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跟大家簡單講述一下以下四類假別變更所需資料及相關說明:
病假
所需資料:
1.門診:病歷原件/疾病診斷證明書+發票原件
2.住院:發票原件+入院證明原件+出院證明原件+疾病診斷證明書+休息證明原件
註:
➮當天病歷改當天病假
➮於返廠一周內變更病假
➮需鎮級及以上醫院或其下屬社康中心(或社保局指定醫院)開具證明
資料模板:疾病診斷證明書、門診病歷、出院證明、發票
產檢假
產檢假休假天數(須在系統全面維護三期女工資料方可享有):
a.懷孕1-6個月(含):1次/月,1天/次
b.懷孕7-8個月(含):2次/月,1天/次
c.懷孕9個月(含):1次/周,1天/次
所需資料:發票原件+產檢記錄原件
註:
➮需縣級及以上醫院或其下屬社康中心(或社保局指定醫院)開具的證明
➮此假不得累計使用,未休則視為放棄
➮於返廠一周內變更產檢假
資料模板:產檢記錄、發票
看護假
休假天數:15天(包含節假日)
所需資料: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小孩出生醫學證明以上驗原件,收複印件
註:
➮於子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
➮於返廠一周內變更看護假
資料模板:計劃生育證明、結婚證、出生證明
喪假
休假天數:
a:父母、配偶、子女去世8天
b:(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去世5天
c:兄弟姐妹去世3天
所需資料:死亡醫學證明/戶口註銷證明/火化證明(三選一)+關係證明以上驗原件,收複印件
註:
➮於親屬去世日起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
➮於返廠一周內變更喪假
➮配偶的(外)祖父母去世不享有喪假
資料模板:戶口註銷證明、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註:以上資料模板中紅色框框內容需要注意是否蓋章、休息證明及檢查記錄是否註明!【若對以上內容有疑問可撥打一站式服務熱線:81653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