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全國人大的八條《決定》全面禁止了陸生野生動物的食用,包括人工繁育以及人工飼養的動物。同時,《野生動物保護法》也啟動修改,意味著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的管理,將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食用只是野生動物利用的一個方向,養殖場的野生動物還會進入到中醫藥、實驗動物、寵物、動物園、私人展演以及皮毛業。
追溯源頭,養殖場動物的種源主要來自已有繁育種群、野外獵捕、進口國外種群等三個來源,進口的國外種群,在出口國也會追溯到野外獵捕和已有繁育種群兩個組成。
養殖場動物溯源示意圖
從公共安全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角度出發,保護野生動物的意義是保護其野外種群及其自然棲息地,儘量減少與野外種群的非正常接觸。因此,在主管部門頒發野生動物人工養殖許可證的時候,除了掌握「成熟」的養殖技術外,還應該評估養殖和交易對於動物野外種群的影響,以此作為前置條件。過去一段時間,我們整理了一部分野生動物養殖與野外捕獲關係,梳理出以下幾個類別,希望供大家參考。
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非洲灰鸚鵡(Psittacus erithacus),作為智商最高的鳥類(也許沒有之一),它一直是很受歡迎的寵物,也在圈養條件下繁殖得很好。但一隻鸚鵡要養到十幾歲才可以繁殖,而且由於智商高,不是兩隻養一起就會湊對;萬一彼此看不上,就只能再買其它的個體來配。因此,一些繁殖場主就會走私野生個體。一般人想像中,盜獵野生個體,需要冒生命危險,受苦受累,賣價肯定遠高於人工繁育個體。但對於非洲灰鸚鵡則不然,因為人工養大一隻到繁殖年齡的非洲灰鸚鵡太耗錢了,而非洲中西部一些腐敗國家的盜獵和走私又太容易了,導致獵捕野生非洲灰鸚鵡的成本低於人工繁育一直從蛋孵化養大的費用。而野生個體可以改善血統又進一步加大了對於野外種群的獵捕。目前南非的許多繁育場,已成為洗白野捕非洲灰鸚鵡的最大中轉站。
遭到非法獵捕的非洲灰鸚鵡 圖片來源見水印
人們本以為支持人工繁育可以保護非洲灰鸚鵡野生種群,沒想到事與願違,無奈之下於2016年將其從CITES附錄II升為附錄I,IUCN紅色名錄也在同年把非洲灰鸚鵡從VU(近危)調整為EN(瀕危),禁止一切野捕個體的商業進出口,由各國CITES辦公室(我國對應單位是國家林草局下的瀕管辦)對所有繁育場進行認證,只有獲得CITES認證的繁育場才可以出售非洲灰鸚鵡。
在升為附錄I之前,有多少個體是由野捕洗白為圈養,我們不得而知;但根據CITES的進口記錄,我們可以略微了解這一當紅寵物對於野生種群的依賴。2009-2018年顯示進口到我國的非洲灰鸚鵡共約12600隻,其中野捕個體約4270隻,佔總數1/3;這4270隻中,94%都標註的是「商業目的」。
非洲灰鸚鵡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鸚鵡中的顏值擔當——金剛鸚鵡,命運也類似。其中最著名、出鏡率最高、在歷史上飼養最廣泛的緋紅金剛鸚鵡(Ara macao),由於飽受盜獵和走私之苦,1985年就由CITES附錄II升為附錄I。CITES記錄顯示,我國近十年一共進口了124隻緋紅金剛鸚鵡作為繁育種源,全部是在蘇利南野捕。現在國內外飼養緋紅金剛鸚鵡的單位和個人都非常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工繁育更為成功的藍黃金剛鸚鵡(Ara ararauna)和紅綠金剛鸚鵡(Ara chloroptera);這兩種也是國內近年發放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中,涉及最多的兩個物種。但即使這兩種,也仍未完全擺脫原產地的捕獵。例如2009-2018年合法進口到我國的3944隻藍黃金剛鸚鵡和3906隻紅綠金剛鸚鵡中,分別有2190隻和2665隻來自野捕,佔總數56%和68%。
圈養中的藍黃金剛鸚鵡(左圖)和紅綠金剛鸚鵡(右圖)
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大部分寵物龜類與非洲灰鸚鵡的情況類似——人工繁育周期長、耗費巨大,因此即使很多種類圈養繁殖技術成熟,但仍無法遏止野捕。比如最受歡迎的寵物龜之一的印度星龜(Geochelone elegans),雖然早就實現了人工繁育,但仍有大量個體從南亞野捕並出口到世界各地,使得CITES被迫在2019年將其升為附錄I。陸龜中可能目前只有非洲的蘇卡達陸龜(Centrochelys sulcata)、歐洲的緣翹陸龜(Testudo marginata)、南美的紅腿陸龜(Geochelone carbonaria)等少數幾種的圈養種群,可以滿足寵物市場的需求。
野生狀態下的印度星龜 攝影/baboon
爬圈中對動物個體都會區分CB(Captive-bred,圈養繁殖)、WC(Wild-caught,野捕)還是CR(Captive-raised,野捕後在養殖場暫養一段時間)。負責任的飼主會選擇價格昂貴的CB個體,不但容易養活,還會免去後期巨額的醫療費用;但也有無知的入門者會貪圖便宜購買WC個體,結果不但所購動物會大概率因長途運輸所受的壓力和折磨而死,即使沒死,後期也要花費巨額財力來祛除各種攜帶的疾病和寄生蟲。
本土水龜類則相反;由於對野生品相的追捧,三線閉殼龜(Cuora trifasciata)等種類的大量圈養種群仍不能遏制人們在野外繼續對其同類瘋狂追捕。黑眉錦蛇(Orthriophis taeniurus)則代表了另一種情況,國內被捕捉食用,一度是野味市場最常見的蛇種,歐美則視為美麗的寵物,進行圈養繁育。
野生狀態下的黑眉錦蛇攝影/baboon
對於以上這一類動物,如果開放市場,使得私人可以合法地將其作為寵物飼養,可能會對野外種群帶來很大的風險。
管理上,需要由林業和市場監督部門進行極其嚴格地管控,並且有第三方機構對行政執法開展獨立監督,嚴防非法野捕個體的混入和洗白。每一個個體都要進行唯一的標識;涉及進出口物種的每一家繁育場、寵物店都要經過瀕管辦的認證,並且在網上資料庫向全社會發布,接受公眾的監督;每一位飼主也要在資料庫中登記並隨時更新動物的信息,以便於警方日後的查驗。
對於很多把野生動物作為寵物的愛好者來說,關注每一個個體的合法來源,做到對野外種群無傷害,或許是最好的喜愛。
這一類裡都是近幾十年新興的養殖物種,圈養數量還沒多到可以保證不傷害野生種群;或者人工繁育的成本遠高於野捕,在市場監管不力的情況下,守法的繁殖場主根本無法和非法野捕後洗白的養殖場主競爭。因此,對這一類物種進行嚴格監管,不但不是極端動物保護主義,反倒會真正幫助到守法的老實人。針對它們管理的白名單也是目前爭議的中心。
比如麝類,雖然我國自1958年就開始馴養繁殖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和馬麝(Moschus chrysogaster),目前全國飼養著約2萬隻麝,還專門成立了四川養麝研究所,但由於麝極易受驚,即使繁殖到子N代也無法消除其對於人工環境的應激反應,因此飼養成本很大,圈養種群增長緩慢,無法遏止野外盜獵,以至於我國2002年做出了迄今為止保護名錄的唯一一次調整,將所有麝類由二級升為一級重點保護物種。
馬麝(左圖)圖自/山水自然保護中心
林麝(右圖)圖自/白水江保護區
當年的報導 圖片來源於網絡
大壁虎(Gekko gecko)作為中藥材蛤蚧(gé jiè)也在我國南方被大量圈養,根據2016年統計,僅廣西和雲南兩省就有存欄量約5萬隻,每年還要從印尼等國進口大量曬乾的大壁虎(蛤蚧幹)。但大壁虎想要養好,成本很高,需要餵食活蟲或乳鼠;性格暴躁,不能群養;而且每次通常只產兩枚卵;因此印尼等國大量野捕大壁虎冒充圈養個體出口到我國,導致2019年11月CITES將大壁虎列入附錄II。
野生狀態下的大壁虎攝影/baboon
食蟹猴(Macaca fascicularis)在1978年印度全面禁止出口獼猴(Macaca mulatta)後,就成為各國醫學實驗的首選猴子,在寮國、柬埔寨等國被野捕後送進養殖場洗白為圈養個體,之後出口到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養殖場和實驗室,導致當地的保護區「林在猴空」,連當地的野味市場都見不到食蟹猴了;有專家把食蟹猴和旅鴿(Ectopistes migratorius)相提並論,明明是數量最多、最好養的動物之一,卻因為人類圖便宜,可能在幾十年內被抓光。因此CITES在2016年2月暫停了寮國的食蟹猴出口貿易。
野生狀態下的食蟹猴攝影/baboon
對國內的野生動物市場,最大的難點在以肉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養殖業。目前國內養殖較多的王錦蛇(Elaphe carinata)、滑鼠蛇(Ptyas mucosus)等肉用蛇類,銀星竹鼠(Rhizomys pruinosus)、中華竹鼠(Rhizomys sinensis)、豪豬(Hystrix brachyura)等「野味」獸類,雖各大養殖場可以無需依賴野生種群長期圈養,但山區民眾仍熱衷對其野捕。而小麂(Muntiacus reevesi)、果子狸(Paguma larvata)這種飼養成本較高的物種,就更難保不會混入野捕個體了。至於豬獾(Arctonyx collaris)、鼬獾(Melogale moschata)等繁殖難度非常大的物種,要是純養殖不野捕,幾乎不可能盈利。
動物園中的果子狸(左)和小麂(右)攝影/baboon
但在我國,最大的挑戰是廣大吃貨對於野生個體的迷信,願意出高價購買;因此無論肉用動物的養殖成本降到多低,野捕個體的利潤永遠更具吸引力。比如一旦在養殖場發現夾斷腿的麂子,或在市場發現帶槍眼的果子狸,那無論證件是否齊全,也一定是盜獵所得。
隨著人大的禁食令出臺,大家開始將關注點聚焦到如何通過修訂現有的《畜禽遺傳資源名錄》,把一些養殖成功的野生物種納入其中。但如果想讓這一類養殖場進入交易市場,並且規避相關的風險,除最嚴格的市場監管和最詳盡的動物標識外,還需改進相關法律法規,對非法買賣野捕個體的雙方都進行更加嚴厲處罰。
這一類中包括了一些人工繁育難度較大的動物園物種,由於圈養個體有限,為了避免近交衰退,仍需從野外補充個體,比如全球動物園的犀牛種群。這些物種在動物園和野外的種群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如果動物園能夠利用好自己的資源做好自然教育,為那些物種的野外保護爭取公眾支持,進而影響政府決策,反哺野生世界,那麼就可以實現良性循環——通過保護增加野外的數量,並從中繼續移取一小部分拿來展出,讓它們繼續充當本物種的「大使」。如果動物園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沒有為某些物種爭取到公眾的支持,那麼這些物種在動物園中也會走向沒落,比如豺(Cuon alpinus)和金貓(Catopuma temminckii)。
動物園中的金貓攝影/baboon
但還有很多物種,圈養技術其實挺成熟的;但國內近年私立動物園和室內動物園激增,一些動物園不去引進其它機構的繁殖個體,更不想費心地擴增自己的人工繁育種群,而是為了速效又便宜地達到展出效果,直接購買野捕個體。比如繁育技術極為成熟、每一個大小動物園的標配——松鼠猴(Saimiri sciureus),相信任何一個動物園愛好者都不會料到,我國動物園和繁殖場在2009-2018年間進口的所有松鼠猴,除了一筆120隻的記錄標記為圈養繁殖外,其餘5000餘只全部來自蓋亞那和蘇利南的野捕。CITES給蓋亞那的松鼠猴出口額度是每年2200隻,所以,這些貿易,看似合乎法規,但是合法未必合理。
松鼠猴 圖片來源見水印
另一個更典型的例子是亞洲小爪水獺(Aonyx cinerea),由於東南亞的繁殖場不斷將野捕個體洗白為圈養個體,出口到各國動物園,以及日本的各種水獺咖啡館,CITES在2019年將其從附錄II升為附錄I。幾內亞更是由於將非洲各地野捕的黑猩猩(Pan troglodytes)等洗白為圈養繁殖個體出口給我國和其他國家的動物園,在2013年被CITES暫停了一切商業性進出口。
隨著社交媒體上在日本等地流出的寵物水獺視頻的增多,水獺在公眾中的熱度迅速上升,然而在很多反饋中,網友均表達了強烈的飼養意願。截圖來源於網絡
再如近幾年我國各地動物園湧現出一批來自寮國和越南的何靜烏葉猴(Trachypithecus hatinhensis)和寮國葉猴(Trachypithecus laotum),冒充本土的黑葉猴(Trachypithecus francoisi)展出,甚至已威脅到我國圈養黑葉猴種群的純度。我國從未批准過這三種葉猴的進口,何靜烏葉猴和寮國葉猴也從未在國外任何一家動物園展出,僅在越南的瀕危靈長類救助中心(Endangered Primate Rescue Center, EPRC)飼養著罰沒個體;因此這些葉猴無疑都來自野捕和走私。可嘆的是我國的黑葉猴圈養種群如此之大,飼養單位如此之多,可這些新建的動物園寧可去走私野捕個體,也不願意多費點精力和財力來引進本國的圈養個體。
有些物種,繁育難度近乎於不可能,但由於具有經濟價值,人們一直沒有停止過探索。比如高鼻羚羊(Saiga tatarica),或賽加羚羊,令當世所有名園折戟沉沙的噩夢。因為生於中亞乾旱草原,在溼潤地區的抗病力極低,所以飼養密度稍高,接觸其它有蹄類,或者長期不換圍場,就會爆發瘟疫;平均壽命只有5年,雄性在繁殖期只顧打鬥不吃不喝,導致免疫系統崩潰,因此極少有雄性能活過第一個繁殖季。甘肅武威的瀕危動物研究中心1987年從美國聖地牙哥野生動物園和德國東柏林動物園引入12隻高鼻羚羊,至今數量仍僅100餘只,而這已經是當今世界第二大的人工種群了;之前引種的聖地牙哥和東柏林種群都已團滅,曾經和武威、烏克蘭Askania Nova野生動物園並列為三大人工種群的俄羅斯卡爾梅克野生動物中心(The Centre for Wild Animals of Kalmykia),近百隻個體在2015年因為一場瘟疫暴斃殆盡,目前僅有武威和烏克蘭、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的八家機構提心弔膽地維持著總數不足1000隻的人工種群。
高鼻羚羊 圖片來源見水印
紫貂(Martes zibellina)在圈養環境下極易應激和家暴,除俄羅斯之外,其他國家再無養殖成功的案例。尖吻蝮(Deinagkistrodon acutus)目前的技術只能保證子一代,子二代只在少數機構得以實現。旱獺(Marmotaspp.)在國內幾乎沒有圈養繁殖,寵物和野味市場的個體全部來自野捕。
尕爾寺前的喜馬拉雅旱獺 攝影/何海燕
這其中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穿山甲;對食物要求極為苛刻,不同種類的穿山甲,需要的蟻種和飼料成分還不一樣;而且極易應激。大多數圈養個體甚至活不過100天。目前全球僅有臺北動物園的中華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繁殖出子三代,也只有他們可以全人工育幼;而臺北之所以能達成這項成就,是因為他們有極負責任的飼養和科研團隊、良好的飼養條件,並且除臨時救助個體外,長期圈養個體僅十幾隻;而且還是原產地飼養。即使如此他們還承認對穿山甲了解不足,還在進行新的探索(比如人工奶粉的配方)。而2015年某些機構曾試圖從奈及利亞引進100隻大穿山甲(Manis gigantea)、200隻長尾穿山甲(Manis tetradactyla)和200隻樹穿山甲(Manis tricuspis)。且不說這三種穿山甲在奈及利亞都已瀕臨滅絕,野捕這麼大數量是否合理;單就技術層面來說,一次性引進這麼多食性和習性與本土穿山甲迥異的非洲穿山甲,就算交給業內最頂級的飼養團隊,也會兇多吉少。而即使鑽研出足夠成熟的繁育技術和足夠廉價的飼料配方,穿山甲一年最多一崽的生育率、八個月的妊娠期、六個月的哺乳期、極高的幼崽死亡率和極慢的鱗片生長速度,也使得這類物種不可能成為可以圈養盈利的工具。
對於這類物種,與其耗費巨大人力財力來探索養殖之道,不如將這些資源投入該物種的野生種群及其棲息地的保護,讓大自然作為其真正的「養殖場」。此外,鳥市上絕大多數的雀形目鳥類,比如各種歌鴝、繡眼鳥、山雀、噪鶥、百靈等,都來自野捕。對於這些,就應該禁止。有那養鳥的錢,不如買個望遠鏡,在公園裡和野外看野鳥,對自然對自己健康,都更有益,「始知鎖向金籠聽,不及林間自在啼」。
觀鳥它「香不香」,你試試就知道了。圖自/山水自然保護中心
一張表總結一下以上所提到物種的保護級別變更情況
綜上所述,我們建議,
一個物種是否允許進行以商業為目的的人工繁育,
除了繁育技術外,
至少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養殖成本:食物+環境+成活率+人力投入+繁殖率
如果一個物種對食物特別挑剔、溫溼度要求特別高、特別容易應激和患病,需要飼養人員傾注大量心血(比如穿山甲),存活率依然較低,那麼就極不適合推廣養殖。除此之外,如果最早繁殖年齡很晚(比如龜類、鸚鵡),產崽數很少,繁殖存活率較低,那麼需要無產出的飼養很多年,對飼養者經濟實力要求很大。
獵捕收益:如果一個物種的養殖利潤遠低於野外直接獵捕,會激發對於野外種群的直接捕捉,那麼也不建議養殖。
違法成本:對於國內物種,如果野外盜獵受到的懲罰很低(比如就罰幾百塊錢),被查獲的概率很低,對於國外物種,如果原產地執法力度不夠、政府監管不力(比如給錢就能幫你洗白,出具CITES證明的產地國政府們),那麼總體上違法成本就很低,對野外種群容易造成危害,也不宜推廣養殖。
洗白成本:如果現有的技術和管理,很難區分某個物種的野外種群和人工飼養種群,洗白成本很低,那麼也不建議飼養(比如像黃金蟒這樣的人工品系就很容易和野生緬甸蟒相區分,但要區分菜市場的黑眉錦蛇是否養殖就太難了)。
因此,我們認為,合法的養殖場,養殖技術即使相對成熟,也不是開放市場的充分條件。野捕個體由於成本更低,經過養殖洗白的案例比比皆是,更別提還有那麼多視「野外個體」為更高質量商品的消費文化存在。在後期的修法過程中,食用以外的其它養殖場,也需要嚴格規範,謹慎開放(比如穿山甲這種肯定得全部關停)。所有養殖場接受社會監督,一旦發現野捕洗白現象,永遠列入黑名單。
除了加強管理,加大違法處罰,還可以考慮對合法養殖的企業進行認證、公示,加入白名單,並對企業白名單信息公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就有依法對捕獵證、養殖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等信息依法公開的要求,我們也非常贊成武漢大學的秦天寶教授的建議,「在全國建設統一聯網的野生動物保護信息平臺,類似許可證的發放和使用情況都要定期上傳至該信息平臺,接受公眾的監督。通過構建更為科學、透明和公開的監管流程,來更好保護野生動物,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就有依法對捕獵證、養殖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等信息依法公開的要求。截圖來源於《野生動物保護法》
其實,真的不必沉迷於馴養繁殖,因為大多數野生動物,最終都會被證明,不適合圈養盈利。對於保護野生動物而言,更是如此。如果我們能像鑽研馴養繁殖一樣,對自然保護,尤其是野外的棲息地保護也投以同樣多的熱情,那麼大部分野生動物,也就根本沒有馴養繁殖的需求了。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通過馴養繁殖讓瀕危物種野生種群增加的例子乏善可陳。我們希望在多少代之後的中國,我們也能擁有如此觸手可得的真正的自然,具有真正生態功能而非僅僅保存在養殖場中的物種(如揚子鱷、華南虎、中華鱘)。畢竟,那種在野外觀賞真正意義上享有自由和尊嚴的野生動物的樂趣,是任何人工場所也不可替代的。
所有保護自然以及野生動物的最終落腳點,應該都是在自然。
*感謝綠網提供的野生動物行政審批許可證數據。
關於ART(Action Research Team)
ART是由山水自然保護中心、北京大學自然保護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多位顧問專家和團體自發組成的針對野生動物利用相關問題的快速行動研究小組。
本文來自山水自然保護中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和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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