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北京時間1月21日,在2020冬季達沃斯論壇「數字經濟的未來」分論壇上,Lumi Labs聯合創始人Marissa Mayer,NatHope Inc執行長Lauren Woodman,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執行長Brje Ekholm,PayPal執行長Dan Schulman,Salesforce以及聯合執行長Keith Block,就數字經濟的未來展開了討論。
相比傳統經濟,勞動、資本、土地及企業家的生產四要素,數字經濟則多了「數位化」這一要素,而數字經濟的產出則是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在經濟活動中創造的附加值(數據價值)。如今,數字經濟也成為了經濟體系中的中堅力量。
數字經濟的未來在哪?5位來自不同數字產業的CEO都提到了一個詞「利益相關者」,而誰是利益相關者呢?相比通常理解之下的「股東是利益相關者」,在數字經濟時代,CEO們認為「利益相關者」早已延伸到了「員工」、「用戶」以及「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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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員工
1971年,「世界經濟論壇」的創辦人施瓦布教授提出了「利益相關者」的概念,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首次超越了「股東至上」的概念。隨後,在1973年,第一部《達沃斯宣言》裡,正式提出了「利益相關方」。
在21日的討論中,幾位CEO都就利益相關方進行了探討。他們認為,利益相關方不僅是股東,未來還應包括員工。Ekholm在現場表示,「我們並不只關注股東,我們會更關注我們的員工。因為擁有了優秀的員工,公司才會有更好的發展,他們能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
Schulman亦表示,「作為一個CEO,員工永遠是我服務的第一對象。如果與你一起工作的那些人,沒有了熱情、沒有了敬業的態度,那麼這家公司也就難以成為一家偉大公司。」
在現場,幾位CEO還談論到了「領導危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信任危機、亦有人認為這是「財務危機」。
Schulman則表示,自己應對危機的辦法是,「儘量確保我的員工在財務上感到安全」。
此外,Schulman還認為,相比股東,CEO對於「利益相關者這一概念的考量需要有更廣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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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與監管
當前,許多的數字經濟都建立在「數據」的基礎上,公司通過對用戶數據的收集,來賺取更多的利潤。然而,公司在使用數據賺取更多利潤的同時,誰又來監管呢?
在現場,Block認為歐盟提出的GDPR是對數字經濟監管邁出的重要一步,「我們應該為它鼓掌」。
2018年5月,歐盟出臺《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企業收集和利用個人數據方面制定了嚴格的規則。此項條例使得用戶同意成為企業處理個人數據的必要前提,從根本上提升了用戶在網際網路中的地位和話語權。
Block認為,「我們需要考慮數字經濟的未來,監管者需要在保護用戶的隱私、數據的使用上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不認為通過企業鼓吹自己的責任就可以達到監管作用,保護隱私需要有更加嚴格的制度來保障。」
據不完全統計,在近兩年的時間內,因違反GDPR而被開出的罰單規模達到了1.26億美元。不少公司認為,GDPR的處罰力度對於一些中小型的科技公司而言,十分不友好。
但Ekholm表示,「我們需要這樣的一個指向標,去保護所有的『利益相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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