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慶雲
11月5日下午,《純潔心靈:逐夢演藝圈》的導演畢志飛與影評人正式對薄公堂,這對中國的電影評論來講,是有裡程碑式的意義的。
畢志飛導演作為原告出席。而被告方面,則有兩位。一位是作者劉遠航先生,一位是雜誌社《中國新聞周刊》。著名影評人楊時暘,也是《中國新聞周刊》的主筆之一,代表兩被告出席。
關於這場影評引發的糾紛,早前,正規新聞媒體已經有過零星報導。我們不妨前情回顧一下。
畢志飛導演拍攝《純潔心靈:逐夢演藝圈》,並且在2017年9月22日首次上映,後晉級撤檔,宣布擇期重新上映。2017年12月30日,《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劉遠航先生採訪畢志飛導演。
2018年2月9日,畢志飛導演的《逐夢演藝圈》重新上映。而《中國新聞周刊》方面,在自己的網站上發布文章,名為《畢志飛:誰敢說我是爛片導演》。後文章發布其它媒體平臺時候,更名為《畢志飛:豆瓣「史上最爛電影」製造者》。畢志飛方面認為,這篇採訪報導,刻意歪曲自己,構成名譽侵權。
畢志飛導演的訴求則是,刪除文章,道歉,承擔30萬元精神撫慰金和相關訴訟費用。著名影評人楊時暘先生則代表《中國新聞周刊》及其自己的記者劉遠航先生,積極應訴。
在結束庭審之後,楊時暘先生發布訊息,回憶整個過程。其中有三點訊息較為值得注意。第一點,是畢志飛導演沒有攜帶任何隨從人員,自行前往,但遲到了。第二點,畢志飛導演在遞送材料的時候,都是雙手承遞,彬彬有禮,第三點,畢志飛導演衣著樸素。
而法庭沒有當場宣布裁決結果,需要擇期宣布。縱覽整個事件,可能雙方都藏著委屈。《中國新聞周刊》方面認為,自己秉持公正,客觀報導,無可厚非。而畢志飛導演方面認為,自己接受採訪,但卻引來了如此負面的報導,實在不妥。
一句老生常談,在法庭沒有做出裁決之前,任何的先入為主都是錯誤的。我們沒有能力評斷任何一方的正誤。
而兩方解決糾紛的方法,值得點讚。對於畢志飛導演一面而言,自己及其電影作品遭遇負面評價,採用法律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再合適不過。我們很多電影的出品方和導演,在自己作品遭遇負面評論之後,是僱傭水軍,謾罵影評人,這才是最為不妥的。
而作為《中國新聞周刊》方面而言,堅持自己的創作原則,不因為採訪了哪位導演,便在行文當中過分親近,也是堪稱行業楷模。我們很多影評人都無法做到,採訪而不親近。對於周刊方面的積極應訴,也是值得認可的。
而這件事情,對於中國電影及其電影評論而言,是意義重大的。大家都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合理做事,有糾紛,也通過司法的方式解決,值得行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