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因緣說,講的是人生運動論,其循環有兩種模式,分別是兩世一重因果和三世兩重因果。所謂三世就是過去現在和未來,二世指的是過去和現在。佛教的六道輪迴,意味著沒有超越這個世界,也就不會超越生死,所以只有輪迴。
十二因緣的展開,簡單講是,因為生所以死即生緣老死,過去生命的總和構成了必生的理由即有緣生,上世的執取追求導致了今生的有即取緣有,上世的愛導致上世的追求即愛原取,感受到上世的苦樂才會去愛即受緣愛,因為有接觸才有感受即觸緣受,眼耳鼻舌身意是接觸的理由即六入緣觸,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即名色緣六入,上世的靈魂投胎形成了今生的人即識緣名色,上世的行為導致了現世對應的靈魂即行緣識,上世的無明導致上世的行為即無明緣行,這就是十一支十二因果鏈條。
上面講的是上世和今世的關係,如果再問今生怎麼過,只要回答上輩子怎麼過即可,下輩子還會有同樣的問題,因為無明無知而且不許妄起我見,至此十二因緣就循環了,這種單一的兩世一重因果模式為大乘循環。一切有部把十二因緣拆成三段,形成了小乘佛教獨有的三世兩重因果循環,十二因緣中的死有取愛都是生死的理由,到了第五環進入了對愛的解釋,換句話說,前世的愛取有導致了今生的生死,今生的愛取有又會導致來生的生死,只要存在愛取有的今生,也就必然導致相應的來生,從而構成了今生的愛取有與來世生死間的一組因果關係。愛取有與生死都是狀態,今世的愛取有一定導致來世的生死,這就是第一組循環,叫兩世第一重循環。從五至九開始,解釋的是與人有關的受觸六入名色識,也就是感覺器官與認識的總和必須依託人體,著力點在愛,人的存在這種結果必然有因,也就是無明和行構成了前世的因,於是前世和今生這就構成了另一種因果關係。
三世二重因果的生命循環,意味著是前世的無知造業,導致現實活生生的人,而人的愛與追求就會有未來的生死。也就是說,依照十二因緣關係,從第四環開始,人類的命運就被釘死在鏈條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