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有些人的脾氣比較不好,一言不合就會動起手來,一旦有一方出現了什麼傷勢,特別是在面部之類的顯眼位置,那賠償額數可就不是個小數目,比如後期整容費等等,不過賠償數額太高了,理虧的一方可不會認了,只會讓受傷者上法院起訴。
在杭州就有位男子深夜到便利店買煙,莫名被女店員給打傷,臉部有條7公分的傷口,他要求賠償30萬元,我們一起來看看合理嗎?
上圖就是男子被打傷時拍下的現場圖片,事情還得從2020年12月25號深夜1點多說起,當天男子是在聚會上喝了3瓶啤酒,在散場後就打算和一位朋友去洗浴中心,期間路過一家便利店時,他就和朋友進去想要買煙,也正是買煙的事情引發的衝突。
按照男子單方面的說法,當時女店員正在櫃檯內拖地,他朋友就詢問某品牌煙還有沒有,女店員就回復了句「你沒長眼睛,不會自己看」,男子和朋友都覺得店員態度差,於是就口頭告知要投訴,並且還拿起手機準備拍視頻。
沒想一句要投訴的話,把女店員給惹怒了,當即就拿著拖把,直接砸到男子頭上,拖把斷成兩半之後,店員就用拖把打他,正好拖把斷裂處比較鋒利,直接把男子的臉給割傷了,傷口有7公分的長度,在醫院縫了20多針,現在還沒有完好。
後續男子也去整容醫院問過了,這道傷口修復要20萬元,還不保證能修復完好,而男子是做銷售行業的,面向客戶外觀就比較重要,事後他向便利店以及店員提出30萬賠償,對方只願賠償5萬元,後面沒談妥之後,店員就不再回復他了。
那麼情況是否和男子所說的一樣,記者也找了便利店了解情況,不過店內的店員都表示不清楚,這位打傷顧客的店員也離職了,後續記者得到便利店公關部的紙面回復,可以看到是顧客疑似喝醉,有不良語言威脅,店員為自保才用拖把驅趕顧客。
對於便利店的書面回復,男子很肯定做了反駁,稱沒有存在不良語言的情況,當時就是只說了要拍照投訴,其餘的就沒有任何言語爭執了,而且喝酒就他一個人,朋友是沒喝酒的狀態,目前當事店員還沒正面做回復,下一步男子準備走法律渠道維權。
小結
從雙方的說法來看,這種事情也是扯不清楚,到底是哪一方說的沒問題,畢竟監控視頻也是沒聲音的,頂多能看到雙方打架的畫面,不過有些便利店的店員,在服務態度上確實是不行,小編自己都碰到好幾次了,問個東西都是愛理不理的。
不過小編脾氣也是好,基本上轉頭就走了,有些脾氣比較差的人,可能當面就得和店員吵起來,如果真不是顧客喝醉調戲店員的,估計也真是店員態度不好,期間應該也是有言語上的爭吵,光是投訴也不會被人用拖把打。
以他的索賠訴求來看,這30萬元也是有點高,要是到法院去起訴,應該也就是幾萬元的賠償,大家認為該賠多少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