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的李先生10月接到一名安徽律師的電話稱,一名安徽人錯將3萬元打入了他開辦的郵政卡內,要求李先生把錢如期歸還給對方。李先生此時納了悶,自己的身份證一直帶在身上,而且也沒有去過安徽,更沒有辦理過銀行卡,對方要求自己還錢實在是莫名其妙。10月31日,李先生致電晚報求助《法律幫問》欄目,希望律師能給他一些法律上的建議。一個電話,
才知身份證省外被人冒名連開4張卡
李先生是玉林福綿區人,在欽州從事貨車運輸工作。據李先生說,10月某日,他接到一名自稱來自安徽的律師的電話,稱其代理的當事人因為錯把一筆3萬元的存款轉入了李先生的帳戶,現在律師通過玉林當地警方找到了李先生本人,要求李先生在一定期限內把這3萬元歸還給當事人,為了確保銀行卡內的錢財安全,該律師要求李先生前往安徽當地銀行掛失銀行卡,以凍結銀行卡內的錢,其中產生的誤工費用由對方承擔。
李先生經過詳細了解得知,對方所說的銀行卡是2010年在安徽郵政銀行開辦的。李先生起初對該事件產生懷疑,因他從來沒有到過安徽,怎麼會莫名跑出張安徽開辦的銀行卡?李先生向轄區派出所了解,結果確有其事。這時,李先生開始擔憂起來,於是匆忙到銀行調取相關信息,資料顯示,2010年間,在李先生身份證信息名下多出4個銀行帳戶,分別是在安徽開辦了3張銀行卡,在湖北開辦了1張銀行卡,其中2張是在農行開辦的,另外2張則是在郵政銀行開辦的,而涉事的郵政卡確實有3萬元在卡內,而另外3張也有一定的存款。
拒絕「還錢」被人告上法庭
「身份證一直在身上,也沒有到過安徽和湖北。」李先生告訴記者,不過,他的身份證在2010年事發時間之前丟過一次,後來他到所在管轄派出所補辦了新的身份證,在這4年間也沒有發生過什麼意外。李先生懷疑這次事件的發生就是2010年身份證遺失後惹的禍,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丟失的身份證辦了這4張銀行卡。
事情發生後,李先生欲通過銀行相關的資料庫查找到一些有利證據,以證明他確實沒有收到這筆錢財,但銀行一方告知李先生稱為了保護客戶隱私,個人查詢資料必須經相關的司法機關出具證明抑或由司法機關依法代查。無法查詢信息,李先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安徽律師跟李先生說若他同意就按程序掛失涉案的銀行卡,另外3張銀行卡由於李先生擔心沒有密碼無法掛失,至今還沒有掛失。
「10月份已經接到福綿區法院的傳票,案件在11月20日開庭審理。」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已拒絕了對方律師私下協商調解的建議,雙方將對簿公堂,而李先生這時卻犯了難,銀行不願意提供證據,自己連案件的來龍去脈都不清楚,處理這起頭痛事更是一點頭緒也沒有,想證明自己為受害一方卻口說無憑,希望律師能為他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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