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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生態環境將賠償;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更新;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捕......2021年1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與生態環境息息相關的新法律、法規正式實施,看看會怎樣影響你我的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
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並明確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規則。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能夠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內未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下列損失和費用:
(一)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
(二)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
(三)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鑑定評估等費用;
(四)清除汙染、修復生態環境費用;
(五)防止損害的發生和擴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11月25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休養生息!這些水域10年禁捕
農業農村部制訂《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確保自2021年1月1日起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兩湖、七河」)等重點水域實行10年禁捕,鞏固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成果。
危險廢物名錄更新
2020年11月5日經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共計列入467種危險廢物,較2016年版《名錄》減少了12種。附錄部分新增豁免16個種類危險廢物,豁免的危險廢物共計達到32個種類。進一步明確了納入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範圍,以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納入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要求。
環評審批更省心
2020年11月5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名錄》包括7條正文和包括55個一級行業、173個二級行業的表格。
聚焦重點,對環境影響大的行業嚴格把關;科學合理,儘可能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相對應;宜簡則簡,對環境影響因子單一、環境治理措施成熟、環境風險可控的項目做適當簡化調整;制度銜接,對可以通過排汙許可登記監管的,名錄中不再要求填報環評登記表。
調整後,預計需報批的報告書、報告表數量可再減少10%以上,更加聚焦環評管理的重點;登記表數量可減少40%以上。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浙江省水資源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應當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用水。
其中,跨流域、跨區域調配的優質水應當優先滿足受水區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水資源配置工程水源區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可獲獎勵
《浙江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舉報以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實並予以罰款處罰或者案件移送後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公檢法機關開展刑事偵查訴訟審判並符合有關情形的,可以獲得獎勵:
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
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在線監控系統弄虛作假的;
將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汙染物用於土地復墾或者向農用地排放、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
非法排放、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的;
在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內設置排汙口的;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其他性質惡劣且不易發現的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
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無主放射源或者無主放射性廢物線索的,也可獲得獎勵。
加強古井水源保護管理
《關於加強古井水源保護管理的通知》自2021年1月14日起施行。《通知》明確,全省各地摸排上報現存古井5958處,承擔歷史文化研究、生活洗滌、灌溉、景觀等主要功能。
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點的古井,根據古井水源保護需要,綜合考慮古井水源的規模、作用及周圍環境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可以留出一定的保護空間,確保古井本體安全和完整,保護空間劃定應當徵求相鄰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突出古井保存保護,納入名錄管理的古井水源,不得隨意廢棄、破壞、佔用等。
(感謝金華生態環境局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