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6 00:00:00 來源:全球紡織網
早在2010年的5月,歐盟委員會、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及ECHA進行了商定,對REACH法規下的中間體的含義進行了澄清,並以非官方的「草案指南」的形式對澄清進行了發表,最終其將在2010年11月30日後併入ECHA關於中間體的指南中。
雖然,該草案指南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按照以往慣例,ECHA的指南通常都考慮了執法目的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產生法律效力。特別是作為中間體而言,其有可能落入REACH監管範圍外(如非分離的中間體),也可能落入REACH法規的監管範圍內(現場分離中間體及可轉移的中間體)。因此,該指南文件更是可能對業界產生深遠的影響。
為此,歐盟的法律公司Field Fisher Waterhouse對中間體的定義進行了獨立分析,該分析是遵循典型的歐洲法院的做法進行的,即:強調字面的釋義,由系統及技術解釋的支持。
對具體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一、對中間體的字面和系統/技術的釋義
REACH法規的第3(15)條已對「中間體」的定義進行了明確、清晰的解釋。在該條款中,指出了「中間體」指為「將一種物質轉化為另外一種物質所進行的化學反應中製造、消耗或者使用的物質」。Field Fisher Waterhouse認為,字面上看該定義中確定物質是否為「中間體」的關鍵是是否故意進行了轉化,而不論其最終的用途:製造、消耗或者使用。
而從系統/技術方面而言,對中間體定義的闡述需要考慮到兩方面:REACH法規的目的;豁免後隱藏的理由。早在REACH制定之初,就考慮到了作為製造商、進口商的一方和作為歐盟及成員國的另一方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的困難。為此,歐盟有意減少中間體的註冊要求。因此,中間體是在化學過程中轉換為另一種物質的物質:
不論整個轉化的目的;
不論轉化在製造過程中是即時的步驟,或是連串的步驟;
不論最終產物在同一過程中是否繼續使用,亦或是直接在混合物或物品中銷售,或直接市售;
不論該物質是否在某些情況下被視為中間體,而在另外一些情況下不被視為中間體;
不論由該中間體轉變而來的物質是否受REACH法規的豁免。
當然,關於REACH法規下的中間體的釋義還需要具體案例來具體分析,但是有些情況下,某些物質可以肯定其一定不是中間體,如催化劑。
二、ECHA對於中間體概念的最新發展
ECHA的最新的「草案指南」中,其對中間體的定義新增的最顯著的幾點為:
可分離中間體轉變為其他物質必須出現在中間體製造的隨後的步驟中;
化學過程的主要目的是一種物質轉變為另外一種物質,而非獲得其他的功能;
REACH法規附件V第3、4條予以豁免的物質不能作為中間體,因為其主要是用以提供特殊功能及相應的理化性質。
對於ECHA進行的釋義的新發展,Field Fisher Waterhouse認為其對之前REACH法規中的定義加入了新釋義,其並未基於之前定義的字面及系統/技術的釋義。並且,其縮小了中間體的定義範圍,可能導致很多原本屬於中間體範圍的物質不再落入該範圍中。這應引起業界的關注。
關於Field Fisher Waterhouse對於「中間體」定義的觀點,可以查看「concept of intermediates under REACH, legal opinion」。
(技術壁壘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