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影視劇中,我們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當被追殺的人跳入水中後,岸上的敵人還會拿槍朝水中掃射,結果沒一會兒,水裡就飄出了血水,美國大片《拯救大兵瑞恩》中就有這樣的橋段。事實上,這種鏡頭是有違常理的,其目的是劇情設計需要。
通常,我們常見的手槍、自動步槍的子彈,其設計理念都基於在空中,飛行特徵都是針對空氣的密度和阻力,因此子彈可以在空中保持平衡,飛行很遠的距離擊中目標。
理論上,子彈的殺傷力由侵徹力和停止力的相互作用決定。
子彈侵徹力,又被稱作貫穿力或者穿透力,是指彈頭鑽入或穿透物體的能力。
侵徹力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彈頭的質量、彈頭的截面密度以及命中物體時的速度,通常用穿透一定物體的深度來表示。現代步槍彈的侵徹力一般都比較強,例如北約7.62x51子彈可以在100 m的距離內貫穿6 mm厚的勻質鋼板。
子彈停止力,是指彈頭命中目標後,令目標失去活動能力的效力,停止力越強令目標失去活動能力需要的時間越少,反之需要的時間越多。
由於人體的結構比較複雜,命中不同的部位會產生不同的作用效果,因此停止力無法用一個統一的標準去進行衡量。
對於這一疑問,國外很多人做過許多實驗,實驗結果顯示:手槍等槍枝垂直水面射擊,最遠距離可以達到2.4 m深,成60度射擊,最遠只有1.8 m深;當在水下射擊,Ak-47有效射程不到1 m, M1911的有效射程只有0.9 m。綜上,用普通槍枝向水中射擊,一旦超過3 m就沒有任何殺傷力。
子彈在水中的射擊距離遠遠小於在空氣中,其主要原因是水的密度要遠遠大於空氣的密度(空氣密度的800倍),因此子彈在水中受到的阻力要遠遠大於在空氣中。同時由於運動的相對速度,子彈擊中水面,就如同撞上混凝土板一樣,能量也會得到立即釋放。
為了滿足水下特種作戰的需要,蘇聯人發明了一種可以在水下使用的特殊步槍——APS水下突擊步槍,它其實是一支由AK系統衍生出來的水下槍枝,不同之處在於其使用的彈夾和子彈。
APS水下突擊步槍有著體積近似普通彈匣兩倍的巨大彈匣,其採用的子彈是一種特殊的箭形彈,彈頭長120 mm,重20.2 g。這種箭形彈有著很好的存速能力,既提高了子彈在水下飛行的穩定性,又保證了子彈在水下的威力。在水下5 m有效射程為30 m,水下20 m時為20 m,水下40 m時為11 m。
根據相關報導,美國DSG技術公司正在研發一種新型子彈——CAV-X超空泡彈藥,這種子彈在水中行進時能將自己包裹在氣泡中在水中行進。氣泡的包裹可以大大減少了子彈受到的阻力,使它能夠在水下加速前進,這一技術又被稱為「超空泡」技術。
「超空泡」技術,是一種特殊的物理現象,當運動速度超過每小時185千米時,就會在尾部產生一個巨大的氣體空腔,促使物體在水下的阻力減少,以達到提高物體的運動的目的。
「超空泡」技術最早是被應用到魚雷和艦艇等武器裝備領域的研發,前蘇聯海軍耗時十幾年設計完成的VA-111「暴風」魚雷就採用這種技術,其最高時速為370公裡/小時,是常規魚雷的5倍。
目前,儘管常規槍枝彈藥仍無法在水下使用,但是相信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或許未來某一天也會像兩棲飛機、兩棲戰車一樣的兩棲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