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光增白劑的應用範圍相當廣泛並日益擴大,它的增白效果十分顯著,是一般上藍和漂白所無法比擬的。與此同時,隨著人們的環保和健康意識的不斷增強,經螢光增白劑增白的紡織品以及含有螢光增白劑的紙張,洗滌劑肥皂和塑料等非紡織品,其中的螢光增白劑在使用條件下是否對人體有害的問題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在一些報導中,有的人經常對螢光增白劑的環境安全性提出種種疑慮,對有螢光的物質有一種恐懼感,誤認為會發出螢光的物質對人體有傷害,因此使配有螢光增白劑的洗滌劑、肥皂和用這種洗滌劑洗過的衣物等都成了懷疑的對象。其實一種物質會不會發出螢光與其是否具有毒性兩者之間是不相關的。因為能發出螢光的物質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螢光不僅存在於天然物中,也存在於維生素A、維生素Br維生素B12、蛋白質、色氨酸、酪氨酸以及荷爾蒙之中,而這些物質每天都作為營養及維持生命所必須的物質被人們所吸收,人們對此卻毫無懷疑和擔心。這也說明毒性和螢光之間沒有任何關係,認為有螢光的物質對人體有害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
實際上,關於螢光增白劑對人和其他動植物是否安全、對環境是否友好的問題,從螢光增白劑開始應用時就有很多討論,這可以說是一個多年來人們在始終關注和研究的問題。其中以H、 Baron先生的關於螢光增白劑對人體健康危害的文章較為突出。討論的主要內容包括螢光增白劑與皮膚直接接觸存在的潛在不相容性,尤其是特殊的致敏反應,可能引起的過敏及光過敏反應以及其他潛在的危害,比如延緩血液凝固,抑制傷口癒合和致突變性,即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練達化工發現,這些擔憂直至今天仍被反覆重申,其中有的觀點並不是緣於事實而是基於最初的假想或未被證實的描述,有些觀點已經被後來的實驗所否定。
初期的研究報告之所以認為螢光增白劑有致癌可能,主要因為二苯乙烯系列螢光增白劑的主要原料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的化學結構,與經動物試驗顯示有致癌性物質的結構相似,而對二苯乙烯系列螢光增白劑產生了疑惑與不安。
另一種對螢光增白劑安全性的一些錯誤認識是由於不公正地將有毒有害的中間體與其衍生物聯繫起來,認為中間體有毒有害,那麼其衍生物就有毒有害。如三聚氯氰能侵蝕皮膚和鼻黏膜,與皮膚接觸會發生溼疹,因此就認為由三聚氯氰和DSD酸及其他中間體合成的螢光增白劑就有毒有害,這是不科學的。同樣,本身根本無害的香豆素與用作殺鼠藥的香豆素衍生物也毫無關係。如今一些商家為了促銷其產品,藉助大眾媒體肆意誇大螢光增白劑的毒性和可能對人體的危害,有意誤導消費者,這也是人們對螢光增白劑產生錯誤認識的一個主要原因。
練達化工認為評價一種化學品的安全性或毒害性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常常要經過它在動植物上各種毒性和毒理學性能的測試以及對受其影響的水、土壤和空氣的測試,然後來確定其在什麼情況下使用是安全的,使用中應注意些什麼。真理永遠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