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月13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省抽2021年第1號)。公告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0年第38號),涉及成都市3家生產單位1家委託生產單位、3批食品抽檢不合格。其中對成都潤馨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抽樣單編號:SC20510000003933407,生產日期:2019.2.21;規格型號:100ml(10ml×10)/盒;樣品批號:190202);不合格項目為:pH值項目不符合四川麥力若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Q/MLR 0002S-2017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報告(編號為:BJ2020A10712)後,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1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採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該批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9735盒,貨值24337.5元;已銷售9720盒;庫存15盒;封存15盒;該批產品已銷售完畢,且已被消費者食用,無法召回。當事人成都潤馨堂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涉案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由當事人生產,該批次產品pH值項目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可能原因為:1、產品在貯存、運輸過程中,其pH值受溫度影響,總體會呈下降趨勢;2、生產企業未對該產品進行長期穩定性考察,未及時發現pH值在貯存過程中會受溫度影響呈下降趨勢; 3、產品質量標準中pH值合格範圍太窄(標準規定pH值:6.0-7.0),未及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出質量標準修訂。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成都潤馨堂藥業有限公司已採取相應整改措施:(1)於2020年7月1日致函通知委託商「四川麥力若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對尚未銷售完的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批號190202)的產品進行在庫封存並對市場上在有效期內的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其他批次進行排查,取樣監測pH值;(2)公司質量部已制定產品長期穩定性考察方案,確保產品在規定的保質期內各項指標符合標準要求;(3)關於麥力若牌紅景天參杞牛磺酸口服液質量標準pH值修訂,四川麥力若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已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出變更申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於2020年7月31日受理(受理號:國食健更G20200423);(4)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於2020年9月11日組織複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於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