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出行的親們都免不了要帶些行李,那麼火車行李託運小常識,你知道多少?一起來看看吧。
行李託運常識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書籍、殘疾人用車1輛(不帶汽油)和其它施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手錶、照相機等貴重物品、檔案材料和危險品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立方米行李應隨旅客所乘列車運送或提前運送。
包裹是指適合在旅客列車行李車內運輸的小件貨物。包裹分為四類:
一類包裹範圍:自發刊日起5天內的市、地級以上部門的機關報和政府部門宣傳用非賣品,中、小學生課本。
二類包裹範圍:搶險救災物資、書刊、鮮或凍魚介類,肉、蛋、奶類、果蔬類。
三類包裹(屬四、五類品名除外)範圍:
1、重要文件,圖紙,資料,檔案材料;
2、疫苗、血漿、醫療器械、假肢;
3、鮮或凍的魚類、肉類、果蔬類、乳類、蛋類、秧苗、果樹苗、果樹接穗及活動物;
4、殘疾人車 四類包裹範圍:不屬於一、二、三類包裹的物品:
(1)一級運輸包裝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樣箱、摩託車;
(2)泡沫塑料及其製品; 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指定其他需要特殊運輸條件的物品。體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辦理。 包裹每件體積、重與行李相同。
(1)屍體、屍骨、骨灰、靈柩及易於汙染、損壞車輛的物品;(2)蛇、猛獸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3)國務院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4)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於裝入行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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