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耍酒瘋的人很可怕,真的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所謂「酒品即人品」,一個人喝酒後的表現怎麼樣,他其實內心暗藏的不為人知的一面就會一覽無餘。
如果自己有耍酒瘋的危險,那麼可能喝酒就需要節制。特別是在職場,應酬的時候,如果跟客戶放開喝酒,結果被客戶看到自己酒後的「醜態」,那以後的業務能談成的機率就會降低。
而且本身喝酒喝多了會傷身,所以「小酌怡情,大飲傷身」,確實有一定的道理。有些人喝酒後,耍起酒瘋簡直非常可怕。有一直大喊大叫,有不停訴苦大哭的,還有砸東西的,還有不停飆髒話罵人,這些都是非常不好的現象,而其中,有一種情況,是非常影響市容的,就是「脫光」「裸奔」。如果情況嚴重甚至是違法會被抓。
近日,在江蘇,就有兩名男子,在非常寒冷的天氣,居然還在大街上「一絲不掛地裸奔」,引來了很多路人圍觀和尖叫,兩人「裸奔」場面一度失控。也有路人將他們「裸奔」視頻拍下,發布到網上,又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圍觀。
後面因為引起一些不良的社會影響,警察也將他們抓捕歸案「拘留」,因為已經涉嫌違法了。
有網友覺得這兩個男人很「奇葩」,有網友覺得可能是「酒精中毒」,也有網友認為他們是「想紅」,也有網友認為他們對自己太自信,在「炫耀自己的過人之處」。但是大部分都是對他們「耍酒瘋」的負面評價。
有些男人瘋起來,根本沒別人什麼事
不管是不是真的耍酒瘋,在天寒地凍的大街上,公然做出「裸奔」這樣不文明的行為,不僅「辣眼睛」,也非常影響公共資源。
做什麼事情,都應該有個適當的「度」。如果喝酒適度,那就不會醉,不醉酒不會發瘋,不會發瘋也不會裸奔,也就不會害到自己被拘留。或者說,如果自己不自以為是,就沒有想要發瘋,也就沒有用「裸奔」來發洩情緒,照樣也不會害到自己被拘留。
可是,有些男人,偏偏要自己走極端。發瘋起來,真的什麼事情都能做,根本沒別人什麼事了。他的鄰裡街坊要是看到他「裸奔」的情緒該是有多尷尬,家人要是知道了這一切,更是無法言說。自己就這樣被「看光光」了。
而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很可能會以為是「暴露狂」還是「露陰癖」,就這樣在大街上裸奔會不會對他人進行猥褻性侵,那很有可能就變成了刑事案件。不管是什麼樣的目的,警察抓捕確實是正確的。
之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件,就是長沙一公司因為某月業績不達標5名工作人員被罰在一廣場周邊「裸奔」,也是被報警調查,因為很有可能通過「裸奔」猥褻他人,或者傳播淫穢信息的,這些都需要打擊取締。
正確認識自己,避免「迷之自信」
如果對自己的身體那麼自信,大可以去參加「健美比賽」,即可以招來羨慕,又能贏得榮譽和獎金,「裸奔」這麼迷的自信的行為,除了尷尬之外,還會被抓,得不償失。
說明沒有很好的正確認識自己,才會被自己錯誤的意識給「迷」住了,以為這樣能吸引眼球,殊不知只能被人嘲笑。
其實在很多場合,正確認識自己非常重要。因為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些人明明沒有什麼值得炫耀的,卻非常的自信。就拿職場來說,明明自己能力一般,卻一直吹噓自己業務能力很強,一點都不臉紅。明明資料做的漏洞百出,還一直自詡自己很會做資料。等等,之所以那麼「自信」,也是因為缺乏正確認識自己。
所以,如果遇到一些事情,不管是褒獎也好,教訓也好,都應該好好反省自己。被表揚了,應該反省是不是還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被批評了,應該反省犯錯的根源到底是什麼。
這樣一再改進,才能讓自己的缺點得到改善,漸漸朝著好的方向改變。等到收到一堆讚賞和鼓勵的眼光的時候,才會更加自信。空有自信的「裸奔」,結局只能是在眾人面前「獻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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