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作者牟承晉授權秦安戰略頭條號原創獨家發表。
【一】
困擾我國網絡信息領域自主創新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專業術語混沌的科技迷霧嚴重。
科技迷霧也作科技迷瘴,惑人耳目,亂人心智,迷人方向。
造成我國網信領域專業術語混沌的重要原因,是中英語言文字的文化差異,導致信息不對稱、理解有差異、認知不平衡。
美國出於「美國優先」、「美國利益至上」戰略考量的有意識引導和誤導,進而通過代理人的配合與策應,是美國推波助瀾我國網信領域專業術語科技迷霧的直接動機、目的和手段。
「一講主權、二講不受制於人」,是辨識網信領域科技迷霧的金科玉律、尚方寶劍。
【二】
2012 年2 月,美國智庫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在題為「網絡安全與美中關係」(Cyber Security and U.S. – China Relations)的研究報告中強調:「術語相異」(Different terminology)是美中關係的特點之一,有關定義和術語的問題在政策討論中極為重要,在國內和國際法中也有很重要的地位。
一方面,關鍵術語各執一詞,在議題討論、協商和實際落實中難以形成共識(甚至漸行漸遠),在有效應對競爭和對抗中難以形成協同合力(甚至無的放矢)。
另一方面,中文的語言文字博大精深,包含和包容了多元文化(包括衍伸、派生、新興的中國式「網際網路語言」),與含義相對單一和偏重語言環境的英文(單詞、詞組)難以匹配、對偶,常令翻譯無所適從,只好「憑想像」、「翻花樣」,難免牽強附會、錯謬不斷,因而加深誤解、誤判。
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說:「智慧始於對術語的定義」(Wisdom begins with the definition of terms)。這句話,被作為經典、精闢之教誨,印在了美國國防部2014 年6 月9 日發布的《反情報專業術語及定義》詞典的扉頁上。
【三】
網際網路是不是「網際網路」,原本不是問題。有人說,中國人就是將網際網路說成網際網路,這就成了問題。
網際網路就是Internet,這是上世紀早已經權威界定和公告的專用術語。
1969年,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實驗室誕生第一個大型計算機互相通信的網際網路之後,美國信息處理協會定義為「以能夠共享資源(硬體、軟體和數據等)的方式連接起來,並且各自具備獨立功能的計算機系統之集合」。被如此定義的計算機網絡,美國一直稱之為Internet。
1997年7月18日,我國國務院授權的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告:
「網際網路」英文名是internet、internetwork或interconnection network(打頭的第一個字母都是小寫);
「網際網路」英文名是Internet(第一個字母是大寫)。
並分別作出了明確的注釋:
網際網路(internet)又稱互連網,泛指由多個計算機網絡相互連接而成的一個網絡,它是在功能和邏輯上組成的一個大型網絡。
網際網路(Internet)專指全球最大的、開放的、由眾多網絡相互連接而成的計算機網絡。它由美國阿帕網(APPAnet)發展而成,主要採用TCP/IP協議。
顯然,網際網路是美國網的術語專稱,是按照美國的意志和美國指定的域名、協議、標準、規範以及有償使用美國智慧財產權的要求構建和使用的計算機網絡,是在美國軍用核心網嚴密監管控制下的美國主權網絡。
這個起碼的認知概念,關係我國網信領域主權和安全的大是大非,必須徹底梳理清楚。
非要說「網際網路就是網際網路」,涉嫌粉飾美網本質,模糊主權意識,淡化主權意志;違背科學事實,無視歷史真相,蓄意迷惑國人;自欺欺人,誤人子弟。
錯將強盜當大俠,「直把杭州作汴州」,終將鑄成迷失底線思維、偏離奮鬥目標、懈怠自主創新的大錯。
【四】
「賽博空間(Cyberspace)」是不是我國的網絡空間,這個問題至關重要。知彼知己,亡羊補牢,方能制衡美國的賽博空間作戰部署,放手創新構建我國新時代的主權網絡。
英文單詞「Cyber」源於希臘語,意為「熟練的指導或管理」,已經被廣泛應用於網絡信息領域。中文有的音譯為「賽博」,有的翻譯為「網絡」。與之相關的英文單詞「Cybernetic」,意為「控制論」或「自動化」。
基於中文的語言文字習慣,結合希臘文與英文的表述意境,將「Cyber」譯為「網信」較為妥切,有助於我們自然聯想到網絡信息領域的應用,加深理解和探索。
美軍2006年版《聯合信息作戰條令》稱:「由於無線電網絡化的不斷擴展及計算機與射頻通信的整合,使計算機網絡戰與電子戰行動、能力之間已無明確界限。」美軍蓄意將賽博空間定位於全球化信息環境的第五作戰疆域,擺明了依仗網絡優勢、科技優勢、先發優勢咄咄逼人的競爭與博弈態勢。
川普利用美國自定義的賽博空間,對我國採取了步步為營的一系列打擊、遏制行動。從制裁中興到封殺華為;從決定禁止中國移動在美國運營,到決計吊銷中國電信在美國的執照;從蓬佩奧宣布五大「潔淨網絡」(Clean Network)行動,到川普命令關閉Tik Tok(抖音海外版)和We Chat(微信)在美國的運營;美國已經毫不掩飾其「一網獨霸天下」的網絡霸權行徑。
十多年來,美國對「Cyber」的術語應用和定義的演進變化,值得關注:
2002年7月,美國頒布《增強網信安全法》(Cyber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 of 2002)定義,「網信安全」(Cyber Security)即「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請注意,「信息安全」的一般定義是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和可用性(Availability)。
2009年5月,美國白宮發布《網信空間政策檢討》(Cyberspace Policy Review)提出,「網信空間」(Cyberspace)就是「通信和信息基礎設施」(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
2014年8月,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發布《網信安全與公共政策的錯綜複雜關係:一些基本概念和問題》研究報告,定義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是網信空間(Cyberspace)的安全,涉及技術、過程和政策,有助於防止和(或)減少因敵對或惡意行為者蓄意對信息技術所採取行動,以減少可能發生的網信空間事件及其負面影響。同時指出,「網信空間」的術語和含義仍然模糊不清。
2014年12月,修訂後的《增強網信安全法》(Cybersecurity Enhancement Act)定義了網信安全的任務,包括:緩解威脅、減少漏洞、具備威懾、參與國際事務、事件應對、能力恢復和改進策略等全方位行動。
美國國會制定了一系列關於「網信安全」的法律,涵蓋包括關鍵基礎設施、信息共享等多領域、多行業、多層次。
美國國土安全部《常用網絡安全術語詞彙表》中,對「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的定義是:
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是行為或過程、技能或能力、狀況或狀態,以保護信息系統和通信系統及其承載的信息免於遭受破壞、未經授權的使用、修改或利用。
綜上,美國對「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術語定義的完整表述為:
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是網信空間的安全,表現為信息環境中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授權性、不可否認性,包括由一系列不斷發展的工具、風險管理方法、技術、培訓和最佳實踐組成,旨在保護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業務和應用安全,以及數據免受攻擊或未經授權的訪問。
再回到「Cyber」的原始術語定義,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即網信安全)需要的是「熟練的指導或管理」,引申出一個核心的理念和價值觀:
網信空間之網信安全(包括攻與防)的本質,是風險管理、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
釐清賽博空間和網信空間術語意境、應用、定義的變化與差異,有利於我們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美國的網信戰略和策略、美國各相關機構在網信領域主權與安全事務中的分工與協同;有利於我們檢討疏漏、糾正錯謬、彌補空白,重新規劃、調整部署,最大限度地利用美網,制衡美國對我國的「圍追堵截」、遏制和攻擊,激勵我們自主創新構建不受制於人的主權網絡的決心、信心和智慧。
【五】
「信息戰」是當前非常規性作戰的典型形式及趨勢,既是網信空間(Cyberspace)行動和作戰的主要方式,也是(持續)數位化冷戰的主要手段。
在中美對抗不可逆的情勢下,應當讓我國廣大網民和網信業界人士,儘可能清楚地了解什麼是「信息戰」,促進和密切軍民、軍政合作,共築網信領域保家衛國人民戰爭的壁壘。
承載「信息戰」的信息環境是一個複雜巨系統,存在不確定的動態未知風險(漏洞和隱患)。據美國國防部發布的教令,「信息戰」(Information Operations)的「信息環境」由三個維度組成(圖1):
圖 1 網信空間信息環境的三個維度來源:美軍教令「信息戰」,JP3-13)
「信息戰」術語和概念的定義,取決於具體背景(或上下文,Context)以及定位、方法(或戰術、技術及過程,TTP)與目標而不盡相同(即存在差異性)。例如:
Information Operations(IO):具有某些共性特徵,其實施者(施眾)包括民營行業企業和軍事部門單位,是致力於在信息環境中獲得決定性優勢的行為,不應簡單地與網信作戰或行動影響力混為一談。
Information Warfare(IW):主要是指國家戰略性的信息作戰,尤其涉及軍事行動,包括由情報支持(Intelligence-Driven)的常規性作戰;表述為在軍事行動中與其他作戰行動協同並綜合利用信息的相關功能,影響、幹擾、破壞或篡改敵方和潛在對手的決策,同時保護己方。
Information Campaign(IC):主要是指由國家支持的行動,旨在將簡單和複雜的信息集合經過處理後,通過公共媒介傳遞給目標(受眾),尤指虛假或錯誤信息,破壞、幹擾、誤導政治氛圍、決策判斷、社會輿論等。新術語「信息疫情」(Infodemic)是一種典型表徵。
中文術語「信息戰」,同時對應了三個相互關聯的英文術語(IO,IW,IC)。雖然目前三個英文術語沒有統一的權威定義,但必須注意到三個術語的背景、功能和運用的差異及區別,以避免應對決策定位籠統、含糊和混淆,或漸行漸遠。為適應形勢和態勢的變化,必須關注及重視不斷修正術語和概念定義。
綜合當前的一般性解釋以及知彼與知己的對標分析,「信息戰」的戰術、技術及過程(TTP)之基礎框架歸納為(圖2):
1)戰術特性是「信息數據戰」,其範圍覆蓋網信空間的信息環境(圖1),主要來源是對開源信息(OSIF)的採集、獲取和竊取;
2)技術特徵是「信息情報戰」,其主要功能是對網信空間攻防的支持以及建立和維持非對稱的優勢;
3)過程特點是「信息心理戰」,其主要的載體和目標是公共媒介及公眾,又被稱為是「第六領域」。
「信息戰」是非常規的持久戰,且具備多層次、多維度的不同(但相互關聯)的目標和目的。戰爭勝負的決定因素是人,不是物(如機器、網絡)。所以,相抗衡與相適應的必要前提條件,是不斷地認識(或重新認識)信息環境和態勢趨勢,並從術語定義和概念更新開始:
——既然面臨的是前所未有的挑戰,就必然存在新興的、湧現的未知,必須在戰爭中學習戰爭、改變戰爭,任何經驗和教訓都只是新的起點。
——雖然美國及海內外敵對勢力,目前在「信息戰」中佔有顯著優勢,但他們也存在適應性的差距。在某種程度上,新的「起跑線」在於直面現實差距,對標知彼、揚長避短,構建「非對稱」的優勢。
——「信息戰」中,關聯性整體與針對性個體的矛盾,突出地表現為,當今信息環境中整體的特徵和特性不再具有個體的加和性,即個體的特點不具備還原性。對「信息戰」的研究和分析,須建立一個自上而下的綜合性戰略框架,縱向判斷和決策;橫向合作和創新。
——「以人為中心」(human centric),不僅是信息環境的一個維度,而且是「信息戰」中的核心要素。加強對決策者的培訓和專業團隊的培養,是形成共識、合力及(人-機結合)賦能的必由路徑。
——理解及消化新的理念和概念的最佳路徑是實踐,實踐出真知,在研發和創新中,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差距應作為優先的最佳實踐。
【六】
上世紀六十年代起,由美國軍用阿帕網(ARPANET),延伸教育、科研、商業應用形成的網際網路(Internet),快速完成了網絡信息領域的全球布局。特別是本世紀以來,各國對人工智慧、區塊鏈、量子信息、腦機交互、生物電子等世界共享的網絡信息應用服務深度認知,不斷呈現跨學科、跨學術、跨學界的未來網絡科學技術藍海,更加促進各國在網信領域命運共同體的全球大平臺上相互融通、相互補充、相互契合、相互平衡、相互促進。
辨識網信領域科技迷霧的唯一真諦,即「一講主權,二講不受制於人」。任何歪理邪說在主權和不受制於人的對標、照射下,都將原形畢露、徹底敗露。
我國著名信息安全專家、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榮膺者、中國科學院大學呂述望教授,一以貫之地堅持「一講主權,二講不受制於人」的學術原則、科學真諦,謹以此篇小文致敬!
感謝邱實先生提供寶貴資料!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