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9:5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庫防指通告[2021]4號
庫倫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嚴控聚集性宴請活動
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旗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庫倫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號令》要求,現就加強我旗聚集性宴請活動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聚集性宴請活動
實行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家庭私人聚會不得超過10人。白事除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外,其他參加人員不得超過20人,並履行如下備案程序:
(一)舉辦者和承辦者共同填寫《聚集性宴請活動備案表》;
(二)向所在地蘇木鄉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和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雙備案。
二、嚴格落實防控責任
(一)嚴格落實舉辦者責任。堅持「誰舉辦、誰負責」原則,要求參加人員除用餐外須全程佩戴口罩,對通遼市以外參加人員查驗防疫行程卡和健康碼。不得允許下列人員參加:
1.未落實「入境點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屬地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管控措施的境外返回人員;
2.未落實「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次核酸檢測」管控措施的高風險地區返回(或健康碼為紅碼)人員;
3.未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或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4天健康檢測」管控措施的中風險地區返回(或健康碼為黃碼)人員;
4.未落實「7天居家隔離觀察+1次核酸檢測」管控措施的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返回(或防疫行程卡信息中到達或者途經城市後備註「包含中高風險地區」字樣)人員;
5.未持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通遼市以外其他地區返回人員;
6.有不明原因發熱、乾咳等症狀人員。
(二)嚴格落實承辦者責任。堅持「誰承辦、誰負責」原則,除履行舉辦者責任外,對就餐區、桌面進行消毒,室內勤通風,餐桌間距不少於3米。不得接待超過10人的家庭私人聚會。
(三)嚴格落實個人責任。參加人員要樹立「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積極配合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主動全程佩戴口罩,主動申報境外旅居史、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城市旅居史、通遼市以外地區旅居史、健康信息等,嚴禁謊報、瞞報、緩報。如有上述旅居史未落實相應管控措施或有不明原因發熱、乾咳等症狀的,不得參加。
(四)嚴格落實主管部門責任。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備案職責,在聚餐活動前,會同屬地政府對承辦者進行現場檢查、指導,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五)嚴格落實屬地責任。認真履行備案職責,在活動前,會同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舉辦者和承辦者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舉辦或者承辦聚集性宴請,將依法追究舉辦者和承辦者法律責任,對因人員聚集造成疫情輸入和擴散的,將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庫倫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揮部
2021年1月11日
原標題:《【4號通告】嚴控聚集性宴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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