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諾貝爾的遺囑,和平獎應該授予那些「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舉行和平會議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這是設置該獎項的初衷。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09年剛上任時因「為增強國際外交及各國人民間的合作做出非同尋常的努力」獲得該獎,他也因此獲得140萬美元獎金。2002年,美國前總統吉米·卡特因「幾十年來一直堅持不懈為國際衝突尋找和平解決方案、致力於增進民主及改善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獲獎,並得到約合100萬美元的獎金。1906年,為「表彰對於調停日俄戰爭作出的貢獻」,和平獎頒發給當時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
1973年,時任美國尼克森政府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亨利·基辛格獲得和平獎,理由是其在結束越南戰爭方面的貢獻。1953年,和平獎頒發給在冷戰開始時在西歐推動實施「馬歇爾計劃」的時任美國國務卿喬治·馬歇爾。
韓國總統金大中在2000年得獎。那年6月,金大中親赴平壤與金正日舉行首腦會晤,實現了南北分裂50年來首次南北峰會,雙方發表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共同宣言」。1994年,和平獎授予巴解執委會主席阿拉法特、以色列外長佩雷斯和總理拉賓三個人,以表彰他們為中東和平做出的貢獻。1993年,南非的曼德拉和德克勒克為消除南非種族歧視作出了貢獻獲得和平獎。委員會當時稱,他們的努力為在南非建立民主政權奠定了基礎。1991年,諾貝爾委員會把諾貝爾和平獎頒給翁山蘇姬,表揚她以非暴力手段,抵抗軍政府的極權統治,由於昂山無法親身到挪威領獎,所以就由她的丈夫阿里斯和兩名兒子代領。1990年,在西方享有「偉大改革家」稱號的前蘇聯領導人戈巴契夫獲獎。1971年的和平獎頒給當時西德總理維利·勃蘭特。1970年12月7日,勃蘭特在訪問華沙時在納粹受害者紀念碑前突然雙膝跪下,這一舉動震撼了全世界。
歷史上共有22個機構組織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其中,國際紅十字委員會分別在1917、1944和1963年獲得過3次,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在1954年和1981年獲得過2次。
2013年,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因「消除化學武器所作的諸多努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歐盟在2012年因「在過去的60年中為促進歐洲的和平與和解、民主與人權作出了貢獻」獲得和平獎。2007年,和平獎授予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和美國前副總統戈爾,表彰他們為促進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所發揮的積極作用。2005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該組織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憑藉其在阻止核武器擴散方面的突出貢獻,共享和平獎。2001年的得主是聯合國和當時的秘書長科菲·安南。
1997年,喬迪·威廉士和「國際禁雷運動」組織憑藉「在反地雷方面作出的傑出貢獻」獲得和平獎。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際勞工組織、國際大赦組織、國際醫師預防核戰組織和聯合國維和部隊等組織機構也曾在上世紀60到80年代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為維護人權的阿根廷社會活動家阿道弗·佩雷斯·埃斯基維爾1980年獲得和平獎。埃斯基維爾始終以堅定的信念和不曲不撓的精神通過非暴力形式,為保衛人權和實現和平和正義的社會作了大量的工作,他在國際上贏得了較高的聲譽。
1975年,蘇聯原子物理學家,被稱為「蘇聯氫彈之父」的薩哈羅夫獲獎。據了解,薩哈羅夫同樣是人權運動家,是公民自由的擁護者,支持蘇聯改革。
1964年,美國民權鬥士馬丁·路德·金因「長期以非暴力方法追求種族平等理想」獲獎。
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黑人解放運動領袖艾伯特·約翰·盧圖利因提倡甘地式的非暴力鬥爭,於1961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1931年,美國人珍妮·亞當斯因爭取婦女、黑人移居的權利而獲獎。
1905年,首位女性得主獲得和平獎,她是當時奧匈帝國的貝爾塔·馮·蘇特納。蘇特納1889年發表小說《Die Waffen nieder》 (放下武器),此後就成為了當地和平運動的象徵。雖然蘇特納與諾貝爾生前只有短暫交往,但普遍相信諾貝爾在他的遺囑中指明加入和平獎項到諾貝爾獎是主要受到她的影響。
1931年,美國人簡·亞當斯因爭取婦女、黑人移居的權利而獲和平獎,也是美國第一個贏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女性。此後,多位來自美國、英國的女性獲得該獎。印度、瑞典、肯亞、瓜地馬拉等國的女性也曾獲得該獎。1991年,緬甸的翁山蘇姬獲得和平獎,表彰她為爭取民主和人權做出的非暴力抗爭。
最近一次女性獲得該獎是在2011年。時任賴比瑞亞女總統——有非洲「鐵娘子」之稱的埃倫·詹森·瑟利夫(Ellen Johnson-Sirleaf) 、有「和平鬥士」之稱的賴比瑞亞活動家萊伊曼·古博薇(Leymah Gbowee),以及葉門記者兼婦女權益活動家塔瓦庫·卡曼(Tawakkul Karman)三人,共同獲得該獎,表彰他們為女性安全以及女性全面參與和平建設工作權利所做的非暴力鬥爭。
資料來源:nobelprize.org、維基百科、中國日報網、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