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蝦米音樂關停引發而來的、關於音樂版權的問題,近幾日受到了廣泛關注。坊間有雲「得版權者得天下」,不僅是各大音樂平臺對版權的追逐,導致了用戶想聽歌「必須要下載好幾個音樂軟體」;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對音樂版權的利用,也造成了一些在情理上難以理解的現象:自己的歌自己不能唱。但在法理上確實如此:大多數歌手的歌曲版權都在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手中。
近來年,因歌曲版權產生的爭議屢見不鮮,大張偉、吳青峰、鄧紫棋、田馥甄,甚至國際歌后Taylor Swift都在此前陷入了同樣的問題。
近期,臺灣女歌手田馥甄(Hebe)因為在演唱會上唱了16首以前的老歌,被老東家華研國際警告,稱其在未授權的情況下演唱了屬於華研國際的歌曲,涉嫌侵權,並計劃索賠。2018年,SHE三人組合紛紛離開曾經的經紀公司華研國際,自立門戶。SHE自2000年籤約華研後,18年間出品過非常多家喻戶曉的歌曲,但這些歌曲的著作權都在華研國際手中,藝人一旦離開,按照法理,不能未經授權演唱。
雖然聽起來費解,但SHE的歌大多由專業的作詞人、作曲人所寫,版權在公司尚可理解,然而一些自己擔任作詞作曲的創作型歌手,依然會遭遇此類版權問題,讓歌手和粉絲都很糟心。
2020年,吳青峰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版權糾紛案就一度登上熱搜。作為樂團蘇打綠的主唱,吳青峰在近年來單飛。原本相安無事,卻突然在去年被前經紀人指控侵權。吳青峰是創作型歌手,幾乎所有蘇打綠時期的作品都由他原創寫成。按常理,歌曲的版權確實在他手中,但林暐哲卻提出,蘇打綠曾將所有作品的著作權轉讓給他,因此吳青峰離團之後的演唱就屬於侵權。兩人原本是親密無間的師徒關係,卻鬧到法庭收場,令人唏噓。
鬧得更不可開交的是大張偉和原經紀公司的版權糾紛。大張偉15歲就組建了花兒樂隊,一時無兩。但在離隊單飛後,多次被原公司狀告侵權。一些不了解情況的路人經常會問:大張偉現在為什麼不唱《洗刷刷》這些老歌了?2017年,在某一場演唱會後,大張偉氣憤地發微博回應這個問題,並直懟原經紀公司老闆,稱曾經想過將以前的歌曲版權買回來,但卻被開天價,之後更是舉步維艱,原公司不同意他在任何場合演唱。與吳青峰同樣糟心的是,這些歌都是自己創作而成,但在單飛後,自己卻無法演唱自己的歌。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網絡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常理上來說,創作型歌手的音樂著作權應該都在自己名下,但是不少唱片公司都會和歌手籤訂版權轉讓的協議。尤其是在還未紅時,公司需要對歌手進行包裝和宣傳,也必然投入巨大的心血,因此轉讓一部分權利也就變得合情合理。
誠如大張偉所控訴的那樣,他14歲與原公司籤約,那時他年紀尚小沒有分寸,Hebe也是還未出道就籤約了華研。因此在歌手紅了試圖脫離原公司時,歌曲的版權就容易形成問題。
誠然,也正是因為大部分唱片公司掌握著歌手的實際音樂版權,才能在版權保護得到重視之後,將各大音樂平臺牽著鼻子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