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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瑞德」,股票代碼:600666)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從處罰決定書中可以看出ST瑞德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1、定期報告中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2、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債務違約及訴訟的情況;3、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關聯交易的情況;4、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及訴訟的情況;5、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的情況。
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證監局對ST瑞德及1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另外,時任ST瑞德董事長的左洪波先生,在ST瑞德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於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主要決策者,其行為直接導致ST瑞德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嚴重,將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維權索賠正式開始: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同花順維權平臺、浙江方廣律師事務所孔聰律師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可索賠條件: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間有買入ST瑞德(600666)股票,並且在2018年6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進行索賠報名。
尚未報名的投資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賠條件,建議儘快在同花順維權平臺報名。已報名並進行委託的投資者,我們將代理委託人到法院立案,進行索賠。
維權小貼士:可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風險代理,投資者獲賠前律師不收取股民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