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wo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在鹽城市濱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高玉東、李奇兵、王小影(曾用名王小平)、田永波、李國民、唐孝華等六名被告人,分別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掩飾、隱瞞所得罪和窩藏罪接受審判!
中國反傳網了解到,2018年8月份左右,高玉東、李奇兵、王小影和柳涼亭商議一起開發「WoToken」平臺,從事網絡傳銷活動。其中,高玉東負責招募技術人員架設平臺,李奇兵、王小影等人負責線上線下推廣,田某波負責「WoToken」平臺上的數字貨幣保管。
「WoToken」平臺以網際網路為載體,在我國境內傳播,沒有實際經營活動。該平臺以提供數字貨幣升值服務為名,虛假宣稱有阿波智能羅機器人搬磚功能,要求會員繳納一定價值的數字貨幣,即可開啟阿波羅智慧機器人,可獲得高額靜態收益。
同時,會員之間按照推薦加入的順序組成上下級層級,上線會員按照發展會員的層級和人數可獲得分享收益。
經鑑定中心鑑定,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間,「WoToken」平臺共註冊會員715249人,層級關係501層;在這期間吸收的數字貨幣泰達幣2.86億餘枚, 比特幣4.6萬餘枚,以太坊203.9萬餘枚,萊特幣29.2萬餘枚,比特現金5.6萬餘枚,柚子幣684.1萬餘枚。按案發當日數字貨幣價格計算,上述虛擬貨幣合計價值77.69億餘元。
2019年10月30日下午,李某民在明知其拿到的李奇兵兩部手機內有李奇兵通過違法犯罪所得的以太坊數字貨幣,仍然幫助其轉移和隱藏4.97萬餘枚,合計價值6443萬餘元。
自2019年8月起,唐某華明知王小影有利用「WoToken」平臺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且公安機關正在對該平臺相關嫌疑人抓捕,其仍然為王小影提供住所,供其藏匿多日,直至王小影被公安機關抓獲。
高玉東、田永波有案底
高玉東曾因犯非法經營罪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被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周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萬元。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刑滿釋放。
田永波曾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被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公訴方建議判刑
現本院審查認定被告人高玉東、李奇兵、王小影。以平臺提供虛擬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資格,並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並按照發展人員的數量投入金額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被告人高玉東在組織傳銷活動中負責平臺的架設和維護。被告人王小影李奇兵負責平臺的推廣。被告人田永波在明知平臺系傳銷盤的情況下,仍負責平臺的資金保管。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被告人李國民明知李奇兵。手機內數字貨幣系犯罪所得。仍幫助轉移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唐少華明知王小影是犯罪。仍提供隱藏住處,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本案被告人高玉東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
鑑於本案被告人高玉東在今天的庭審中,對於主要的犯罪事實以及罪名不認可,現不予認定其認罪認罰,建議法庭判處被告人高玉東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一年,並處罰金。
鑑於本案被告人李奇兵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鑑於本案被告人李奇兵在當庭中認罪認罰建議,並且寄配合公安機關積極退贓,建議法庭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李奇兵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
鑑於本案被告人王小影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且當庭認罪認罰,並且配合公安機關退出部分贓款,建議法庭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王小影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鑑於本案被告人王田永波在共同犯罪當中起次要作用,建議法庭可以認定其從犯,建議法庭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田永波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並且當庭認罪認罰。建議法庭判處被告人田永波有執行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鑑於本案被告人李國民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並且當庭認罪認罰。建議判處被告人李國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被告人唐孝華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且當庭認罪認罰。建議判處被告人唐孝華有期徒刑六個月。
由於案情重大,涉案人數多,該案經過長達6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法院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