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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聽說過「交房即住」嗎?最近,在我縣就出現了這樣一種情況,有部分裝修公司會向購房者承諾,只要定他們家的裝修,樓盤交房時,裝修就能同步完成,這聽上去還比較便利,那,這到底是真的嗎?
市民王女士於今年年初在縣城內某小區購買了一套新房,隨後就有裝修公司找到她,稱自己公司有關係能夠提前進場裝修,在交房時,裝修工作就能夠提前完成,王女士為了便利,就跟該裝修公司籤訂了裝修合同。
縣市監局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 龔易:在2020年2月份開工,並在90個工作日內完工,但由於疫情影響,然後裝修公司一直拖到2020年的7月均未開工,則認為裝修公司一直未履行合同,要求裝修公司退款。
裝修公司長時間的一拖再拖,讓王女士沒了耐心,她決定終止合同,並要求其退款,但裝修公司早已沒了當初推銷時的熱情,還是一個字「拖」,於是王女士找到了縣市監局維權。
縣市監局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 龔易:我們新政消費者協會接到這個投訴過後,立即與裝修公司取得了聯繫,經過我們消協工作人員的調查, 消費者所購房屋為儀隴某小區樓盤,經與該小區樓盤開發商聯繫,得知該小區應於2020年底交房,也就是說在2020年的7月份,該小區樓盤並未交房,按相關規定,裝修公司是不得入場進行裝修的。
原來交房和裝修能夠同步完成的說法,完全是裝修公司推銷的一個幌子,那為什麼在籤訂有合同,且承諾的與事實相違背的情況下,裝修公司還敢向消費者承諾呢?
縣市監局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 龔易:商家在跟消費者籤訂合同時,特地或者說故意地沒有寫明具體的開工日期,而是只寫了2020年,沒有月份和具體的日期,這一點會給商家帶來很大的轉換空間,如果說雙方因為開工日期的不確定而導致糾紛,商家就會以這份合同上只寫了2020年為由,故意拖延工期等等這些情況。
原來問題還是出現在合同上,沒有具體日期成了裝修公司最大的推脫理由。
縣市監局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 龔易:後來我們在了解這個情況過後,與裝修公司取得了聯繫,然後將這個情況如實地告知了裝修公司,裝修公司也承認了自己的業務人員在平時的操作過程當中存在失誤的情況,然後對此他們也感到很抱歉,經過我們新政消協的調解,最終裝修公司同意退還消費者7萬塊錢的裝修定金錢。
所幸在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裝修公司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隨後向王女士道歉並退款。
縣市監局新政市監所工作人員 龔易:所以說請廣大消費者在籤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上面的一些敏感信息,單價、日期、數量、服務的質量以及其他重要敏感的信息,廣大消費者一定要在籤訂合同時確認好,這樣才能在後續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儘量地少產生誤會產生歧義,也為我們的消費調解工作帶來便利。
如今時代,合同是維護合法權益最直接的證據,所以大家在生意來往、市場交易要籤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閱讀,認真填寫,最後再理性籤字。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如遇不公,也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求助!12315,為人民服務!
來 源丨智慧儀隴
【來源:儀隴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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