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中弘股份發布公告稱,2018年9月3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或「中弘股份」)、公司控股股東中弘卓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弘集團」)與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加多寶集團」)及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誼資本」)籤署了《終止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各方同意終止一切形式的合作,各方不再履行任何權利和義務,且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此之前的 8月27日,及中弘集團與加多寶集團及銀誼資本共同籤署了《經營 託管及債務重組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
但加多寶集團隨後發布闢謠聲明,稱未與中弘股份及中弘集團籤署任何協議。此事亦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中弘股份對此解釋稱,因加多寶集團認為公司披露的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引發雙方產生分歧,最終導致《原協議》約定的相關合作全面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