過來富士康了。來到體檢不合格的同學就沒安排,在外面另外租房子,找工作,或投奔親戚。」技術學校將大量學生送往電子工廠,卻沒有保證學生的基本安全。
職業學校與工廠籤訂協議,大量組織學生跨州過省地離家千裡的進廠打工,只不過是在工廠生產旺季、或在勞動力短缺時,例如當許多任務廠原來的農民工辭工回家渡歲的春節寒假,以學生的畢業證書為抵押,強逼派送至富士康、偉創力等電子代工帝國,作為廉價勞動力,為資本的利益積累最大化而效勞。職業學校與工廠連手將學生純粹視作勞動力,將年幼的學生從遠方輸送到陌生的城巿,卻連學生的基本人生安全亦可不顧,不合工廠要求即丟棄一旁,除有歧視之嫌外,剝削可謂完全是赤裸裸。
2.濫收費用
我們的調查發現,在400多名受訪實習生中,僅有37.9%表示實習打工不用繳交任何費用。其餘六成多受訪學生,以「交通費」、「安置費」、「管理費」、「體檢費」為名義,收取50至400元不等的費用,或一次性繳付,或每月繳交50元以上予以學校或中介。
例如,來自江西的小宗(化名),進觀瀾富士康實習一次便得自己掏400多元:「進廠之前向學校交管理費100元,交通費180元,進廠時交了體檢費50元,住宿費每月110元,包括住房費50元和水電費60元。」
而來自河南的春霞(化名)也除了體檢費50元外,還得交50元中介費和250元交通費。
不過,雖然大部份學生工表示進廠時都需自費體檢,但是即使最後學生體檢通過了,卻自己沒法保留一份體檢報告。例如小洋便說:「體檢時就做了心理測試,還問平時會否焦慮、跟家裡關係怎樣等等,也有抽血,驗血壓什麼的,但我們沒拿到體檢報告。」
3.多層代理、層層剝削
包括胡亂收費等實習亂象,除了由於許多不法職校與企業勾結,剝削學生勞動力外,調研小組亦發現有名為職業學校、實際卻是作為中介操作,招攬不同學校的學生進廠打工,以謀取學生中介費用。前文提及,在寒假時把寒習生送至龍華富士康的河南省周口聯營業技術學校,便在暑假時,把河南省內的多家高校學生送進富士康,其中包括調研小組在觀瀾遇到的、老家在河南新鄉學院本科二年級生老三(化名)。
老三說:「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是省部共建,暑期前到了我們學校擺地攤招實習生。新鄉學院這次就有一千多個同學一起跟周口聯營學校來到富士康。聽說觀瀾有12,000多個實習生了,但還在不停招。」
老三報名參加,11年7月進入富士康實習兩個月。他批評這種中介代理騙取學生金錢:「其實周口聯營是三層代理,從很多學校招來學生,總共有3000人吧,新鄉之外,也有鄭州、商丘等大中院校來的學生。」「如果不通過代理就不用交430元,花200元就夠了。當時還承諾臥鋪過來,結果倒車倒了三次,從新鄉到鄭州,從鄭州到南昌,從南昌到深圳,50、60人的座位擠了100多個學生,兩個人的座位硬擠了三個人,只是普通硬座,連過道上都設了小凳子,很擠很擠!」
老三這樣擠過來富士康,倒也交了330元交通費、以及50元中介費及50元體檢費共430元給周口聯營這個「中介」。
事實上,教育部《通知》明文表示,「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而周口聯營透過代理到其它學校招實習生至富士康「實習」,明顯違規。
甚至此校是否具備中介資格,亦令人質疑。雖然老三不怕被周口聯營倒賣,但遇上侵權行為,其實老三也沒有保護自己的方法,只能訴諸肢體衝突:「代理最基層的也是我們學校的學生,如果撒謊,其它人也會找他們打架。」
實習期間學校的角色
根據實習的相關規定,學生頂崗實習期間,應該配有相應的老師做管理和指導工作。在被調查的學生工中,70.3%表示有帶隊老師駐廠,29.7%表示沒有帶隊老師;19.5%表示老師經常聯繫實習學生,46.9%表示偶爾聯繫,33.6%則表示老師和學生沒有聯繫。8.7%認為實習過程中老師能給予學習上的指導,52.1%認為遇到困難時能給與生活上的幫助,28.2%認為老師協助工廠管理。
可見,有將近1/3的學生實習時學校沒有相應的老師配置,而就算有老師駐場,老師與學生之間的聯繫並不緊密,像在富士康的小鄭就說:「老師不會主動聯繫學生,好像他們在這裡有什麼作用。有些性格比較倔的同學受不了工廠的安排,所以提前就走了,走的時候老師知道,但是就只是讓他們自己回家,回到家後就發條簡訊給他就行了,感覺有點不負責任。」
老師在功能上還可能變成工廠的管理人員,而不是學生實習中的指導者。偉創力的幾個同學圍在一起,甚至投訴說老師只是在廠裡等待出工資時催收學費:「發了工資後老師會叫同學去ATM取錢,然後先先交學費。遇到困需要難找老師,他說不在這裡,誰知道他在不在,等到交學費的時候他就出現了。」「上次我的OT(加班)沒有報上去,想要找老師幫忙講一下,老師說自己的事情要自己爭取,最後還是自己搞定;申請換工位也是,也不幫忙。」「老師只會催學費,不交學費的時候理都不理你」。
勞動關係與條件
勞動合同
實習生在企業實習,雖然工作內容與性質與生產在線普工無異,然而並無合法的勞動合同以確立雙方勞動關係及責任。根據我們的調查,94.6%的學生工雖然與企業籤署了勞動合同,卻有一半的同學事實上並無掌握一份副本。例如春霞和小宗,「進廠時與富士康籤署了兩份合同,但我手上沒有合同,合同都在企業那裡。」
學生工比例
據我們的調查,富士康與偉創力一條生產線平均有47人,而學生工人數平均有17人,即平均比例達36%;亦有分別為惠普及蘋果生產的學生工表示,在某些生產在線,竟全條線都是學生工。例如一位就讀湖南懷化職業技術學院、在富士康實習的學生便指,在他的生產iPad的生產在線的59人,全是學生工!而在偉創力實習的小張亦指其車間十多條生產在線,超過一半都是學生工。《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和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規定,實習人員的人數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如此,富士康及偉創力兩家電子企業都明顯違規。
未成年工
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由於許多是初中畢業後即會就讀,往往他們到了實習年期開始時,可能已達16周歲的合法工作年齡,卻仍是尚未18歲的未成年工。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未成年工須持《未成年工登記證》上崗。然而,我們在調研期間,只遇上一名未成年工能出示《未成年工登記證》。在富士康實習的春霞就指,她的生產在線的未成年學生工,手上都沒有持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未成年工登記證》。
《勞動法》亦對未成年工有特殊保護規定。然而,在偉創力,剛年滿16歲、仍就讀肇慶巿寧遠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女生小寧(化名),告訴我們說:「有些儀器上有明文標誌禁止未成年人操作,但是操作此類機器的都是未成年人。工廠裡未成年工的權益是完全被忽視的!」
剛滿17歲的小佳(化名),因為學校湖北省天門巿職教中心與偉創力建立了校企合作關係,並設立了專門的偉創力班,小佳在跟偉創力籤訂了實習合同後進入工廠, 合同並表明學生實習無須上夜班的權益,但小佳卻如普工一樣需上夜班。小佳曾就此與車間組長理論,要求停上夜班,卻被「工人沒有差別」的理由拒絕。
小佳對這樣高強度的工作很難適應:「很疲憊,下班時間大多是在宿舍裡睡覺,尤其是上夜班的時候,因為站立工作再加之熬夜,往往下班後就回宿舍倒頭大睡一整天。整個人跟行屍走肉似的。」
工時、工資
調查中,學生工的工作時間是平均每天工作9.7個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同學僅佔14.8%,有84.3%的同學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其中76.8%工作時間為10個小時,更有5.6%同學工作在10小時以上。事實上,《通知》規定「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及「不得安排學生加班」,但可見絕大部分的同學都必加班。雖然不少同學表示喜歡加班,但究其原因,只是因為學生希望可利用實習期賺取學費。至於不願加班的學生工,小張則說:「加班不是自願的,主要還是看工位是否需要人,一都很難請到假的。」
雖然大部分的學生工的工作內容,與生產在線與新入職的普工一樣,然而,不少學生表示未能同工同酬。更有甚者,我們的調查發現很多在深圳實習的同學,工資卻為其學校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比如有來自南寧馬山縣民族職業技術學校的同學,基本工資為1450元,而同一車間的其它學生工工資則如深圳工人,能達到1550 元。不少學生投訴工資未如實習招生時的承諾。學生的工資起起落落,同學猜測可能是老師和工廠有協議,部分學生的工資扣起發給老師了。此外,並非所有學生的工資都是由工廠發放,5.2%的同學表示需透過學校,另2.4%指由派遣公司發放。
7月27日早晨8點,剛下晚班的年青學生工在龍華富士康宿舍外的休息和看電視。
勞動保護
在我們的調查中,有過半(55%)的同學表示工作環境中噪音聲大,近三成(28.2%)要在有刀具衝床的崗位實習,兩成(22.1%)工作中要接觸有毒有害化學品,還有16.8%在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實習,甚至有6.7%的學生要在高空操作。
事實上,《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和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規定,不可安排實習學生、見習人員從事高毒、易燃易爆、及其它具有安全隱患的勞動;無論富士康或偉創力同樣已經違法。
然而,當問及崗位上是否配備合適的勞動保護裝備,同學們卻表示,口罩、面罩、耳塞、手套等勞保用品,一般都很難領到,一名在富士康實習的同學抱怨說:
「即使發放也都是一次性的,很難長期使用,工廠又不經常更換,都是應付上級檢查時才發放新的。」而在使用了刀片、衝床的工位,更曾經發生工傷。
而在偉創力從事絲印機「目檢」崗位的小張亦表示:「因為會用到錫漿,偶爾亦會有錫漿四濺的情況,身體有時也會有皮膚過敏,最後也是自己處理。」
職安培訓
77.2%的受訪學生中表示在剛進廠時受過1至3天的職業安全培訓。然而,除了介紹《勞動法》、勞動安全、消防等知識外,兩位在龍華富士康實習的廣西女孩「小菊」和「小美」表示還要上「心理課」:「請老師來講太極圖,講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之類的。」
而小洋雖然培訓了相對長的時間,有一星期,卻竟然安全培訓並非重點:
「就講什麼公司政策、管理制度等等,沒什麼用的。有講一些防火什麼的,就只講了一點點。還講了如何處理同事之間的關係,還用放視頻的方式講的是《百家講壇》。什麼生產行為守則沒有講。」
另外尚有兩成多學生工進廠時並沒有接受職業安全培訓。
品牌責任
富士康與偉創力同樣是電子代工企業中的龍頭,所代工的品牌公司不少是跨國名牌,包括全球巿場價值最高的蘋果,還有戴爾、因特爾、惠普、諾基亞、思科、華為等等。然而,許多學生表示他們在參與工廠培訓時,並不曾有關於品牌的生產行為守則的相關培訓。甚至,公司要求學生對其產品的所屬品牌保密,去維護品牌的利益,以致許多同學對調查中此問題感到不安。
保險
教育部《通知》規定,「中等職業學校要與家長、實習單位共同落實頂崗實習學生的保險責任,為頂崗實習的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然而,在我們所接觸到的學生中,超過半數(56.4%)表示在實習期間沒有辦理保險,另有18.3%的表示不知道是否有購買了保險。僅有25.2%學生工明確表示購買了保險。
同學認為實習沒有保險,對其保障不到位。比如小宗就指:「我們學生沒有社會保險,不過生病時在廠裡可以報銷,但拖的時間長,有時兩到三個月才給報下來。」
宿舍
在觀瀾富士康,許多學生工投訴宿舍衛生條件差。小宗就說:「宿舍裡蟲子比較多,這裡80%——90%的都有蟲子,樓裡也有殺蟲用的殺蟲劑,沒多大效果。」
小洋也指:「宿舍住了8個人,住滿有12個的,條件很不好,又不可以洗衣服,要專門安排的洗衣服洗,可是今天下班可能來不及洗衣公司來了,但工衣每天要穿的。有人說上班時著的衣服被收走了。住的地方還好多蟲子,就被咬了好大一個包。」
夥食
同學普遍認為工廠中的夥食差、難吃,從北方來深圳的同學更加認為,相對於微薄的工資,富士康食堂裡的飯菜貴,像老三就投訴:「像食堂,冬瓜炒肉,全是骨頭,沒有肉,都沒有改善。我們在北方吃麵,(份量)一份頂這裡兩份,還比這裡好吃。一碗五元,就絕對可以吃飽。」
工會
在訪調中,絕大部分對工會表示負面理解。41.2%的同學表示沒有聽說過工會,55.5%聽過工會但沒有參加,只有2.5%表示參加了工會。在回答對工會的看法時,只有8.6%認為工會能代表學生工的利益,和13.0%認為工會可以幫助學生工解決問題,但73.2%並不了解,無法評價,4.7%更認為工會對維護學生工的利益根本沒作用。比如春霞便指:「沒有聽說過工會,不知道工會是幹什麼的。」
自河南省尉氏縣來到觀瀾富士康的小秋則表示:「沒參加工會,只知道工會開展過歌唱比賽之類的活動。工會應當是維護工人權益關心工人生活,但在實際生活中沒有感覺工會的存在。」
小宗則指:「現在工廠裡的工會都是為輔助企業管理而設置,很少替工人說話。」
在偉創力的小張同樣指:「我只知道每月會有一次公共會議,是從各車間抽取代表參加,主要是反饋意見和進行解釋調解,沒有多大的實質性作用。」
連串關於工會的意見,都表明學生對於工會作用缺乏認知,或不信任。我們認為這並不能怪責於只來到工廠短時間的學生,但「有為才有位」,工會必須以更大的力度維護工人的權益,才會受到工人、包括權利更容易受到侵犯的臨時工、學生工的認可。
頂崗實習的效果
溫總理在一次關於職業教育的講話中指出,職業教育應該把培養高級技工和技師作為重要的工作。頂崗實習作為職業教育中重要的教育形式和教育環節,同樣承擔著將學生學校所學付諸實踐,並在實習中培養自己的專業能力的責任。
調查顯示, 10.4%的學生工認為學校所學知識對現在實習幫助挺大,46.0%的學生工認為幫助不大,43.6%的學生工認為沒有任何幫助。與此同時,16.4%的學生工認為實習會增加專業知識,70.0%的學生工則認為實習對專業知識沒有影響,13.5%的學生工認為實習會降低專業知識水平。
代工廠枯燥、平板的勞動與生活,更磨滅了年青人的朝氣。比如老三就對於未來在工廠工作的可能性,表示了深刻的苦悶,有著這年齡不該有的麻木:「聽說富士康在家鄉建廠了,我也沒什麼看法,就是打工不用外跑。鄭州1350元是可以,因為我們那邊消費低嘛。」
這裡顯示出了非常嚴重的問題,由於所學與所實習的專業不對口,一方面,使得在學校期間所學習的理論知識不能有助於在現實中操練,因而絕大部分人並不認為學校 所學知識對目前的實習有多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因為同樣的原因,使得簡單的流水線工作並沒有能深化自己平時在學校的所學,甚至會導致所學知識的退步!
學生工評價「實習」:個體的控訴,集體的沉默
作為這個實習制度的主要參與者,學生工是受這個制度「控制」最大的群體,他們針對這些不公與不合理,做出了什麼樣的應對?這問題是本次調查無法迴避的。此次調研,我們一方面通過在問卷中設置開放性了解學生工的意見,另一方面通過個案訪談、觀察等方式深入地了解他們的心聲。但由於學生工群體的龐大和分散,我們無法完全地展示出所有學生工的心聲,只是希望從我們視角中能夠展現學生工中比較典型的心態。
經過調查,我們認為,學生工對於這個實習制度的 評價依各人的處境而有所不同,既有對這個制度持贊同支持態度的,也有持反對的意見,更多的是在這個實習中尋找屬於自己的「心理位置」。但這些差異也體現出某些共同特徵。不難發現,學生工的評價更多的是從個體層面出發,很少能夠從學生工整個集體出發發出自己的意見。「控訴」在無數個個體中此起彼伏,但整個集體卻陷入了沉默。
線上線下的累、苦和枯燥
「我也是第一次實習,工作很累,沒有自由,管得非常嚴,每天都要重複同樣的工作,特別的煩,這就是我的評價」
這段話摘自其中一份調查問卷。調研過程中,我們常常聽到學生工抱怨這裡的工作太累,枯燥乏味。娜娜來自江西農業工程職業學院的一名學生工也是這樣評價她的生產線工作:「工作還可以,就是好累。」
而且由於身體不能站太久,娜娜來到這裡後胃病又重新開始發作。訪談的前幾天,她剛剛因為胃痛而休息了一天。而和她一起來的同學很多也常常抱怨很累很難。
枯燥乏味,似乎因為累的緣故,開始蔓延到線下生活。娜娜很少有什麼娛樂休閒活動。每天上完班後,她就會在路上走走,然後回宿舍洗澡睡覺,偶爾到宿舍樓下看看電視。她的交際圈也主要集中在宿舍裡和生產線。她很多同學是上夜班的,所以他們很少能夠見到面;平時回到宿舍就和舍友聊下天,有時還會開下臥談會。宿舍附近有圖書館和遊泳池等設施,她也很少去。一周輪到自己休息的那兩天,她也很少會出去玩;有次,她幾個同學一起去海邊玩,她則因為太累了留在宿舍休息。海邊其實很近,但因為累卻顯得很遙遠。
被騙後繼續實習的「藉口」?
「對於學校安排的實習感覺不合理,事前的承諾與事後的現狀不相符合,被欺騙的感覺一直都有,學校安排後就走人,說是有老師在,但從未見過,自己有時感到好無力。」
1992年出生的秋同學今年剛剛高中畢業,即將進入河南師範大學讀大專,還沒開學就跟著學校一起來深圳觀瀾富士康「實習」。面對這樣的實習安排,她發出了以上的感慨。
調研期間,我們常常會從受訪學生中聽到「欺騙」、「無力」這些詞。從某種意義上看,他們認為自己是被騙過來。一方面,學校實習前的承諾和實際的實習安排產生巨大的反差,例如很多帶隊老師並沒有如承諾一樣駐廠,及時幫學生解決困難;另一方面,實習內容和絕大部分人的專業不一致,簡單重複的機器人式生產並不能提高他們的專業能力。面對這樣的欺騙以及學校帶有強制性質的實習安排,學生工並沒有反抗這種欺騙,而為自己尋找一個繼續實習的理由。
「見識世面」、「增加社會經驗」、「鍛鍊自己的意志」……這些話在我們的訪談和問卷中不斷地出現。很多學生工選擇這樣的理由來為自己的實習尋找動力。在他們看來, 這樣的實習經歷會有可能轉化為他們未來的「財富」;通過這次實習,他們可以提早走出校園,見識世面,增加社會經驗,並且在這些痛苦中鍛鍊自己的意志;而這些素質會增加自己以後找工作的競爭力。此外,賺取生活費也是他們繼續實習的動力來源之一。實習的學生工很多家境並不是很好,通過實習賺取生活費有可能改善他們的生活處境。然而,在物價高企的深圳、珠海等地,這樣的希望能否實現卻是一個問題。
更有甚者,面對這樣的實習安排,有些學生工已經無法「滿足」現實給他們提出的希望;他們試圖改變自己的世界觀來適應這樣的實習安排。「讀書無用論」成為了他們獲得精神支持、大膽邁向社會的重要源泉。我們在龍華富士康北門遇到一群重慶城口縣的學生工,他們很多都是94年和95年出生的,由於比較稚嫩,生產線生活對他們來說更加痛苦和危險,工傷事故時有發生, 甚至有人暈倒在了生產線上;而他們的帶隊老師十分粗暴地對待他們,還不時扣掉他們的生活費。一男生因為被老師扣掉五百塊,沒生活費不得不向家裡要錢,他被學校深深地欺騙了,「讀書有什麼用啊,還不如早點出來打工。」讀書無用論隨著痛苦乏味的實習生活在學生工中蔓延。
上述三種心態是學生工繼續實習常見的理由。而我們會發現前兩種理由和學校、老師勸學生來實習的理由十分類似。我們在觀瀾富士康南門調研時遇到一個要辭工回家的小琦。當她告知帶隊老 師自己要回家的時候,帶隊老師也是「苦口婆心」地勸她留下來,而理由與上述兩種理由驚人的相似。我們不禁要問,學生工繼續實習的理由是出於他們主動的想法,還是老師、學校、政府乃至這個社會灌輸給他們的「藉口」呢?
當然也有很多學生工選擇辭工回家這樣的行為來表達自己的反抗,例如上述的小琦。然而,這種反抗會得到什麼樣的回應呢?
「跳樓」:忍受不了黑暗的人到天堂尋找光明
「這個社會是黑暗的,我們要懂得在黑暗的社會中樂觀地活下去。那些自殺的人是因為忍受不了黑暗,他們要到天堂去尋找光明。」
這段話是我們在觀瀾富士康鴻祥宿舍門口,一個打工多年的工人說的。這段帶有一點調侃意味的話讓人感覺到他的樂觀和睿智的同時,也讓人感到深深的無奈和心酸。撇開這段話對不對的爭論,這種將自殺歸於個人原因的想法已經成為幾乎每一個富士康員工的看法了。這其中也包括學生工。
調研過程中,我們常常會和學生工們談起富士康的「連環跳」;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他們也像大多數員工一樣將自殺歸咎於個人。我們在富士康北門遇到兩個廣西的女生,她們兩個也是今年剛剛高中畢業。她們告訴我們,高中時就聽說富士康工人跳樓的事情,但他們認為:「跳樓很正常,一個人想不過去就跳樓了」;「是心態問題,是一個人生思想的問題。」
有些學生工也確實擔心過富士康過多的自殺會波及自身。但通過和別人的溝通和自己的思考,他們最後都打消了這種疑慮,認為自己心理健康就沒有問題。
面對這種現象,我們試圖探索背後的原因,或由於兩方面。
一方面,以官方媒體、政府、學校等主導的主流話語乃至同齡群體中不斷強調自殺是出於個人原因,充斥學生工的生活,這也自然而然造成絕大多數學生工接受這個觀點。
另一方面,相比富士康正式員工,學生工的未來更為不明確,也更有彈性。很多學生工並不認為這種工廠生活是他們的生存狀態,而是一種暫時的狀態;他們的未來並不在這裡,他們還是很好希望的。換句話說,學生工還沒被逼至絕境,他們認為自己「隨時」可以逃離這樣的生活。
即便如此,我們還是不得不擔憂,這樣高壓、痛苦、乏味的實習生活不會在某一天讓學生工崩潰,且找不到現實的疏導途徑,是否將學生對於創造性的勞動扼殺於少年時代?
反抗:「他們」有沒有去狀告學校啊?
「他們有沒有去狀告學校啊?」
這是在龍華富士康北門調研時一群學生工聽到貴州一國防學校學生被學校強制實習的消息時發出的疑問。狀似接受現實的學生工原來也有利用法律維權的意識。而這樣的意識,我們在調研過程中也常常遇到。然而奇怪的是,既然他們也有維權意識,為什麼絕大多數學生工還是忍氣吞聲地實習呢,而沒有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絕大多數學生更多的是為自己找個理由來繼續實習,而沒有做出反抗。但這並否認學生工沒有採取反抗措施。有些學生一開始就不願意配合學校的安排,拒絕來到富士康實習,但這些同學有時會被貼上「壞學生」和「不求上進」的標籤。而來到這裡的學生則會採取辭工來反抗這種安排。我們在調研中遇到不少學生因為忍受不了這種實習而選擇離開,毅然地離開或者猶猶豫豫地離開。之所以會猶豫,一方面是害怕學校的「制裁」,一方面是害怕被別人認定為懦弱,並標籤化為「落後學生」,進而失去以後學校提供的「機會」。
我們問:學校這麼黒你們為什麼不找媒體?他們也知道最近一些學生工的新聞,卻根本就不會想到這樣做。
「找媒體,除非不想混了」,「反正再熬幾個月就出去了,再也不會進工廠了。」
調研小組想要留他們的聯繫方式,連QQ他們都不給。
然而這些反抗更多的是停留在個體層面,集體行動在哪裡?「我們」(而不是「他們」)在哪裡?我們在珠海偉創力調研時遇到一群來自肇慶一技的學生工。他們對實習也是充滿了不滿,然而當我問他們學校這麼黒為什麼不去找媒體啊?他們回答道:「找媒體,除非不想混了,反正再熬幾個月就出去了,再也不會進工廠了。」
這是因為在這種實習制度中,學生用以抗爭的力量和資源明顯小於企業、政府和學校;在這種力量對比中,學生處於弱勢地位,抗爭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透過問卷的響應,學生工為自身的權益提出呼喊:政府的力量在支持誰?社會的力量在哪裡?這可是無數家長的子女在遭受這種實習制度的傷害?
控訴:難道只是老師的錯嗎?
「遇到困需要找老師,他說不在這裡,誰知道他在不在,等到交學費的時候他就出現了」
「老師只會催學費,不交學費的時候理都不理你」
「老師推薦一個實習生,做滿3個月就會有300塊錢推薦費,為了中介費同學3個月前辭工老師都不讓」
「我們出來就是為學校打工的,為學校掙錢,校長不停地掙錢,老師都是開小車上班的,什麼概念啊。」
上面是珠海偉創力一學生工控訴他的帶隊老師時,一口氣舉出來老師的種種罪狀。帶隊老師,作為整個實習安排中與學生工最為接近的群體往往成為學生控訴的眾矢之的。
而這些控訴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老師經常不在廠裡,平時很難見到帶隊老師,有困難的時候想找帶隊老師也找不到;二是有些帶隊老師並沒有幫助學生協調自己與工廠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問題;
三是老師成為學校控制的終端,採取一些手段強迫學生實習,乃至於剋扣學生工資等。
然而,造成學生工這種實習的原因難道只是老師的錯嗎?調研中,有些學生工也將矛頭直指學校。一江西農業工程職業學院學生工娜娜告訴我們:「有人說,我們就像被賣過來一樣。」她認為,學生成了學校的盈利工具,不只是老師在其中牟利,學校也是同謀。
在觀瀾富士康,我們還遇到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一學生工小琦,她將這種實習安排的原因歸罪於地方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她告訴我們:「政府應該發展本地經濟,不應該向學校施壓,再讓學校對學生施壓。最後,總是學生來承受這種壓力,學生並不情願到這種地方實習。」
帶隊老師只是這種制度安排中的一部分。企業、政府、學校乃至整個社會制度安排共同合力造就了這些學生工的實習困境,而是什麼人、什麼群體從這種制度安排中「漁利」呢?誰在吸學生工的血?
五、學生工維權 突顯立法保障的急迫性
事實上,雖然調研小組在暑期調研之中,並沒有在富士康和偉創力,接觸到有實在維權經驗的學生工,然而從上述1月透過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進富士康的學生工維權,以及「貴陽國防學校」學生工這大半年來的維權經歷,我們認為,對於監管職業技術學校與企業使用學生工的立法,刻不容緩。以下,我們就此兩個維權事件作 一分析縷述。
調研小組早在調研時間,即從網絡上得知一群學生工正面對著學校的侵權。調研後不久的2011年9月10日教師節,69名來自「貴陽國防學校」的學生工,向社會發出了求助的聲音:喚醒教育者的良知!他們拍攝了短片,控訴學校三年來把他們當成賺錢的工具,倒買到工廠,他們向貴陽市教育局投訴,卻反倒被指懷有「不良目的」,求助無門之下,他們透過網絡呼籲社會給予他們關注和支持。這是學生工維權的第一例,他們用行動提醒了我們,作為國家之本的教育正在崩壞,作為社會未來主人翁的學生,正被學校和企業一起利用作為謀利的工具,以教育之名,學校和企聯合進行著赤裸裸的壓迫和剝削。
這批學生是2007屆學生,正是教育部推行中等職業學校 「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政策之下的第一批學生,2010年正式畢業,他們的處境正好反映這一政策之下的法律漏洞,教育部門應當檢討這一政策實施的缺漏,推動學生工權益保障立法。
1)上學變打工,三年青春換來廢紙文憑
69名維權學生,大多數都是農民工子弟,家庭環境大多貧困,衝著「國防」二字,同時受學校「免學費」、「安排工作」的宣傳吸引,他們父母認為讓孩子上個正規的職校,學一技之長,找份好工作,好擺脫自己一輩的命運。2007年,接近1200名學生因為這樣的原因進入了「貴陽國防學校」。
然而當學生正式入學,軍訓一個星期到一個月不等,什麼課都沒有上過,即被送到東莞和深圳的工廠,進行了7個月的實習。媒體也曾報導,這些學生都是在一線的工位,沒有任何技術性可言,幾分鐘就可以學會,「只要是個人都可以做!」。其後兩年,每年的10月份開始,學校便送學生到南方進廠,三個到六個月不等。實習根本從來不存在,沒有任何實習計劃,沒有技術指導,沒有上過技術崗位,以致許多學生覺得受騙,中途綴學離開了。到了2010年,學生畢業的時候只剩下三百多人,學生的流失率達七成!教育局的數據則顯示,領畢業證的有408人。
學校的老師很多都不知道是否具備教師資格,有些老師在這個學校畢業後直接就留下來教學,老師上課講得不清不楚,根本沒有學到什麼知識。三年下來,只在三年級的時候上過三個月的專業技術課。留下來的學生,只是抱著拿個畢業證,對找工作總是有點好處的心態。可是, 當他們應聘的時候畢業證被企業懷疑是假的,他們的技術資格也不被工廠承認,不能加工資。後來教育局查證,發現「貴陽國防學校」並沒有註冊,學生的學籍是「長徵職業學校」。學校為了怕學生不滿,故瞞騙學生,在教育局批的畢業證上,多蓋了一個假的「貴陽國防學校」公章。一個蓋兩個學校公章的畢業證,企業因此懷疑是假的。同學很氣憤,犧牲了三年青春,換來的是廢紙文憑,他們說,這簡直就是一個騙局!
2) 學校侵權,名目張膽
學生曾向媒體介紹 「貴陽國防學校」 嚴重的侵權行為:
違規招生:招收的不少學生根本沒有初中畢業學歷;也沒有接照春秋兩季招生,學生入學時間從2月至9月都有;
強迫童工進廠實習:2007年有100多個不滿16歲的學生,被送到工廠實習;
強迫學生長時間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都被強迫加班,每天上班10-12小時不等,有時通宵加班,周六周天也需要加班;
做假工資單,剋扣學生工資:工廠與學生籤的合同,規定學生的工資是接照東莞的最低工資發放,加班也分別有1.5、2、3倍。可學校代收了學生的工資,並稱學生是小時工,沒有加班費,一律接統一時薪計算,還做了假的工資單,要求學生籤收;
代收及騙取國家補助金:學生中途離校很多,學校要求一些同學冒籤已離校的同學,籤收國家補助金;同時,所有學生的國家補助金都沒有直接發到學生手中,都被當成活動費扣去;
沒有收費許可證,開假收據:學生懷疑學校亂收費,到物價局查詢,發現學校根本從沒有到物價部門申請收費許可;學校的所有收費,都沒有開具正式的教育行政收據,結學生的都是街上買到的一般性收據,違反國家對教育收費的規定;
違規販賣畢業證:有些同學中途離校了,學校向這些同學表示,只要交錢就可以拿畢業證,其中一名二年級離校的學生,學校要求他交6000多元,即可以拿到畢業證,學生因太貴放棄;
學校涉嫌偽造公章:在學生的畢業證和學費收據上,都蓋著 「貴陽市國防學校」的公章,可是,此校根本就不是註冊的合法教育單位!
3) 學校兼做勞務派遣,學生成謀利工具
學校以「貴陽國防學校」名義招生,但在教育部門的登記是 「長徵職業技術學校」,後來,學校又把名字改成 「華海職業技術學校」。在維權的過程中,學生又發現,學校又註冊了一個「中空科技」,以其名義安排他們進廠實習。2010年同期,中空科技安排了2000多名學生進東莞一家電子廠,可是,學生稱他們學校2010年三個年級的學生加起來都不足1000人,可見當中有1000人左右,是學校作中介,混進了其它的學生。
此外,學校校長周天華,2010年在東莞大朗注 冊了一家「華海勞務派遣公司」,專門給東莞的一家電子廠派遣學生和工人。這家公司更在外招聘社會工,冒充學生送到廠裡。周華天跟學生說,他們將會將業務擴展至大專院校,他們要把大朗變成實習基地,幫全國各地的大專院校做中介,送學生進廠實習。有網絡傳言指,當下電子行業學生工的使用習慣,學校如送一學生進廠工作滿三個月,企業即會支付學校一定費用的管理費,如富士康和偉創力等企業,支付價大概在1000元左右。一家學校如送1000名學生,便可以賺得100萬元,學校輸送學生已變成一個產業!周校長的話印證了這一現象,他說學生跟記者亂學話,學校被報導之後,他們損失了跟廣州一家職業學校的中介合同,損失了100多萬,因此要告學生誹謗,要求學生賠償損失。
如此亂像,絕非單一事件,1月份富士康被拖欠工資的那批大專生,也是同類的受害者。「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到河南各大高校招學生送進廠打寒假工。學校兼做中介和勞務派遣,根本違反學校註冊的經營範圍,是嚴重的問題。此一亂像,如果不整治,這類問題將會不斷發生,大量學生將會成為犧牲品。
4) 法律保障缺失,學生維權艱困
2011年6月,這批維權學生分別到貴陽市教育局、物價局、勞動局、財政局上訪,投訴學校的侵權,要求政府部門調查。因為在不同的關於中等職業學校生實習安排的規定中,都提到這幾個政府部門在監管責任。然而,除了物價部門開出受理通知書之外,其它幾個部門都否定自己的在中等職業學校監管上的責任。
職校學生多是初中畢業生,社會閱歷淺,權益知識薄弱,又礙於學校不發畢業證的威迫,維權本來就困難重重。國家法律保障的缺失,更使他們的處境更陷入三不管地帶,求助無門。學生工的維權困境突顯出幾點重要的權益缺失:
不受勞動法保障,民事追討障礙重重
實習生排除在勞動法之外,包括工傷、工資等都不受保障。一旦被侵權,學生要不只能向部門投訴,要不提起民事訴訟,使學生置於非常不利的位置。
如貴陽這家學校,早就做好的準備,在校三年學校給學生的所有通知和文件,都沒有學校的公章,甚至連學校的名字也沒有,包括學生三年的學費和工資總單。而學校跟工廠籤的實習協議、工廠與學生籤的合同、工廠的工時記錄和工資單等,都被學校拿走。貴陽的這批學生當中,有個別同學私下拿走了幾份合同,故此手上還算有些證據,可是在民事追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之下,學生能掌握足夠的證據狀告學校,簡直有如天方夜談。無怪乎,當學生去政府部門投訴的時候,他們的校長,不停信心十足地對外聲稱,學生沒有證據告倒他。
權責不清,不同部門鬥踢皮球
中職的相關規定中,教育部門、勞動部門、物價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於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都有不同的監察責任,可是,所有的責任都沒有具體明確到如何操作。部門的權責不清,貴陽國防的學生在維權過程不停被踢皮球。
貴陽勞動局說他們只管本省內三個月的短期成年技術培訓,學歷的實習不歸他們管,可是中職的實習規定有註明,中職學校把學生送去工廠實習,要到勞動局報備,卻沒有講清楚去輸出地還是輸入的勞動局。財政局說雖然他們管政府的財政撥款,可是國家補助金的事情不屬於他們管,把學生轉到教育局去。教育局說國家補助金他們沒審批權,是學校自己處理的,又說學校送童工進廠是勞動局的責任。物價局較為明確受理投訴,可是半年過去,報告一直沒出,打電話總是找不到負責人。學生被折騰慘了,可也沒有辦法。
缺全國性立法,跨區實習成三不管地帶
現在的學生工實習大多都是跨區跨省的,像調研小組在廣東深圳和珠海兩巿,就遇到來自全國各地多達廿幾個省市、多達153所職業學校的學生,可是,關於實習中侵權的問題,目前並沒有全國性的立法,只依靠地方立法處理,沒法回應這種實習特性。地方只能管轄區內的學校和企業,沒權管本地學校在外地的侵權,也沒有權管外地學在本底的侵權,在這種狀況之下,學校幾乎可任意違法而逍遙法外。
以貴陽學生為例,他們找到東莞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到企業調查,查出企業合法發了工資,那就是說,剋扣工資的一定是學校,可他們就沒權責去查貴陽的學校了。而貴陽的勞動部門有沒有權力去查東莞發生的侵權,變成學校只要一跨出外地的侵權,就金入無管轄狀況,自可逍遙自在。同樣,當寒假在富士康打工的學生向深圳當地的公安求助時,公安也表示沒有權責調查遠在河南的「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
現在,全國每年中等職業在校學生接近2000萬,每年有接近700萬的新生,如不進行全國性的立法和執法,這些學生將繼續任人魚肉。
部門規章效力低,違法幾乎沒成本
現時的很多相關規定不光不具備操作性,而且更不具有明確的懲罰,導致執法無所依,學校企業違法成本過低,成為學生工被侵權的一大誘因。
舉例說,有關企業使用實習生的規定,包括不可安排學生加班,不可拖欠工資,學校不可安排一年級學生實習,實習不可透過中介安排實習,要專業對口,要有實習計劃……其實很多。可是,規定卻完全沒有明確,如果企業不遵守到底有什麼法律責任,說了就等於沒說,最後都成了一紙空文。
另外,相關部門的調 查方式也成謎,缺乏指引和規定。貴陽市教育局,調查了三個多月,出了個報告,說學校只多收了學生幾十元班費,沒有剋扣工資,沒有套取國家補助金,沒有安排童工進廠。但其實教育局的調查只是去學校查資料,一個維權學生都沒接見過,報告就這樣出來了。就這樣,學校名名義上被暫停招生一年,其實換了個地址有重新招生,繼續他的派遣學生事業。由此可見,不立法明確違法責任,明確教育部門處理的依據和操作,將沒法保障學生的應有權益。
工學結合:無法兌現的承諾
中國的職業教育在經歷了90年代末的低迷之後,在中國加入WTO融入全球資本主義經濟體系的背景下又重新發展了起來。
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經濟的持續增長使得資本對勞動力的需求旺盛,因此,中國在新世紀初的幾年裡就出現了所謂的「用工荒」,一方面為了緩解這種勞動力的短 缺,另一方面為了轉移農村勞動力,職業教育成為切實的手段。在經歷了短暫的掙扎之後,職業教育迅速與學歷教育脫鉤,走向以就業為導向,緊密聯繫市場。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遂成為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實際上在這個過程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了市場的邏輯喪失了部分獨立性。
從我們調查來看,學校和企業很容易實現合作,甚至往往是雙贏的局面,但是學生的受教育權缺往往遭到極大的傷害,「工」與「學」並沒有實現良好的結合,相反,很多情況下,學校打著結合的幌子,讓學生去做了工,學卻被荒廢了。工學結合的承諾無法實現的另一個結構性原因在於,一方面職業教育期望培養更多的高級技工和技師, 另一方面,我們所處的全球加工製造業末端的地位使得這種願望根本沒有實現的條件。學生既找不到高技能的勞動場所以砥礪技藝,也不可能在具備高級技能之後找到相應的工作施展。
在這種條件下,以「頂崗實習」的方式進行所謂「工學結合」形成了一個企業、學校、當地政府獲利、而職校學生嚴重受損的局面。這個局面的長期持續意味著「學生工」事實上不僅僅是一個現象,更是一種靈活用工的制度,這種制度的使用以學校、地方政府的默許甚至積極參與為條件,以「工學結合」為幌子,以削弱中國勞動力市場緊缺所帶給勞動者的結構性優勢為目的,形成完全有利於資本的積累模式。從長遠來講,這種模式既不可能實現職業教 育所承諾的培養高技能技工和技師,「用工荒」背後的「技術荒」不但得不到解決,國家所賦予的在全球化經濟中爭取技術制高點的戰略期望也無所依託。
建議及呼籲
作為與職業學校學生的同齡人,調研小組在一個暑期的調研中,深深為被學校以實習之名強制或誘騙送往企業工作,勞動力遭受剝削的實習生,且學習和成長的愉悅及價值受剝奪而悲傷和憤慨。然而,在企業─職業學校互利共生的複雜利益勾結之中,職校與企業共同無視學生透過實習計劃來獲得技術的學習機會;並因為在法律層面,由於規管工學結合的實習制度之種種法規,只存在於地方性《通知》或《管理辦法》等行政規定上,並未有明確執法的標準,亦受不同地域限制,當跨省巿流動 的學生工勞動權益遭到侵害時,追溯起責任時,往往由於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權責不清,致使監督與追究困難。由是,我們提出如下建議及呼籲,促請不同社會界別包括企業、政府公權力,盡最快速度與最大力量,停止對學生年青勞動力的剝削,還我們弟妹生猛學習、健康成長的青春,以建設能持續發展的國家產業。
我們嚴正呼籲:
立法部門儘快檢視全國國地規管實習制度的法規與指令,通過全國性立法,明確教育及勞動部門的權責,填補目前立法上的空缺
企業立即停止濫用學生勞動力,除非制定與學生專業對口之實習崗位,並能提供適當的專業指導予學生,企業不可使用學生勞動力為其生產
相關執法部門需切實執行規範學生工的法令法規,包括對學生工勞動的相關保護,如「實習生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不得加班,上夜班」
相關部門應制訂關於學生工勞動報酬之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避免企業利用學生作廉價勞動力,為企業增加利潤的行為
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督企業給實習生提供安全的實習環境以及基本保障
相關部門應將學生工實習時期保除納入社會保險制度之內,以承認實習勞動之價值及保障其勞動權益
相關執法部門應加強對職業學校的監察,對借實習牟取中介費、交通費、報名費等的學校予以嚴懲;
相關教育部門及機機需加強學生的法律及自我保護意識
附錄1. 調查所涉職業學校名單
附錄二:調研統計數據
2.1學生工的年齡結構
圖1中反映了此次調查中學生工的年齡分布,其中15歲到18歲的佔33.2%。一般來說,15歲左右的年紀差不多剛好初中畢業,就讀於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他們基本上年紀都處在15~18歲的未成年階段,這一階段是他們社會化和人生觀形成的重要階段。
圖2.1 學生工的年齡結構圖
2.2戶口與來源地
調查發現,80.4%的學生工都是農業戶口,少量非農戶口的學生工多來自小縣城或鄉鎮,也有的情況是在上職業技術學校之後,學生的戶口被轉為非農戶口而其家庭成員仍未農業戶口。
圖2 學生工籍貫分布圖
2.3學生工所在職校情況
從 匯總的數據來看,此次調查的學生工來自全國20多個省的123個市(其中包括重慶市),並以河南(25.5%)湖南(17.7%)湖北(14.6%)重慶 (11.5%)四省市涉及學生工人數最多,見圖2.3。在所涉及的中等職業學校中,其規模基本情況是4000人以上規模的學校佔到 40.2%,1000~4000人規模的學校佔到30.5%,如圖2.4所示,學生工所佔比例大的職校規模都較大。
圖3 學生來自職校所在的省份分布圖
圖4 學生工來自職校的規模分布圖
2.4工種
如圖5所示,在學生工從事的工作中,普工佔了很大比例,達到91.2%。其他工種,如技工、文員、生產線管理員(即線長)、保安則一共只佔到不足10%。這也說明,大多數技校學生進入工廠從事的是流水線最基礎的工作,基本上做的都是些簡單枯燥且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
圖5 學生工從事工種分布圖
2.5工作時間
圖 6顯示,學生工的工作時間有77.5%的人每天需要工作9到10小時,甚至有的崗位上需要工作10小時以上。其中,佔85%的學生工需要上夜班。2010 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應對企業技工荒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規定,「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及「不 得安排學生加班」,而上夜班更是規定所不允許的。
圖6 學生工的工作時間分布圖
2.6 工作安全問題
圖7反映了學生工在不同崗位上可能遇到對身體有危害的情況。其中,以噪音的影響最大,有51.8%的學生工是在有噪音的環境中工作的。其次,有26.3%的學生工在工作中會使用到刀具、衝床等可能造成工傷的工具。
圖7 學生工在工作環境中的危險因素
2.7專業對口
在 我們的調查中,有86.4%的學生認為自己的實習崗位與專業所學並不對口,讓人質疑實習是否學以致用。如圖8及圖9所示,有43%的學生認為學校學的專業 知識和技能對他們的實習並沒有任何幫助,69.2%的人認為實習對專業知識的掌握和應用也沒有實質性的幫助,甚至有13.4%的人認為這樣安排的實習會降 低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
圖8 學生在學校所學知識對實習的幫助
圖9 學生在實習中對專業技能提高是否有幫助
2.8學校學制與工廠實習掛勾
即便絕不部分實習與專業不對口,當被問及實習是否會影響他們拿到畢業證書時,如圖10所示,仍有若20%的同學說如果不來參加實習便會被威脅拿不到畢業證或被退學,使得學生不得不為了自己順利拿到畢業證而必須參加學校安排的實習任務。
圖10 學生工不參加實習的後果
2.9實習收費
目前,學校組織學生實習可為學校帶來很大一筆的金錢收益,這從學生需要繳納給學校的各式名目的管理費即可看出,見下表1。在所調查的學生工中,有將近一半的受訪學生需要繳納中介費給校方,最高金額甚至達到500元,其他費用如交通費、安置費管理費等都需要定期繳納。此外,由於很多職校地處重慶、貴州等地,所以從學校所在地到深圳需要不小的一筆交通費支出,學校往往由學生自行交納此筆交通費。很多學校亦所每月收取管理費基本是50元。這些名目的收費加在一起或許就會花費掉一個學生1~2個月在工廠的工資收入。
附錄:調研組致大眾的一封公開信
「學生工」為何被傷害?
近年來,媒體頻繁爆出企業於「用工荒」時濫用學生工,並且不斷侵害學生工的正當權益。看著這些比我們還要年輕的學弟學妹,過早地面對這種「社會現實」,作為同齡人的我們、一群在讀大學生,在2011年暑假走進了兩大電子代工廠——富士康和偉創力,試圖了解這兩個企業裡學生工的實習情況,讓我們震驚地發現,電子行業這個看似乾淨高端的行業內,早已沾滿學生工的汗與淚。
在調研過程中,見到這些學生工的遭遇,我們不禁憤慨發問,為什麼原本該在學校完成正常學業的學生,被安排在惡劣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進行生產工作,他們有些甚至還未成年?為什麼他們每天要不斷受到化學用品、噪音、機械傷害的威脅,而且常常需要加班,嚴重影響作息呢?更令人憤慨的是,學校和老師並沒有負起保護學生的責任,反倒是幫助企業對學生進行剝削,並從中牟利,成為「同謀者」;甚至,地方政府也沒有督促企業和學校的行為,有些還行政施壓學校必須派遣一定量的學生赴企業打工。在這種情況下,到底誰來保護這些本當在學校學習與成長的學生呢?
在政府、學校和企業的聯合壓制下,學生們就像一群無家的孩子!他們不僅要面臨生產線的威脅,而且無法自主地選擇自己的生活,在一個陌生枯燥的環境他們承受著太多的精神壓力。所謂的「實習」其實與他們所學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有些學生還被剋扣工資,連基本的生活需求都很難得到滿足。
由於缺乏社會經驗,他們對自己的處境採取默默忍受的態度,但在訪談之中,也不自覺流露出不滿的情緒。有的哀嘆:」工作特別辛苦,是一個委曲求』全踐踏尊嚴的地方。」;有的責難學校:「別坑蒙學生,昧著良心賺,為人師表!」
有的在這青春年華已經喪失鬥它:「社會太黑、企業太摳門、學校也只為自己利益著想。總之生存太難。」
有的更是直指實習的實際上是強逼勞動的真相:「不要再說什麼『本著自願的原則』全部都得去!
於是,他們原本應該充滿陽光的學生生活,變成了潛在傷害遍布、痛苦、孤獨、枯燥和無助,近乎魔鬼般的生活。
學生本來進入職業學校學習就是為了通過學習獲取一定的技能,以期有一個更好的未來。然而,學校不顧一切地將學生扔進企業,實習內容與專業完全無關,學生淪為生產線的零部件。如此早就投入社會剝削的過程,學生工是否擁有真正學習、向上流動的機會?國家提倡「工學結合」來為社會培育人才的政策願景,如何能夠實現?社會通過發展職業教育來實現產業的轉型升級,在這樣的實習制度下,產業工人的素質能夠提高嗎?產業能夠得到轉型升級嗎?
政府的缺位、學校和企業合謀,讓原本被視為改變年青一代命運、社會整體發展的教育事業,成為了一紙空文。無數農民工子女將是不斷地重複父母的生活,重複,重複!重複?
同齡的我們,同樣是學生,我們知道,學習應該是充滿求知的喜悅與改善未來的希望,所以我們更痛心於學生工的困頓與無助,更希望他們的處璄得以改變。然而,改變這種不正常的實習制度,不是單靠學生工本身的抗爭就能夠實現,他們更需要「我們」,我們這些學生,以及正在閱讀這一封信的「你」、這些社會公眾中的一員,用現實的行動來關注和改變。「我們」每個人、每個社會公民都無法擺脫這些責任。「我們」呼籲社會公眾能夠用實際行動促請政府、企業和學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為學生實習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讓學生能夠通過實習享受學習的樂趣並從中獲得能力的提升,為了二十一世紀我們正在發展的國家的未來!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高校調研組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