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空調防火閥信號需要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答:明確提到空調防火閥需要反饋信號至消防控制室的規範主要有:
1、《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 GB50736-2012
9.1.7防排煙系統的檢測與監控,應執行國家現行有關防火規範的規定;與防排煙系統合用的通風空調系統應按消防設置的要求供電,並在火災時轉入火災控制狀態;通風空調風道上的防火閥宜具有位置反饋功能。
條文解釋:9.1.7防排煙系統的檢測與監控。制定本條是為了暖通空調設計能夠符合防火規範以及向消防監控設計提出正確的監控要求,使系統能正常運行。相關規範包括《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 與防排煙合用的空調通風系統(例如送風機兼作排煙補風機用,利用平時風道作為排煙風道時閥門的轉換,火災時氣體滅火房間通風管道的隔絕等),平時風機運行一般由樓宇自控監控,火災時設備、風閥等應立即轉入火災控制狀態,由消防控制室監控。 要求風道上防火閥帶位置反饋可用來監視防火閥工作狀態,防止防火閥平時運行的非正常關閉及了解火災時的閥位情況,以便及時準確地復位,以免影響空調通風系統的正常工作。通風系統幹管上的防火閥如處於關閉狀態,對通風系統影響較大且不易判斷部位,因此宜監控防火閥的工作狀態;當支管上的防火閥只影響個別房間時,例如賓館客房的豎井排風或新風管道,垂直立管與水平支管交接處的防火閥只影響一個房間,是否設防火閥工作狀態監視,則不作強行規定。防火閥工作狀態首先在消防控制室顯示,如有必要也可在樓宇中控室顯示。
2、《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標準》 GB51348-2019
13.4.4 防煙、排煙設施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常閉加壓送風口應由防火分區內任意兩隻感煙探測器或一隻感煙探測器和一隻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由聯動控制器控制火災層和上下層加壓送風口同時開啟。送風口開啟後,由聯動控制器控制加壓送風機啟動,運行、故障信號應返回聯動控制器。
2 常閉排煙閥或排煙口應由同一防火分區兩隻感煙探測器的報警信號,由聯動控制器控制火災層排煙閥(排煙口、排煙窗)開啟,常閉排煙閥開啟後,由聯動控制器控制相應的排煙風機、補風機啟動,運行、故障信號應返回聯動控制器。
3 排煙風機、補風機啟動的同時停止該防煙分區的空氣調節系統,送風口、排煙閥動作信號反饋至聯動控制器,其中排煙閥可採用接力控制方式開啟,且不宜多於5個。
4 設在排煙風機入口處的防火閥在280℃關斷後,應聯鎖停止排煙風機;運行、故障信號應返回聯動控制器。
5 電動擋煙垂壁應由其附近的兩隻感煙探測器的動作信號,通過聯動控制器控制電動擋煙垂壁放下。
6 設於空調通風管道出口的防火閥,應採用定溫保護裝置,並應在風溫達到70℃時直接動作,閥門關閉;關閉信號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並應停止相關部位空調機組。
7 消防控制室應能對防煙、排煙風機進行手動、自動控制。
來源:酒店物業安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