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07:50:31 來源:全球紡織網
在歐洲,口罩根據歐盟標準劃分為「勞動防護」和「醫用防護」兩種。其中,醫用外科口罩屬於Ⅰ類醫療器械產品,並受醫療器械法規(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MDR)EU 2017/745的管轄。海恩斯坦實驗室的檢測能力經由DAkkS認證,擁有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的測試資質,出具的測試報告可作為申報醫療產品的資料。需注意的是:若要完全獲準成為醫療產品還需進一步的測試和資料證明(技術文件和臨床報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國可能根據當下國情調整相應的審核要求。
歐洲「醫用防護」標準EN 14683中規定,醫用口罩根據細菌過濾效率分為I類和II類, II類則根據口罩是否防飛濺而進一步劃分,帶有「R」的口罩表示防飛濺。需要區分的是:I 類醫用口罩的主要用途是保護患者免受感染源的侵害,可以防止佩戴者遭液體(飛沫、血液、體液)飛濺被感染。尤其在疫情或流行病肆虐的情況下,患者及健康人群均可佩帶醫用口罩,以減少病菌傳播的風險。但該類型不適用於手術室或醫療場所的醫療防護人員。
測試&方法
ASTM
ASTM
Level 1
Level 2
EN 14683
EN 14683
I 類
II 類
IIR類
細菌過濾效率 BFE
≥95%
≥98%
≥98%
EN 14683 附錄 B
將口罩材料固定在氣溶膠室和六層活細胞顆粒採樣器之間,並將帶有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氣溶膠引入真空的氣溶膠室,在氣流的牽引下穿過口罩和採樣器。口罩的細菌過濾效率取決於遺留在口罩上菌落形成單位的數量。
壓力差
<40 Pa/cm2
<60 Pa/cm2
<60 Pa/cm2
EN 14683 附錄 C
在測試裝置中,將氣體流量設為8L/min,測量氣流穿過規定面積的試驗材料進行氣體交換的壓力差,該測試結果為口罩透氣性的指標。
防合成血液穿透
無要求
無要求
≥16,0 kPa
ISO 22609
將一定量的合成血液通過氣動閥以規定的速度噴射到測試樣上,以模擬血液和其他體液噴濺至樣品。目視檢查和擦拭口罩背面以確認是否有滲透。
微生物指標
≤30 cfu/g
≤30 cfu/g
≤30 cfu/g
(生物負荷)
ISO 11737-1
檢測樣品的微生物菌落總數,以滿足醫療器械的微生物標準。
測試樣品要求
1. 樣品數量
I類/II類:50個樣品
IIR類:130個樣品
2. 測試時長
提交樣品進行以上全部測試約3周
EN 14683附錄C(壓力差)和ISO 10993-5(細胞毒性)約1周
EN 14683附錄B(細菌過濾效率)和ISO 11737-1(微生物指標)約2周
ISO 22609(防合成血液穿透)約3周
醫用口罩和防護口罩的區別
醫用口罩
醫用或外科口罩的主要作用為減少佩戴者口腔/鼻部的唾液或粘液(具有潛在傳染性)進入外界環境中。由於該類型口罩無法緊密貼合面部,因此針對空氣傳播感染能提供的防護有限。但是佩戴口罩可以避免被汙染的手與口鼻接觸。醫用口罩必須符合EN 14683標準。
呼吸防護口罩
顆粒過濾口罩 (FFP) 可防止固體或液體的氣溶膠傳播。作為典型的個人防護用品,必須符合PPE(EU)2016/425法規要求。顆粒過濾型口罩(半面罩)必須滿足DIN EN 149的規定。該標準根據微粒濾波器的過濾能力將口罩劃分為FFP1、FFP2 和 FFP3三個級別。緊密貼合的 FFP2 口罩可針對傳染性氣溶膠(包括病毒)提供適當的防護。
此外,海恩斯坦還可以根據細胞毒性DIN EN ISO 10993-5標準提供醫療器械的生物相容性測試,在細胞培養測試中,皮膚細胞用於檢測樣品中所釋放的細胞破壞性物質(如細胞毒素)。因此,該測試可以評估產品與皮膚接觸時對細胞造成損害的潛在風險。基於細胞毒性ISO 10993-5測試的產品,其提取物用L929皮膚細胞培養數天,與未經處理的對照培養物對比,如果細胞活性降低超過30%,則產品被評估為具有明顯的細胞毒性,反之,則為「生物安全」。通過測試的產品將被授予「生物安全」證書。
*來源: BAuA (聯邦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由海恩斯坦紡織檢驗(上海)有限公司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