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不少中小學規定,課間時間,除了喝水和上廁所,學生不可以出教室,午休時間也不能到操場上玩,放學後要馬上離校。」
而課間時間本來是學生們最歡樂的時光,但如今,這段時光正毀於一個「怕」字。
「怕」從何而來?
北京壹現場發表 「北京一小學生在課間活動時受傷,獲賠7000元」
事件起因是張某與李某系北京某小學同班學生,在上午課間休息時間玩丟沙包遊戲,不料張某致使李某倒地,導致李某嘴唇破裂、門牙受損。李某其監護人將學校、張某監護人訴至法院,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鳳凰網報導:課間玩耍推搡造成受傷,法院判令三方擔責
據悉,原告姜某做完早操後,和其他同學一起興致勃勃地蜂擁衝到操場處的平行杆處,被告王某、李某向往常一樣從後面推動著手拉平衡槓玩耍的原告姜某蕩來蕩去,可能因其中一人推動時用力過大,導致沒能抓牢的姜某摔落在地受傷。事後原告父母將學校和王某、學校訴至法院。
最終,法院判決由被告王某、李某及其法定代表人賠償原告姜某各種損失共計62277.26元,學校賠償原告各種損失共計49821.81元。至此,案件順利解決。
以上就是學校和教師都很害怕的事情,學校怕孩子出事。走廊裡、樓梯間、操場上,孩子們難免追逐打鬧,萬一磕了碰了很容易發生意外。
進而是怕家長「鬧事」。孩子在學校受傷,家長可能不依不饒,上級教育部門一定會追究責任。最後只能是「學校教師監管不到位」,賠償醫藥費等。
因噎廢食絕非良策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課間、午間給學生一定時間休息,既是為了孩子們調劑身心更好地學習,也是為了學生全面發展的長久之計。避免了眼前的「怕」,忽略了長遠後果,其實更可怕。
針對孩子們戶外活動不夠,身體素質下降,「小胖墩」「小眼鏡」越來越多的現象,「讓孩子們跑起來」日益成為全社會共識。畢竟,未來要靠身心健康的他們創造,希望寄托在全面發展的他們身上。
面對矛盾不退縮不逃避、勇於承擔一定的風險挑戰,本就應當是言傳身教給孩子們的成長姿態。何不開動腦筋在安全與快樂之間找到平衡點,把課間十分鐘和午間一小時還給孩子,讓他們走出教室,到操場上換換腦筋、放鬆心情、舒活筋骨?
做好保護和準備工作,幫助學生在體育鍛鍊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鍛鍊意志,這一定是孩子、家長和學校共同的期待。要實現這個目標,一方面需要家庭、學校強化安全教育,讓學生們知道危險在哪裡、如何去防範;另一方面,應從制度上予以保障,建立完善校園傷害保險機制,錯開戶外活動時間、學校分不同區域分年級自由活動等。
其實,在課間、午休問題上,最需要的是學校和家長在共情基礎上達成共識。學校和老師們應當把胸懷放得大一些、擔當的勇氣多一些。當然,家長們也應有科學、正確的認識,將室外活動的風險視為孩子成長的「必修課」。須知,得與失從來就是共生並存。不經風雨,怎能見彩虹?大人不怕,孩子們的空間才會更廣闊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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