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桂務工,受傷成「植物人」!家屬維權五年終獲百萬賠償

2020-11-27 南國早報

11月23日下午,河南籍女子徐麗(化名)接到大化瑤族自治縣法院通知,前來辦理她弟弟因工傷而獲得的賠償款手續。據悉,她弟弟2015年在大化一工地務工不幸觸電受傷,成了「植物人」。事發時,她弟弟與施工單位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加上工程項目層層轉包、分包,相關單位互相推卸責任,徐麗和家人為獲得工傷賠償款,已往返奔波廣西打了五年官司。

11月23日,家屬徐麗(中)到大化瑤族自治縣法院辦理領款手續,並給法官上錦旗。

外地男子到桂務工

不幸觸電受傷成「植物人」

徐麗的弟弟徐明(化名),1983年出生於河南省方城縣柳河鄉一村莊,是家裡的獨生子。

2015年10月18日中午12時許,徐明受人指派,到大化縣生態民族新城工地施工。在現場組裝機器設備過程中,他不幸觸電受傷,當天被送往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我接到電話通知後,馬上就和爸爸媽媽一起趕到廣西,了解弟弟的受傷情況。」11月24日,姐姐徐麗回憶,弟弟先是在大化治療,因傷情嚴重,於2015年10月22日轉到自治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三個月後,再轉回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後經河池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一級傷殘。直到2018年10月31日,家人才得以把接回河南老家。

徐明被鑑定為一級傷殘,目前生活無法自理。

至今,徐明的意識仍未完全恢復,生活無法自理,無法說話,臥病在床的他因無法站立走動,其小腿、手部等部位肌肉逐漸萎縮,每天只能靠流食維持生命,並由徐麗等家人輪流照顧。事發時,徐明已離異,有一個3歲的女兒,上有年邁的父母。其中,父親因照顧他心力交瘁,突發疾病,目前仍在ICU治療。

徐明被鑑定為一級傷殘,目前生活無法自理。圖為徐麗在家照顧弟弟徐明。

徐麗介紹,截至目前,弟弟仍欠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17.4萬餘元醫療費,家人生活舉步維艱。

未籤勞動合同

項目多層分包推諉扯皮

據悉,該起事故發生地大化瑤族自治縣生態民族新城的建設單位牽涉多家公司,其中包括項目總承包單位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廣西寶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隆公司」)、分包建設單位廣西久眾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眾公司」)。該工程項目經歷多層分包,另涉及工地項目負責人李某生等人。

2015年10月12日,久眾公司派員與李某生一起,由李某生作為項目負責人代表久眾公司(乙方)與寶隆公司(甲方)籤訂了一份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操作不當引起任何安全事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該分包合同籤訂後,久眾公司工地項目負責人李某生指派徐明及其工友進場施工,未料徐明發生意外。

事發工地。

為獲得工傷賠償,徐明家屬前期維權時發現,久眾公司是一個空殼公司,徐明與久眾公司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久眾公司沒為徐明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並否認與徐明存在勞動關係。

「相關責任方能拖就拖,想方設法推諉耗時。」徐明家屬僱請的代理律師楊建保說,2015年12月,他接手該案時發現,徐明與久眾公司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久眾公司又人去樓空,勞動仲裁委、法院立案前送達相關文書,均聯繫不到該公司負責人,久眾公司明顯沒有履行能力,經過多番努力,律師5年收到6份裁判文書加一份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

多部門助力維權

家屬奔波五年獲百萬賠償

今年5月11日,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久眾公司支付徐明醫療費、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合計979946.34元,並從2020年1月1日起每月按2942元的標準向徐明支付生活護理費至喪失領取條件止,從2020年1月1日起每月按照4051.5元的標準向徐明支付傷殘津貼至喪失領取條件止,同時,寶隆公司對久眾公司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久眾公司、寶隆公司不服,上訴至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31日,上訴被駁回。10月26日,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執行徐明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

據悉,在辦理該起糾紛案中,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依法辦案的前提上,從快、從簡辦案,如該案涉及的訴訟主體較多,在受理當中,法院該追加的就直接追加,不用當事人再提出申請,同時採取訴訟保全,避免贏了官司最後卻拿不到賠償的情況。

徐麗介紹,除了法院依法從快從簡辦案外,她弟弟在大化住院治療費用透支,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提供了擔保,保證及時得到救治。

11月23日下午,徐麗到大化瑤族自治縣法院辦理領取執行款相關手續,執行款共計1059790.18元。11月25日上午,該筆款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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