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江派出所查處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行政拘留違法行為人1名。
2018年7月22日10時許,李某到武都區公安局東江派出所報警稱:「郝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中發布了,侮辱我和妻子樊某的話語,請求公安機關查處」。
接警後,經查證2018年7月22日至8月1日郝某(男性、漢族、45歲、隴南市武都區城關鎮人),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及三個微信群「甘肅某建設群」、「隴南行業某學習交流群」、「對戰失信某領導小組群」中,發表對李某及妻子樊某人格侮辱、名譽詆毀的圖片及文字。尤其是2018年7月初暴洪災害後,樊某於2018年7月14日前往武都區洛塘鎮馬家溝村慰問受災群眾,發放救災物資,郝某稱該行為是"借災害表演耍把戲",在微信圈配圖和文字傳播,嚴重侮辱、詆毀了樊某的人格和名譽,並用縮頭烏龜、賴娃子、不誠信、耍把戲、愛財如命等文字、圖片,利用信息網絡公然侮辱李某及妻子樊某的違法事實。對李某和樊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了較大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對郝某給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在此,武都公安提醒廣大網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言論謹言慎行!
監 制:張汶秦
審 核:樊 靜
編 輯:林敬謁
供 稿:武都區公安局東江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