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國家能源局山東能源監督辦發布了《關於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山東電力市場準入流程的通知》。
通知要求,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入市流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凡依法取得發電項目核准或者備案文件,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或內部核算的市場主體經法人單位授權,均可直接在山東電力交易平臺註冊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參與交易。
具體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