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之夜,有人出去扮鬼嚇人,有人扮被鬼嚇。我從來不參與任何萬聖節活動,那是因為,每天下節目回家卸完妝,看一眼鏡子裡的自己,天天都是萬聖節啊
對於扮鬼扮馬的活動一直不感冒。因為人生如戲,全靠演技。平時生活已經天天要發揮演技了,好不容易過個要扮野的節,不是應該趁機休息一下,別扮了嗎?
上班時,對著刻薄的老闆扮孫子,怎麼扮怎麼像,看得出來是真孫子,演技紮實。對著口蜜腹劍的同事,扮春風般溫暖,扮得自己都快熱出一身汗了,還流出了熱淚兩行。下班後,對著相對無言的伴侶,扮只如初見,肉麻到全身雞皮疙瘩都思覺失調。對著八卦多事的親朋好友,扮甘之如飴,只希望自己的假笑就能殺人。
每一天,我們都要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某人的愛人,某人的父母,某人的孩子,某人的朋友,某人的同事,某人的下屬,某人的老闆。
尤其在談戀愛中,扮懂事,扮體貼,扮恩愛,有時還要扮生氣。要糖撒嬌,因為覺得對方需要被需要,威脅要搗亂,因為覺得對方需要存在感。
甚至於,我們都有不同的圈子,每個圈子都需要不同的角色扮演,面對文藝範,我們都需要詩人一點,面對社會人,我們都需要草根一點,面對有錢人,我們都需要視錢財如糞土一點,面對別人的殷殷期望,我們都需要積極正面一點,面對別人的嫌棄唾罵,我們都需要充耳不聞一點。
說實在,現代社會哪個人能不靠點演技活著?有時演得入戲了,自己都辨不出真假。像我的好朋友二狗,每天晚上給我發微信都說自己忘不掉那個對他不感興趣的女孩。演得太好,自己都信了,每天沉溺於這種被情所困的劇情裡。很想告訴二狗,你忘不了的,是一個能夠愛別人的自己。這個世界上,沒人是沒誰不行的,但是二狗的苦戀劇目裡,沒有對手不行,所以他不願意忘掉。
所以萬聖節,還去扮鬼,明明活得鬼一樣了,不如好好攢攢演技,每天一秒入戲,告訴自己活得真好,你就是演員!
讚賞與愛無關,但代表一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