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特的自然環境加之人為治理的缺失是民國初期南京城內澇災害多發的兩大誘因,而水利治理上的不作為才是城市水患發生的根本原因。
城市排水系統的完善和積極的災前預防可以有效阻止城市內澇的發生,1935年城市內澇的消除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1931年水災,南京段長江水位高達 7.6公尺,受江水頂託影響城內積水無法排洩,城區東南部、成賢街、夫子廟、勵志社、武定門、秦淮河兩岸、下關熱河路興中門至車站一帶,全被水淹。1935年江水倒灌入城的危險程度並不遜於 1931年洪水,長江水位漲至 7.2公尺,「較二十年最高水位 7.6公尺,相差甚微」,「經籌劃防堵搶救,幸得轉危為安」。
由於防洪機構的積極應對,水災化險為夷。在政府主導,社會各界參與治理的綜合作用下,抗戰前南京市政府在防治內澇過程中初步建立起「防洪預警機制」,並成功遏制了城市水患的發生。同時,這也表明,南京城內澇災害儘管因天氣變化所致,但是,人為正確治理對消除水災危害具有決定性作用,防患於未然與臨災時的科學應對必然能夠極大地減輕災害程度。
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後,「首都」建設得到了從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視,其發展之路轉入了以「建成模範城市和國際都市」為取向的新軌道,與之相匹配的作為城市重要基礎設施之一的城市水利建設成為市政建設的核心內容。這一時期南京市的水利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城市水利環境仍不樂觀。
市政府雖然制定了科學的排洪方案,但因經費制約,下水道工程被長期擱置,至 1936年僅完成城南區的管道鋪設,「雖臭氣已較過去減少,但仍未達到根本清除的目的」,後因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城北區的下水道規劃未能付諸實施。南京城市水利建設的實際效果與最初設想仍存有差距。
在南京城市早期現代化轉型過程中,市政建設被認為是影響國家形象與政黨執政能力的政治工程,國民黨也將首都建設視為民族復興的重要象徵,因此,公園、林蔭大道、城市廣場等顯而易見的形象工程發展快速,相比之下,被視為城市發展生命線的防水設施則進展遲滯。
執政當局在防治城市水患的過程中,對城市排水建設重要性逐漸取得共識,排水設施既是市政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城市現代化的顯著標誌,其質量優劣也是衡量一個城市發展高度的重要標準。至此,南京市政府開始調整規劃方案,將市政建設重心轉移到水利建設中來。
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城市建設被迫中斷,城北區的下水道規劃未能付諸實施,但是作為當時城市建設事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仍反映出當時城市規劃者、建設者打造國際都市的遠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