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5月29日發布《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根據專家研究論證意見,對於目前存在交叉管理、養殖歷史較長、人工繁育規模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以下簡稱「相關蛙類」),由漁業主管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對其他蛙類,農業農村部和國家林草局將本著科學性優先和兼顧管理可操作性的總體原則,共同確定分類劃分方案,適時調整相關名錄。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推進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