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南視窗萬寧12月5日電在三亞打零工的40歲萬寧男子李某某今天找到人民網記者時聲淚俱下:「我兒子9年前被車把腦袋撞扁,傻傻地活到了18歲卻還沒有拿到車禍賠償款,我這個可憐的兒子正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啊。」
—9年前,無證摩託撞殘9歲兒童
2004年4月24日,9歲的李可輝放學回家,在經過萬城鎮萬安大道第15鈦廠路口處,被家住長豐鎮的蔡某壯無證駕駛瓊CGA758的摩託車撞倒,經過搶救,兒子成了智障殘疾,至今生活難以自理。
為給李可輝做手術,原本不富裕的李某某光了家裡所有積蓄,並且借了大量外債,可還是因沒錢無法給兒子繼續治病。如今,李某某的妻子只能租住在一間破爛瓦房裡,靠小生意維持基本生活,父親李某某為給兒子治病籌錢,不得不丟下妻兒去三亞某工地做零工。
—贏了官司拿不到賠償
在事故發生後,萬寧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認為蔡某壯無證駕駛車輛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避讓行人,所採取措施不當;李可輝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當事雙方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各佔50%。
由於李某某不服認定並申訴,2004年6月24日,省交警總隊作出重新認定,維持萬寧交警大隊作出的認定。2004年10月,李某某起訴到萬寧法院,後經過多次審判,2011年1月27日萬寧法院作出最新民事判決書,蔡某壯被判賠償李可輝的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賠償等合計人民幣14.7萬元,並且要在判決生效30日內一次性支付,否則要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蔡某海作為蔡某壯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可判決至今,李可輝一家仍未拿到分文賠償。
—社會好心人捐助李可輝
李可輝被車撞扁腦袋無錢救治的不幸遭遇,在萬寧傳開,引起共青團萬寧市委關注。前不久,共青團萬寧市委向全市發出了《伸出我們的手,用愛呼喚生命》的倡議書,呼籲各界為救助李可輝母子奉獻愛心,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時刻關注著李可輝母子的病情,截至目前共為李可輝母子籌集捐款9436元。
據萬寧團市委陳副書記介紹,團市委把李可輝的情況向市委有關領導做了匯報,並將救助李可輝母子的愛心助困活動納入「參與志願服務,共建和諧萬寧」社區活動中,發倡議、做動員,萬寧市委領導現場帶頭捐款,團市委全體幹部、志願者、消防官兵、社區居民等熱心人士積極響應,踴躍捐款,活動當日就募集到愛心捐款3118元。
今年11月24日早上,萬寧團市委幹部和中國聯通萬寧分公司的青年員工一行,帶著慰問物品和青年團員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募捐的9436元,看望了李可輝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