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根據教育部「停課不停學,將線下課程轉移到線上」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相繼延期開學並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線上教學。被網課逼瘋了的家長們不僅要現學網課知識,還要對付宅在家裡的「神獸」,本身已經夠辛苦的了,要是家長網課群裡一不小心還潛進來一頭「惡狼」,就更讓家長糟心!
案例
「各位家長,現在收取資料費680元,請各位家長通過支付寶、支付寶轉帳方式進行繳費」。近期,有「班主任」在巴彥淖爾某學校的釘釘班級群裡發布這樣的收費信息,同時,「班主任」還體貼地貼出一個收費二維碼,讓家長掃碼交費。許先生說道:「這是我家小孩班裡的事兒,這個騙子冒充班主任,差點把好幾個家長騙了,騙子是私發的信息,如果沒有問別人,就把錢轉過去了。」之後,經過確認,班主任本人立即在班級微信群發布消息,也提醒大家不要上當受騙。
律師說法
詐騙分子冒充老師「收學費」的違法行為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沒有「得手」就能免除責任麼?面對網課群裡潛水的「惡狼」,我們應該做些什麼?針對詐騙分子在網絡上冒充老師「收學費」的行為,內蒙古大法揚律師事務所胡玉棟律師、王海霞律師就法律方面的規定,為大家進行梳理:
首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檢[2006]1735號):「各級各類學校要將經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在校內通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校園網等形式向學生公示,要在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有關收費項目和標準。學校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經所在地價格、財政、教育部門審核。對按規定應當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收費,學生有權拒絕繳納。」該通知明確要求教育收費「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啟用<教育收費專用發票>的通知》(內地稅字[2006]5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要求,"各類學校(包括全部收入為免稅收入的學校)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按期進行納稅申報並按規定使用發票",具體規定明確如下:一、凡是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學校,均應辦理稅務登記、辦理髮票領購等相關手續,在收取教育勞務費用時,開具《內蒙古自治區XX盟市教育收費專用發票》。」
其次,發生在我市的這起案例,犯罪嫌疑人已經著手實行詐騙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如果犯罪情節或金額達到立案標準的,犯罪嫌疑人應該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在非暴力型財產犯罪中,由於其侵犯的對象僅限於財產,犯罪未遂對定性不會產生影響,只會影響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條第一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11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溫馨提示
針對傳統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轉移到家長微信群、QQ群冒充教師或班主任,以收取學費或材料費進行詐騙的新動向,巴彥淖爾市司法局和大法揚律師事務所全體律師特別提醒各位家長和老師,疫情防控期間除了做好防疫工作以外,還需提高警惕、增強防詐騙意識。
一要擦亮眼睛。對家長群中新加入的成員,要提醒群管理員及時甄別核實進群人員身份,杜絕陌生人隨意入群現象,對身份存疑的儘快清除出群。
二要謹慎付款。據了解,疫情防控期間,教育部門推出的網課資源全部免費,即使學校進行收費,也會進行相關公示和告知,並且會出具相關收費憑證。如家長群中有發布收取費用信息等,要及時與學校或老師電話溝通核實,不要在家長群中發布的來源不明的二維碼上付款。
三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許多家長被詐騙之後,由於數額並不大,再加上疫情的影響,認為報警比較麻煩,也不一定能追回被騙款物,於是選擇沉默不報警。但是這種行一方面不利於讓公安機關及時有效的掌握犯罪信息,另一方面也助長了犯罪分子的氣焰。因此,如遇到詐騙信息,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記錄、轉帳記錄等電子證據,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儘快提醒群內其他成員。
根據2020年3月5日巴彥淖爾市司法局發布的《關於加強公共法律法務機構管理,切實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法揚律師事務所全體律師,自3月9日起全面開啟線上和線下辦公,若有法律問題需諮詢,可通過電話、微信、視頻、電郵等方式與律師聯繫,或者帶好口罩移步大法揚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第一時間給予您法律幫助。
來源:法治巴彥淖爾
編輯:韓宇
校對:張麗娜 姜麗
審核: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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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還沒結束
各位同胞
千萬別放鬆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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