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建築物頂部或外牆的上部設氣窗或排氣孔。排氣孔應朝向安全地帶,室內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得少於三次,局部通風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得少於七次。
2.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於8米。
3.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於10米。
4.與空調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於20米。
5.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於20米。
6.設有固定氣瓶的支架。
7.多層建築內使用氣瓶,除生產特殊需要外,一般宜布置在頂層靠外牆處。
8.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9.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10.閥門或減壓器洩漏時,不得繼續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11.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5千帕以上的餘壓。
1.氧氣瓶在安裝減壓閥前,先將閥門慢慢打開吹掉接口內外的灰塵和金屬物質,開啟閥門時,操作者應站在與氣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氣流射傷人體;
2.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並用時,須保持5米的安全距離,兩個氣瓶的減壓閥不能成相對狀態,以免氣流射出時衝擊另一支氣瓶的壓力表,造成爆炸故;
3.夏季室外作業時,需要用隔熱物質遮蓋氣瓶,以免陽光曝曬;
4.不準把氧氣瓶代替壓縮空氣或把氧氣作通風使用;
5.氧氣瓶洩壓裝置的防爆紫銅片不準私自調換;
6.氧氣瓶臥放時必須固定,瓶頭朝向一邊,排列整齊,高度不超過5層;
1.乙炔氣瓶的瓶閥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全部打開或全部關死,否則易漏氣;
2.乙炔氣瓶的減壓閥和瓶閥的連接處必須可靠、嚴密;
3.乙炔氣瓶必須安裝專用減壓閥和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要站在閥口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4.嚴禁使用銅、銀、汞等製品的工具與乙炔氣瓶接觸;
1.氣瓶火槍應至少保持1米的安全距離,膠管長度以1.5米為宜;
2.每次換氣前,應檢查減壓閥上的膠圈有無脫落;一旦發現氣瓶洩漏時,要嚴禁一切明火、金屬摩擦和電氣火花,應立即打開門窗,進行自然通風擴散;
1. 不可將鋼瓶內的氣體全部用完,一定要保留0.05MPa以上的殘留壓力(減壓閥表壓)。
2. 使用時,要把鋼瓶牢牢固定,以免搖動或翻倒。
3. 開關氣門閥要慢慢地操作,切不可過急地或強行用力把它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