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中離不了,但是什麼是電?今天小編給你揭秘!
我們在生活、生產和工作中,無論是照明、取暖、聽廣播、看電視,還是開機器、煉鋼鐵,都要用到電。電是一種很重要的能源。
(一)電的發現
遠在2500年以前,人類就發現了一些帶電的現象。當時希臘人發現:用毛皮摩擦琥珀後,琥珀就能吸引絨毛、麥科屑、毛髮等小東西,他們認為在琥珀中存在一種特殊的神力,而把這種神力叫做「電」。
我國古書中也有虎珀拾芥的記載,並且把打雷、打閃等現象叫做「陰陽相激為電」。這是人類最早對一些電現象的認識。但是,那時由於人類對電沒有作更深入的研究,所以,對電的性質還是一無所知。
只是到了近二、三百年,人們對電的本質才逐步有了認識。特別是近代電學的奠基人,美國傑出的科學家富蘭克林,對揭開電的秘密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在富蘭克林生活的時代,人們對雷電現象還不理解,有迷信思想的人說這是「雷公電母發脾氣」,是「上帝的火」。甚至連一些有名的學者,也說打雷打閃是「毒氣爆炸」的結果。
(二)費城實驗
富蘭克林卻不是這樣認識,他經過細心地觀察、研究,認為:天上的雷電不過是一種流動的電荷,跟物體摩擦所產生的靜電本質是一樣的。他為了探求科學真理,證明這一判斷的正確性,於1752年,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天氣裡,冒著生命危險,把風箏放到空中,做了一次勇敢的、震動世界的吸取「天電」的實驗。這就是電學史上著名的「費城實驗」。
通過這次實驗,完全證明了:空中有電;雲中的閃電和物體摩擦所產生的電是相同的;天空中的電可以收捕。根據這個道理,他發明了避雷針。通過多次的實驗,他還提出了一項重要的假說:電是一種在平常條件下,以一定的比例,存在於一切物質之中的要素。他認為:摩擦所產生的電,不是人們「創造」出來的,而是物體中電荷的轉移。
(三)電荷守恆定律
在任一絕緣體系中,總電量是不會發生變化的。這一結論,就是近代電學中所說的「電荷守恆定律」,從而為近代電學奠定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