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宜賓市檢察機關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剖析饒拾元涉黑案背後的檢察人員違規違紀問題,兩名受到處理的檢察人員現身說法、以案明紀。宜賓市及珙縣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因成為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單位而備受關注。
發生在當地的饒拾元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該組織盤踞基層近20年,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腐蝕大量公職人員,在一定區域、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截至目前,包括自貢市原副市長曾明全在內,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該案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86人,涉及多個領域、不同層級。
與縣長結「乾親家」
饒拾元涉黑犯罪問題浮出水面,源自2017年2月發生在珙縣的一起尋釁滋事案。
事發當晚,30餘名社會閒雜人員持砍刀、鋼管等器械闖入珙縣雙三水泥廠,砍傷6名保安和工作人員後揚長而去。通過梳理排查,與饒孟源、饒拾元兄弟有關的2起強迫交易案以及20餘起陳年積案進入辦案人員視野。
經查,自上世紀90年代起,饒拾元以開設賭場為早期經濟積累,網羅骨幹成員,逐步形成了以饒氏兄弟為首、參加者超過30餘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部分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下,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安排組織成員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任職,稱霸一方,對珙縣的礦山、水泥、煙花爆竹等行業及基層政權產生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據饒孟源供述,他和曾明全於1992年在珙泉煤礦認識,「關係一直都可以」。此後,曾明全先後調任宜賓市經貿委副主任、珙縣縣長,雙方交往也越來越密切。由於珙縣職能部門知道他和曾明全關係好,饒孟源辦起事來順利得多,「沾了曾明全不少光」。
在該組織內部,饒拾元主要負責以暴力手段排擠打擊競爭對手,以黑護商;饒孟源則負責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為組織尋求非法幫助,其主要對象就是曾明全。除了送款送物,饒孟源還於2009年初與時任珙縣縣長的曾明全結為「乾親家」,讓女兒拜他為乾爹。
曾明全的能量有多大?宜賓市中級法院認定,曾明全收受賄賂後,以給珙縣相關職能部門領導打招呼、重新調整小煤礦關閉方案等方式,為饒孟源經營的煤礦保留採礦權;以給珙縣公安局領導打招呼的方式,幫助饒孟源的同學調整工作;以給巡場鎮鎮長打招呼的方式,幫助饒孟源的合伙人當選芙蓉村村委會主任;以給江安縣規建局領導打招呼的方式,關照饒孟源堂弟等人承攬保障性住房項目。
饒孟源與曾明全「鐵」到何種程度?據他供述,就連自己同學的工作調動,曾明全都竭盡全力。2008年,他請曾明全關照自己的同學遊某,曾明全向時任珙縣公安局政委打招呼後,遊某便調到了刑警大隊;2009年,同樣在曾明全幫忙打招呼後,同學龔某很快被提拔為派出所副所長。
為派出所所長提供「運作經費」
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22名「保護傘」中,時任珙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何森「作用」不小。
何森出生於1980年,比饒拾元小9歲。2004年至2013年,何森先後任珙縣公安局底洞鎮派出所副所長、所長,2013年至2017年5月,任珙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之後改任芙蓉派出所教導員。
根據何森的證言,他和饒拾元很早就認識,聯繫很密切,饒拾元及其手下有時做了違法犯罪的事,他或多或少地「給予了一些幫助」。
早在2005年,三江水泥廠負責人找到時任底洞鎮派出所副所長何森,稱饒拾元要砍殺自己,希望何森幫忙引薦並給予饒拾元財物「買平安」。何森身為人民警察,本應履行法定職責,對饒拾元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予以制止,卻在徵得饒拾元同意後,安排二人會面,最終以饒拾元收取對方現金6萬元的方式達成「和解」。
在何森的從警生涯中,類似行為多次發生。更為荒唐的是,何森為了調到縣城工作,考慮到饒拾元和時任縣長曾明全關係不錯,便讓饒拾元幫忙運作。饒拾元向其提供了30萬元「運作經費」,在何森調到治安管理大隊後,饒拾元再次「支持」了30萬元。此外,何森還先後以調動工作和「競爭」珙縣公安局副局長職位為由,向企業主索要、收受相關「經費」。
層層打通「關係網」
饒氏兄弟涉黑組織形成和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其中,1999年至2001年為初期,因非法經營賭場引發多起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件;2002年至2010年為成型期,通過巧取豪奪、私挖濫採的方式涉足當地水泥、煤礦、煙花爆竹等行業,組織勢力和經濟實力得以迅猛發展;2010年至2017年,以開設公司為掩護,以商養黑、以黑護商。
2001年3月,在一起嚴重暴力事件後,宜賓市公安局以饒拾元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私藏槍枝彈藥罪立案偵查。之後,將該案交由珙縣公安局辦理。其間,饒孟源為幫助饒拾元開脫罪行,請託了珙縣公安、司法機關相關辦案人員,最終饒拾元僅以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逃避了應有的處罰。
據相關證人所述,饒孟源先後通過珙縣法院刑庭庭長、原芙蓉礦務局公安二分局局長、原芙蓉礦務局副局長等三人找他替饒拾元說情,並組織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副科長以及縣公安局民警等負責人員一起吃飯。最後,饒拾元非法持有槍枝罪沒有被認定。
據了解,宜賓市紀檢監察機關從公安機關轉交的線索入手,查處了市安監局煤炭安全監督管理科原科長周世政,珙縣安監局原副局長詹星武、張小軍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一步挖出曾明全以及珙縣公安局原局長王正元等人腐敗問題。在22名「保護傘」受到查處的同時,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不力問題,對珙縣縣委、縣政府和縣法院、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等10個單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今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饒拾元案作出終審宣判。饒拾元、饒孟源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九年六個月不等。
在饒氏兄弟服法的同時,隱藏其後的「保護傘」們也將陸續受到紀律和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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