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改編自胡學文一以貫之的灰色小說《奔跑的月光》,所聚焦的鏡頭裡也滿是荒涼,主角也是陳建斌飾演的一個樸實的西北漢子拉條子。跟他生活在一起的,是他撿回來的媳婦金枝子。
他們的兒子因事入獄了,於是他在三哥的攛掇之下,找到李大頭,塞給了李5萬元給兒子減刑,然而刑沒減,錢也要不回來了。就在他要錢未遂、失望而歸的時候。他遇到了討食的勺子(傻子),勺子一路跟著他回了家。又不想管勺子又怕勺子凍死的拉條子,讓勺子在自家的羊圈裡睡了一晚。
故事就在這樣一個背景下開始了。首先來看拉條子跟金枝子,他們的生活幾乎處在孤立無援的境地:牢裡的兒子還等著他們搭救、村裡的村長對他們於事無補、村裡的三哥告訴他們這就是人生教他們安於現狀、警察局的楊警官總是讓他喝杯水冷靜一下、就連勺子也來他家蹭吃的……
所以電影做了一個有趣的改編:拉條子家從種田變成了養羊,羊羔在電影裡一般作為弱勢的被宰殺的對象,指向性很強。所以本片的神來之筆就是跟羊睡在一起的拉條子,夢到羊圈裡躺著自己,於是自己捅死了「我」,這個「我」還發出了羊的叫聲。單憑這一段的遞進蒙太奇,這部電影就已經註定了非凡。這是第一個高潮。
本片的第二個高潮出現在片尾,拉條子發現了棉襖裡勺子的帽子,於是戴上了帽子的拉條子,發現這個世界也被染上了紅色。這裡的紅色,應該取它在電影裡較為抽象的意思——危險。於是當初圍著勺子扔雪球的孩子們,如今又圍了上來,對著拉條子扔雪球。
整部電影就在這樣一個危險的情緒之下戛然而止。所以陳建斌在後來的採訪裡也說道:「如今的淳樸已經被丟失了,想要回去幾乎不可能。」
其次,這部電影在於情緒上的處理,也鋪墊得十分到位。從上門找李大頭開始,拉條子的做法逐漸出現了變化:首先是上門,然後是蹲點守著車,然後是上車,最後是攆著車跑、扒到車頂上。從之前的每次被李大頭遏令下車,到最後拉條子的自己主動申請下車,他潛移默化地轉變著:
如今的他,已經不再是那個被李大頭吼一聲就乖乖下車的好人、老實人拉條子了,而是死纏爛打的勺子,於是他最後戴上了勺子的帽子。
最後,是來拉條子家認勺子的三個騙子,第一個是在晚上,第二個戴著口罩、第三個戴著頭盔……觀眾幾乎可以斷定這三個都是騙子,特別是第二個的口罩男,如果能找到王朔演,那就簡直超神了。
至於楊警官最後有沒有給騙子們通風報信,電影裡並沒有小說一般清晰,也許是礙於審查的緣故,但是明顯我們可以看到楊警官兩次倒水的不同,第二次她在被拉條子質問是否通風報信的時候,起身倒水,並不打自招地反問:「懷疑誰呢?!」這是代表著正義的警察。
同樣的,代表著權力的村長,在家吃完牛肉然後把牛骨頭遞給了拉條子,並且肆意地踐踏著拉條子的尊嚴。並在勺子走丟之後,質問拉條子是不是倒賣人口賺了錢獨吞。代表著權力的村長近乎無恥的質問,跟拉條子捅死變成了羊的自己的畫面拼接到了一起,如此鮮明的反諷,如黑夜裡的螢火蟲。
如果大家還依稀記得拉條子宰殺羊羔的那個傍晚,他心中代表著善良、任人宰割的羊,已經被自己宰殺了。這個儀式感極強的畫面,告訴觀眾,不止一個好人死了。
深刻的地方:當善良被欺壓被訛詐,當善良被說成傻子;當奸詐被提倡被讚美,當奸詐被當成處世準則;善良的依舊善良著,同時也希望社會是善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