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車過程中
上行車與下行車的相錯稱為會車
有些司機在會車時
會因為一時貪快
或不注意車輛盲區等問題
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2月4日12時50分許,張某宗駕駛無號牌二輪摩託車從平南村往陽西縣城方向行駛,行至陽西縣織篢鎮金鉤村委會果子山村路段超車時,與對向張某聰駕駛的粵QK***1號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和張某宗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檢測
張某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7.5mg/100ml
涉嫌危險駕駛罪
另外經調查確認
張某宗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後駕駛
尚未登記且無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
在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
且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
很多新手司機恐懼會車,特別是在路面較窄的路面會車時,新手往往會產生緊張情緒,「老司機」也會因為估算錯誤,一陣手忙腳亂之後會出現熄火、停車讓行。甚至造成兩車相互刮擦、相撞,或碰刮路旁非機動車輛、行人以及路側隔離設施等。
正確會車要提前做好準備,避免會車時心理上的慌亂和操作上的忙亂。
為此,會車前要做到一看二算三慢:
即看對向來車的車型、速度和裝載情況,前方道路的寬度、堅實情況,路旁行人、車輛情況,路旁停車以及障礙物情況等;
通過觀察和比較估算出兩車交會時大致位置,佔路情形,以留出合適的橫向安全間隔;
即會車時要放慢車速, 臨近交會時條件不良,更應控制車速,不能盲目交會,必要時應該先停車,以達到兩車順利交會的目的。 會車還要注意有關讓行的規定,要及時合理讓行。
還要注意:
夜間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會車時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
最後,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後駕駛,萬萬使不得!
文字:黃灩菲
編輯:黃灩菲
審核:嚴振培 陳志光 關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