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豺狼虎豹』四猛獸之首的豺,對中國的生態平衡和傳統文化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在當代卻鮮為人知。豺的整個種群狀況危在旦夕,建議豺的保護等級升為一級。」
時隔30餘年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終於將迎來首次調整,目前正公開徵求意見。上述來自環保機構山水自然保護中心的呼籲便是眾多意見之一。
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變化頗大,新增347個物種,比初版收錄的物種總數還多。包括畫眉、啄木鳥、田螺等都被增列入名錄中。同時,55個物種保護等級升級,如鯨豚類和猛禽類。藏羚等5個物種保護等級降級。還有255個物種保護等級不變,如大熊貓、小熊貓、丹頂鶴等。
專家介紹,在2018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動態更新機制並無硬性規定,為該名錄更新滯後的主因。法律修改後新增「名錄每5年評估一次」規定。
大熊貓「星光」。 新華社記者 張建松 攝
新版《名錄》新增物種數量比初版總量還多
6月19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和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下稱《名錄》)。
據統計,與初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相比,新版《名錄》收錄的野生動物數量大幅增加。初版名錄共涉及12綱53目近300種野生動物,新版收錄了17個綱70目661種野生動物。
南都記者關注到,新版《名錄》共新增了347個物種,新增物種比初版名錄收錄的野生動物總數還多。大部分增為二級,少數直接增為一級。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張志剛對南都記者表示,《名錄》徵求意見稿此前已多輪徵求過地方和業內專家意見,有過數次修改完善。總體來看,新版《名錄》列入的物種較為全面。
北京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張正旺告訴南都記者,擬修訂的《名錄》反映出,我們過去對許多物種了解不夠,但它們的生存狀況也很危險。他介紹,初版《名錄》更關注大型動物,涉及的小型動物較少,本次擬調整的《名錄》增加了更多小型動物。
張正旺還關注到,新版《名錄》鳥類的數量大幅增加,說明鳥類生存狀況在變差。例如,水鳥新增較多,原因主要為作為它們棲息地的溼地面積減少。此外,雀型目鳥類也新增不少,如畫眉、相思鳥、百靈等。原因主要為人類的過度捕獵、飼養、食用等,威脅其生存安全。
一隻畫眉鳥在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張夏街道的一山坡上覓食。新華社 圖
新版《名錄》中,爬行類的遊蛇科、野生魚類等也大幅新增。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撰文表示,大量新增進《名錄》的大批量野生魚類(含鯉科、鰍科)、爬行類的遊蛇科、兩棲類的小鯢科、角蟾科等野生動物,說明我國水環境整體不容樂觀,水生生物資源的生存狀況令人擔憂。
長江江豚等保護等級升級
新版《名錄(徵求意見稿)》共有55個物種的保護等級從二級升至一級。其中有公眾耳熟能詳的長江江豚、抹香鯨、藍鯨、禿鷲等。
中國綠髮會統計發現,鯨目下的大型鯨豚類野生動物,除白鱀豚、中華白海豚維持一級、鯨目其它種維護二級外,其餘15個物種均升為一級。
2018年6月2日出生的小江豚,是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自2005年成功繁殖全球首例人工飼養長江江豚以來成活的第二頭江豚。 新華社記者 金立旺攝
另外一項集中升級的領域集中在猛禽類(包括鷹形目鷹科、鴟鴞科、隼科等物種)、犀鳥科和䴉科等。
《名錄》說明表示,從珍貴性原則考慮,重點考慮在維持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上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因棲息地破壞、獵捕和貿易等開發利用活動,生存受到較大威脅的物種,如猛禽類處在食物鏈頂端,起到調控處在較低食物鏈物種種群的作用,對維繫生態系統功能十分重要,國際上猛禽的貿易行為屢見不鮮,因此將猛禽所有種(鷹形目55種、隼形目12種和鴞形目32種)列入保護名錄,其中重要物種列為一級保護。
藏羚羊種群狀況改善,由一級降為二級
新版《名錄(徵求意見稿)》還有5個物種保護等級降級,它們是熊猴、藏羚、藏野驢、北山羊和蟒蛇(僅限野外種群)。
「拿藏羚為例,它是繁殖率很高的物種,隨著近年來保護力度加強,人類活動減少,藏羚的種群狀況得到改善,數量有明顯增加。」張正旺表示,基於上述原因藏羚的保護等級降為二級。同時他也強調,保護等級降級並不意味著不保護了,還是會對《名錄》內的物種施行嚴格的保護措施。
西藏羌塘自然保護區內的藏羚羊。 新華社記者 普布扎西 攝
此外,還有255個物種保護等級不變,如大熊貓、小熊貓、雪豹、虎、灰鶴、丹頂鶴等。
南都記者關注到,有保護機構和專家已對《名錄》提出意見,呼籲《名錄》應增加物種或調整物種保護等級。例如,中國貓科動物保護聯盟建議,豹貓應被列入《名錄》,理由為豹貓是一種廣布於中國、具有代表性的小型食肉目;同時豹貓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充分保護,其種群已在某些歷史分布區大幅度下降。
山水自然保護中心呼籲,作為「豺狼虎豹」四猛獸之首的豺,對中國的生態平衡和傳統文化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在當代卻變得鮮為人知。作為過去二三十年內中國種群數量下降最迅速、生存狀況最為險峻的大型食肉類,豺的整個種群狀況危在旦夕,建議豺的保護等級應升為一級。
對社會廣泛關注的物種積極考慮列入
什麼物種應被列入《名錄》或調整保護等級?《名錄》說明表示,調整原則之一是瀕危性原則。張志剛參與了獸類動物名錄調整的討論,他對南都記者回憶,專家們以兩份紅色名錄作為重要參考,即《中國脊椎動物紅色名錄》對我國脊椎動物的評估等級和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分類與標準,逐一討論紅色名錄上物種是否應被列入《名錄》,或保護等級應否調整。
此外,《名錄》調整原則還包括珍貴性原則、相似性原則、預防性原則、兼容性原則和關注度原則。
其中對於關注度原則,《名錄》說明表示,對雖尚不完全滿足列入的科學標準,但因開發利用強度持續增大或棲息地減少等原因已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的物種,本次調整中也積極考慮列入;反之,對雖符合列入的科學標準,但社會關注度極低,一旦列入反而可能加劇非法獵捕和貿易風險的物種,則不考慮列入。
保護等級的一級和二級分別意味著什麼?據悉,《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劃分為兩級,並對其保護措施作出相關規定,兩者的法律地位相同。
保護等級區別主要體現在懲處力度等。例如《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對於「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也有區別。例如,對於大熊貓等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非法捕獵、殺害、運輸、出售1隻就可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對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非法捕獵、殺害、運輸、出售8隻認定為「情節嚴重」,非法捕獵、殺害、運輸、出售16隻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野保法:名錄5年評估一次
據悉,此次《名錄》更新是其自1988年頒布後的首次大幅調整,此前該名錄僅有幾次微調。
為何間隔如此之久,《名錄》才終於迎來大幅調整?張正旺告訴南都記者,有諸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此前《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名錄》的動態調整機制沒有硬性規定。直至2018年野保法修改後,才規定《名錄》每5年更新一次。
據悉,自2017年1月1日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式實施起,國家林草局和農業農村部便加快對《名錄》的調整工作。
張正旺表示,《名錄》本應在2018年野保法修改時同步調整,但由於主管部門責任未統一等原因,未能及時公布。他介紹,該名錄包括陸生和水生野生動物,分別由國家林草局和農業農村部負責制定,並無牽頭部門或統一機構協調,因此常出現部門間步調不一致,導致工作滯後。
據悉,《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為此張正旺建議,法律應修訂《名錄》的管理機制,設立一個統一機構管理,或由國務院指定某部門牽頭,以提高名錄調整工作的效率。
南都記者林方舟 發自北京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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