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臺]《狼毒花》裡"匪"常發 英雄草莽化很偏頗
在近年來的傳奇式英雄形象塑造中,小說和電視劇《狼毒花》裡的常發頗受爭議。這位「匪氣十足」的草莽式英雄,將其軍人中「人性」、「野性」甚至「粗鄙」放大到極致,使得「還原」與「放大」軍人元素中非理性與草莽性因素的書寫範式成為新世紀傳奇式軍人形象塑造的普遍範式。誠然,這一範式較原有的塑造模式而言有所拓新,常發的形象也為不少讀者認可,但是,這一文學創作傾向卻是值得商榷的。
警衛員常發超常之術有三:槍法、馬術、酒力。一排連發打得小樹刀裁一般地折倒。其出槍之迅速,射擊之精準,令周圍人看得目瞪口呆。他的馬技更是了得,騎馬如飛不算功夫,訓得馬面壁人立,使常發飛簷走壁、翻牆跳院如同尋常。他的酒力似乎無量,常常是舉碗歡飲,舉桶豪飲,舉壇狂飲。常發難改本性也有三:莽勁、嗜酒和好色。他魯莽而講江湖義氣,為報首長的救命之恩而成為他的鐵桿警衛。為酒他豪氣沖天,贏得整個草原如雷的聲名。為女人他不顧一切,無貴賤國界之別,還有他自己的一番理論:「我想,女人都是頭一天罵我,第三天就離不開我了。」
值得注意的是,「常發」式的英雄人物雖然個性突出,卻缺乏藝術真實。毫無疑問,常發的形象是文學長廊中的一個新形象,他獨特的個性在我們以前的文學創作中還沒有出現,他因「三術」、「三性」糾結一身而在亂世中傲然處世的綠林性格,也在讀者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常發的行為動機自始至終都來自「瑣碎的個人慾望」,而不是「歷史潮流」,他自我表現的最終目的只是為了滿足人的基本的生理需要,而不是人的發展要求,極大地影響了人物的思想深度。我們看不見歷史洪流對人物心靈的震撼,看到的卻是人物對時代潮流的無動於衷,環境對人物的無奈與退讓,人物幾十年如一日的停滯的個性。這種沒有動態的個性就很難說是具有共性特徵的個性,是寓個性與共性於一體的藝術真實。人的世界不是行動的世界,而是心靈的世界,只有寫出心靈的辯證法才能走進「這一個」的行列。70年代以前,我們尊崇人的共性,強調人的理性,反對或不承認人的非理性,對傳統觀念中「義」的成分也有所保留。作為反撥,作者突出人物的個性與非理性因素,人物的個性大於共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者突出表現個人的欲望與衝動,將人物個性的支點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礎上,建立在傳統觀念中「義」的理念上,而且津津樂道地予以誇飾,就值得認真思索了。
同時,作品對常發這個正邪參半的人物缺乏積極價值觀的觀照。常發的「三術」為其中,用其良則利於人;常發的「三性」為其下,動其一則弊於人。作者雖對二者有基本的區分,但多借「三術」而揚其「三性」,這不能不說作者的評價發生了偏差。作者也意識到這一問題,在小說中先是借敘述人之口提出自然美總是超過理念美的觀點,勸讀者不能用過去文學作品中所描寫的改造舊軍人、改造土匪的模子來要求生活中的常發去照著走,中途又宣稱要野雞不要鳳凰,讓故事隨其自然,按照生活本來的樣子繼續發展下去。結尾還專門寫道:「狼毒,植物名……消積、殺蟲,但有大毒,宜慎用」。問題不在於是否走藝術的老套,或者這是不是生活的本來面目,也不在於慎用與否,而在於作者的傾向,在於「揚」的本身包含著對人非理性因素的頌揚,對其惡習的同情與開脫,對其江湖習氣的褒揚與美化。將個性作為反撥共性的思維,將非理性作為藝術的支點,也決非藝術的良方,弄不好就陷入恩格斯所批評的「糟糕的個性化」的泥潭。常發形象的得與失,再次證明這一簡單而樸素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