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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近日就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範圍的問題予以回復。詳情如下:
關於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範圍問題的回覆
來信:
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中寫道「本標準適用於住宅和辦公建築物,其它室內環境可參照本標準執行。」那麼,本標準是否適用於我國船舶(國內航行海船,中國國籍,中國建造,船員也都是中國籍)的生活居住艙室(如船員住艙、餐廳、會議室等)?
回覆:
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於住宅和辦公建築物,對於我國船舶的生活居住艙室等其他室內環境,該標準可供參考,用於評價,非強制性。
原標題:關於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範圍問題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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