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扣12分罰款2100元!

2021-02-28 阿勒泰地區便民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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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開 始----

2021年1月26日1時55分,十師交警接報警:「其停駛在北屯市昆玉路凱迪亞賓館前路段的新MAXX81號小型普通客車被撞,肇事車輛逃逸,肇事車輛號牌為新HB3XX0,請交警部門處理」。

佔某駕駛新HB3XX0號吉利全球鷹牌小型普通客車,沿北屯市昆玉路凱迪亞賓館前路段由北向南倒車過程中,與陳某停駛在該路段的新MAXX81號長城牌輕型普通貨車相撞肇事,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佔某駕車逃逸。

1、佔某不按規定倒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元的處罰;

2、佔某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給予佔某罰款2000元的處罰。

兩種違法行為分別處罰合併執行,最終給予違法嫌疑人佔某罰款21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並採取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行政強制措施。

來源:阿勒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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