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周紅豔)10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於30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最新通告,顯示經貴州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市白雲區愛夢絲美發用品用具廠等14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據介紹,涉及的標示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為包含肇慶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方:廣州市迪彩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迪彩東方美護染髮膏(棕黑色),章華生態焗油染髮霜(3.8)(持久型),章華護染香波自然黑,絲精焗髮霜(1.8)(植物滋潤型),章華漢草 章華護染焗油2.0(自然黑)等在內的30批次產品。
本次檢驗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發現的不合格染髮類和防曬類產品的主要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籤標識成分不符,屬於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少數批次染髮類產品標籤標識的保質期和限用日期與批件不符,個別批次染髮類產品檢出禁用組分鄰氨基苯酚,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染髮類和防曬類化妝品均為特殊用途化妝品,必須取得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根據化妝品行政許可受理的規定,化妝品配方或可能涉及化妝品安全性的其他變更,應當按照新產品重新申報。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上述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因此要求廣東、浙江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的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貴州、甘肅、廣西、黑龍江、湖南、遼寧、寧夏、陝西、上海、四川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