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客戶,他非法收購「綠鬣蜥」「泰伽巨蜥」「黑喉巨蜥」

2021-01-09 最高人民檢察院

為了吸引客戶,科普館老闆竟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近日,由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丁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當庭宣判,丁某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其扣押的兩隻蜥蜴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庭審現場

2018年6月28日,丁某租賃了長沙市某國際購物廣場的一間商鋪經營「兔小狐室內動物主題科普館」。為了吸引更多的客戶,丁某開始不斷充實館內的動物種類和數量,甚至開始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2018年7月,經何某介紹,丁某以6000元的價格從申某處收購了一隻「綠鬣蜥」,之後丁某因飼養不當導致「綠鬣蜥」死亡,後安排員工丟棄;2018年9月,丁某以4500元的價格從何某處收購了一隻「泰伽巨蜥」。2019年1月,丁某將這隻「泰伽巨蜥」放置在館內對外展示;2019年3月,丁某再一次以2.4萬元的價格從何某處收購了一隻「黑喉巨蜥」,同樣放置在館內對外展示。

2019年9月,丁某到公安機關投案。經鑑定,丁某收購的「泰伽巨蜥」「黑喉巨蜥」均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

「刑法從嚴打擊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不僅僅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也是為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防範公共衛生風險。」承辦該案的芙蓉區檢察院檢察長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表示,「希望被告人丁某能從本案中吸取教訓,也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共同保護野生動物,守護公共利益,推進綠色發展。」

丁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表示認罪認罰,法庭依法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檢察日報、芙蓉檢察微信公眾號 張吟豐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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