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李美蘭)12月14日下午,記者從保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宣判新聞發布會上獲悉,12月14日上午9時,隆陽區人民法院、昌寧縣人民法院分別對一批開設賭場案,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搶劫案,非法拘禁案等進行集中宣判,依法對相關涉惡人員判處十一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向社會宣傳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統一要求和部署,12月14日上午9時,隆陽區人民法院、昌寧縣人民法院分別對被告人陳學仕、李小龍等15人開設賭場案;被告人文某浩、文某平開設賭場案;被告人張江濤、楊連貴等4人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搶劫案;被告人韓永力、普江濤等5人非法拘禁案進行集中宣判,依法對以上涉惡人員判處十一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其中判處重刑5人,判處罰金刑18人,罰金總計102萬元。
被告人陳學仕、李小龍等17人組成以陳學仕、李小龍為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分工明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組織人員在隆陽區周邊鄉鎮開設賭場,擺設賭博性遊戲機160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罪犯李洪映、楊忠成(均已判刑)形成惡勢力犯罪團夥擾亂社會秩序,並糾集張江濤等人尋釁滋事、聚眾鬥毆。被告人張江濤、楊連貴等人在公共場所互相鬥毆,擾亂社會秩序,社會影響惡劣。以被告人韓永力為首,被告人普江濤、楊保生為骨幹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糾集被告人李亞林等人,先後在昌寧縣、永平縣境內幫他人討債,對多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暴力討債,社會影響惡劣。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保山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涉惡案15件119人,審結7件51人,判處重刑9人,判處罰金刑38人,罰金總計151.4萬元;受理二審涉惡案件3件38人,審結2件32人,判處重刑11人,判處罰金刑14人,罰金總計23.4萬元。全市法院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切實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持依法嚴懲方針,加強組織領導,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為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